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進一步穩定和擴大就業若干政策措施

《梅州市進一步穩定和擴大就業若干政策措施》已經梅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梅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7月2日印發,本檔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梅州市進一步穩定和擴大就業若干政策措施
  • 頒布時間:2021年7月2日
  • 實施時間:2021年7月2日
  • 發布單位:梅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及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穩就業工作的決策部署,保障我市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東省進一步穩定和擴大就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粵府〔2021〕13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減輕企業負擔穩定就業崗位
  穩定社會保險繳費政策。按照國家、省統一部署,平穩有序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繳費基數統一政策,保持企業社會保險繳費成本預期穩定。
  切實減輕企業負擔。一是在我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累計結餘(剔除一次性預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可支付月數超過9個月時,將階段性降低用人單位繳費費率,實施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二是原階段性下調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實施至2021年4月30日,2021年5月1日起按照省級統籌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標準有關規定執行;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執行全省統一實施階段性下調工傷保險費率50%的政策。三是將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失業保險浮動費率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2年4月30日。四是繼續按不高於2017年徵收標準徵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落實分檔減繳和暫免徵收優惠政策,實施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即徵收所屬期至2021年度)。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醫療保障局、市稅務局、市殘聯]
  二、發展經濟增加就業崗位
  貫徹落實國家、省就業優先政策,注重產業、財政、投資、消費、金融等政策與促進就業政策的協同聯動。堅持經濟發展擴大就業為導向,實施重大產業就業影響評估,明確重要產業規劃帶動就業目標。積極宣傳省申報專項債申報方向和要求,做好專項債項目的儲備及申報工作,優先用於基礎設施領域補短板項目。加快大(埔)豐(順)(五)華高速公路大埔至豐順段、G78汕昆高速公路外砂至畲江段及S19梅汕高速公路梅州至畲江段改擴建工程(梅州段)前期各項工作,力爭早日動工建設。按照計畫推進城市基礎實施建設,補齊民生短板。2021年市級財政共安排1.5億元用於基礎設施建設(含停車場設施建設)。大力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著力改善老舊小區居住環境,提升老舊小區居民的生活品質。因地制宜確定改造內容,重點改造老舊小區配套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建築公共部位等。2021年全市新開工改造城鎮老舊小區58個。全面推進棚戶區改造基本建成工作,2021年計畫完成棚戶區改造基本建成2427套。2021年,根據省的要求,對符合條件的動態新增3類重點對象(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貧困殘疾人家庭)實施危房改造。繼續做好全市小微外貿企業出口信用保險的統保工作,包括承保、理賠工作,並加大理賠政策的宣傳,做實做細出口信用保險,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承保覆蓋面及中、大型企業的開拓力度。支持企業建立國際行銷服務網路,鼓勵企業申報國家級國際行銷服務公共平台。加快中國(梅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以做大做強做實融資服務平台為著力點,完善信貸風險增信貸款工作機制,在廣大中小微企業、商業銀行之間架起融資金橋,深入開展融資對接活動,重點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我市產業發展方向的中小微企業提供融資增信和擔保服務,切實緩解我市廣大中小微企業碰到的融資難、融資貴、融資慢問題。落實定向降準政策,用好中國人民銀行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加強對涉農、小微、民營企業等資金支持。對我市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新增單戶擔保金額1000萬元及以下、平均年化擔保費率不超過1.5%的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由省財政按年度業務發生額的0.5%給予補助。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發展改革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商務局、市金融局、梅州銀保監分局、人民銀行梅州市中心支行]
  三、鼓勵創業和多渠道靈活就業
  降低市場準入門檻。實行商事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申報承諾制,允許“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個體工商戶從事網路經營的,可將網路經營地址登記為經營場所;承租市場攤位的,可用市場主辦方營業執照作為住所使用證明。
  加大創業擔保貸款力度。創業帶動5人以上就業的借款人,個人最高貸款額度可提高至50萬元。借款人需貸款金額超過創業擔保貸款最高額度的,可採取創業擔保貸款和普通商業貸款組合貸款的形式進行貸款,對其中的創業擔保貸款提供擔保和貼息。將借款人條件中本人及其配偶名下小額消費貸款(含信用卡消費)限額由5萬元提高至10萬元。適當放寬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條件、提高貸款額度上限和貼息標準,由此額外產生的貼息資金支出由當地財政承擔(含從失業保險基金安排的資金)。
