條碼印刷質量保證體系第3部分:條碼設計

《條碼印刷質量保證體系第3部分:條碼設計》是2019年09月27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條碼印刷質量保證體系第3部分:條碼設計
  • 標準編號:T/STTX 2.3—2019
  • 發布日期:2019年08月27日
  • 實施日期:2019年09月27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技術內容,

起草人

鄭穎駿、湯垂鵬、李莉純、廖志敏、鄭少強、陳純英、鄭少筠、史愛如、李君、黃志強、佘漢武、鄭恩長、黃訓家、文美娟、陳楚文、高繼東、馬雄武、曾楚君、蔡礎偉、陳淑麗、陳鵬晉、周潤峰、張斗和、鐘彬、易承濤、楊康、林文琪、黃衛平、李麗珊。

起草單位

汕頭市條碼技術套用協會、廣東省汕頭市質量技術監督標準與編碼所、汕頭東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汕頭市東方科技有限公司、廣東壯麗彩印股份有限公司、汕頭市晟濤印刷有限公司、汕頭市仁恆印務有限公司、汕頭市東陽印務有限公司、廣東兆天億包裝材料有限公司、汕頭市柏瑞紙品包裝廠有限公司、汕頭市佳藝彩印實業有限公司、汕頭方大印刷包裝科技有限公司、汕頭市中煙包裝有限公司、廣東星印包裝材料有限公司、汕頭市惠業食品包裝實業有限公司、汕頭市吉翔印刷有限公司。

技術內容

5 設計要求
5.1 印刷載體
常用印刷載體包括紙質、不乾膠、瓦楞紙、塑膠和金屬,由於條碼印刷品的光學特性及尺寸精度要求較高,選材、製作應嚴格控制。
例如,載體為紙質、不乾膠時,可選用銅版紙、膠版紙、白版紙等;載體為塑膠時,可選用雙向拉伸聚丙烯薄膜等;載體為金屬時,可選用鋁箔、馬口鐵等材質;常用的瓦楞紙包裝箱由於表面平整性差、油墨滲洇性不一致,在瓦楞紙上印刷條碼會產生較大的印刷誤差,因此一般情況下不建議在瓦楞紙板上印刷零售單元商品條碼。
5.2 商品條碼尺寸
商品條碼的尺寸包括:放大係數、左右側空白區寬度及條碼符號高度。
5.2.1 放大係數
根據印刷企業實際,放大係數應控制在0.9~2.0之間(國家標準EAN/UPC碼制條碼的放大係數為0.80~2.00),條碼符號隨放大係數的變化而放大或縮小。當放大係數為1.00時,EAN-13條碼的符號尺寸見圖1。為保證條碼符號能正確識讀,印刷企業印製時應按原版膠片原版製作,不要輕易改變原版膠片的倍率的放大和縮小,不同放大係數所對應的模組寬度、EAN條碼的主要尺寸見表1。
5.2.2 左右側空白區寬度
條碼左右兩側應留有足夠的空白區(左側空白區≥3.63×放大係數,右側空白區≥2.31×放大係數),考慮油墨滲透等影響,一般情況下(放大係數為0.9~1.2),左側空白區至少保留5毫米,右側空白區至少保留4毫米。商品條碼符號的空白區最小寬度要求見表2。
5.2.3 條碼符號高度
由於條碼符號高度的截短會影響條碼符號的首讀率,因此不宜隨意截短條高。
圖1 EAN-13條碼符號尺寸示意圖
表1 放大係數與模組寬度及EAN-13條碼主要尺寸對照表
放大係數 模組寬度
(X尺寸)  EAN-13條碼符號的主要尺寸 (單位為毫米)
條碼長度 條碼符號長度 條高 條碼符號高度
0.80 0.264 25.08 29.83 18.28 20.74
0.90 0.297 28.22 33.56 20.57 23.34
1.00 0.330 31.35 37.29 22.85 25.93
1.10 0.363 34.49 41.01 25.14 28.52
1.20 0.396 37.62 44.75 27.42 31.12
1.30 0.429 40.76 48.48 29.71 33.71
1.40 0.462 43.89 52.21 31.99 36.30
1.50 0.495 47.03 55.94 34.28 38.90
1.60 0.528 50.16 59.66 36.56 41.49
1.70 0.561 53.30 63.39 38.85 44.08
1.80 0.594 56.43 67.12 41.13 46.67
1.90 0.627 59.57 70.85 43.42 49.27
2.00 0.660 62.70 74.58 45.70 51.86
表2 空白區最小寬度對照表
條碼符號類型 空白區最小寬度
左側空白區 右側空白區
EAN-13 11X 7X
EAN-8 7X 7X
UPC-A 9X 9X
UPC-E 9X 7X
註:X為模組寬度,當放大係數為1.00時,EAN/UPC條碼的模組寬度為0.330mm。
5.3 顏色搭配
商品條碼條空顏色搭配應符合GB 12904的要求,搭配參考表見表3。
表3 條碼符號條空顏色搭配參考表
序號 底色(空) 條色 能否採用 序號 底色(空) 條色 能否採用
1 白色 黑色 √ 17 紅色 深棕色 √
2 白色 藍色 √ 18 黃色 黑色 √
3 白色 綠色 √ 19 黃色 藍色 √
4 白色 深棕色 √ 20 黃色 綠色 √
5 白色 黃色 × 21 黃色 深棕色 √
6 白色 橙色 × 22 亮綠 紅色 ×
7 白色 紅色 × 23 亮綠 黑色 ×
8 白色 淺棕色 × 24 暗綠 黑色 ×
9 白色 金色 × 25 暗綠 藍色 ×
10 橙色 黑色 √ 26 藍色 紅色 ×
11 橙色 藍色 √ 27 藍色 黑色 ×
12 橙色 綠色 √ 28 金色 黑色 ×
13 橙色 深棕色 √ 29 金色 橙色 ×
14 紅色 黑色 √ 30 金色 紅色 ×
15 紅色 藍色 √ 31 深棕色 黑色 ×
16 紅色 綠色 √ 32 淺棕色 紅色 ×
注1:“√”表示能採用,“×”表示不能採用;
注2:此表僅供條碼符號設計人員參考。
5.4 印刷位置
商品條碼在產品包裝上的位置,應以條碼符號不變形且便於識別為原則。條碼符號首選的位置應為零售商品包裝背面的右側下半區域。當零售產品包裝背面不宜放置條碼時,可選擇包裝另一個適合的面的右側下半區域放置條碼。條碼符號放置指南應符合GB/T 14257的要求。
6 過程控制
6.1 設計審查
對客戶交來的條碼設計稿或電子版膠片,做好登記措施,條碼設計稿和電子版膠片登記表見附錄A,設計人員負責做好設計審查,為防止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條碼設計方案投入印刷,避免不必要的損失,應按實際情況做好登記、交付使用和收回保管工作。
6.2 製版印刷
對通過審查的設計稿,審查合格後方可投入製版印刷,應形成日常使用記錄,如審查不合格,應及時上報主管領導,與客戶聯繫,協商解決,條碼設計審查記錄見附錄B。
6.3 正式印刷
條碼正式印刷按規定工藝進行,現場操作人員嚴密監控條碼的質量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向有關主管人員報告。
6.4 日常保管
印刷條碼的印版由設計人員製作並提交印刷車間使用,印刷完畢後交回業務部保管,印版的製作和移交使用應有記錄和移交、接收人員的簽名,條碼印版製作與使用記錄見附錄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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