  鼓勵創業支持創業平台建設。各級創業孵化基地為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學生(在校及畢業5年內),出國(境)留學回國人員(領取畢業證5年內),港澳台青年,就業困難人員,返鄉創業人員,退役軍人等6類人員提供1年以上創業孵化服務並孵化成功的,可按每戶每年3000元標準申請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2年。集聚創新創業資源,加強服務載體建設,支持和鼓勵有條件的雙創基地申報國家級和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與國家和省同步開展雙創活動,舉辦梅州市創新創業大賽,營造良好的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氛圍。支持開發特色創業實訓項目,對地市評審通過的項目可按每個不超過20萬元標準給予補貼,參加實訓學員可按每人不超過2800元標準申請創業培訓補貼,補貼所需資金由省市共擔。
  實施靈活就業特定人員參加工傷保險辦法。按照省的統一部署,我市從2021年4月1日起實施靈活就業特定人員參加工傷保險辦法。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稅務局、人民銀行梅州市中心支行]
  四、促進高校畢業生等群體就業
  按省統一部署,繼續保持機關、事業單位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規模穩定。進一步擴大國有企業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數量,並向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適當傾斜。組織基層教師、基層醫療衛生技術人員等專項招聘。實施“社工雙百工程”,按要求開發一批社會工作服務崗位,由省統一組織招聘一批社會工作人員,優先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到2021年底前,全市鎮(街)全面建成社會工作服務站;到2022年底前,全市村(居)建成社會工作服務點,實現全市鎮(街道)、村(居)社會工作服務站(點)100%全覆蓋。繼續實施教師特崗計畫、“三支一扶”計畫、“西部計畫”、“山區計畫”等基層服務項目,並按規定落實定向招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等政策。每兩年開展一次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招聘。加大基層就業補貼落實力度,鼓勵更多高校畢業生到我市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社會組織或到鎮(街道)、村居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就業。對在我市就業的出國(境)留學人員,參照高校畢業生落實有關扶持政策。對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給予獎補,所需資金從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中列支。完善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機制,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嚴厲查處打擊欠薪違法行為,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薪酬權益。加強監察執法,依法懲處侵害女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特殊勞動保護權益行為。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委組織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團市委、市殘聯]
  五、對就業困難群體實施托底幫扶
  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人員,及時發放失業保險金。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人員,可繼續發放失業保險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齡。加強基層公共就業服務平台建設,每月開展1次針對轄區內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的跟蹤調查服務。完善失業人員分級分類幫扶機制,建立健全企業崗位儲備庫,精準開展崗位推薦和就業服務。加強經貿摩擦、重大項目、專項治理、機器換人等對就業影響的跟蹤應對,對可能造成規模性失業的,提前制定工作預案及應對措施。將鼓勵用人單位吸納脫貧人口就業的吸納就業補貼、社保補貼和崗位補貼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1年12月31日。開發一批農村保潔、治安、護路、管水、扶殘助殘、養老護理、林區管護、公共衛生、公共基礎設施維護、鄉村快遞收發等鄉村公共服務類崗位,兜底安置就業困難人員等易返貧致貧人口,按規定落實鄉村公益性崗位補貼。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總工會]
  六、發揮“廣東技工”“粵菜師傅”“南粵家政”工程促就業功能
  將“粵菜師傅”培訓項目(工種)納入職業技能提升培訓補貼範圍,開發一批粵菜美食製作、包裝、推介等就業崗位,組織開展“粵菜師傅”招聘活動。職業院校、技工院校在校學生參加學校組織的免費職業技能評價並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學校可按每人200元標準申請一次性職業技能鑑定補貼;中等職業學校、技工院校應屆畢業生到梅州市就業,符合條件的可參照高校畢業生申請每人5000元標準的基層就業補貼。按廣東省家政服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要求,推廣運用好家政服務業通用基礎標準、服務標準、管理標準,推行家政服務人員“放心碼”,加快推進包括家政服務業在內的市級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地方標準立項。支持基層家政服務站和家政產業園(家政服務超市)建設,符合條件的員工制家政企業可申請最高額度5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鼓勵有條件的員工制家政企業引進一批外籍家政培訓師。加快推進“鄉村工匠”工程,2021年8月底前組建完成“梅州市鄉村工匠初、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推動鄉村工匠創業孵化基地整合建設。大力推進“農村電商”工程,在村(居)建設一批農村電商基層示範站,按規定給予每個示範站不超過10萬元標準的一次性補助。大力推進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範創建,持續擴大電商服務網點覆蓋範圍。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人民銀行梅州市中心支行]
  七、大力提升勞動力技能水平
  緊貼產業、企業、社會和個人發展需求,大力推進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將國家動態發布的新職業納入本市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評價範圍,對急需緊缺、尚無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的新職業,由行業企業自主開發評價規範,按程式備案後實施。按省教育廳高職擴招相關檔案的要求,實施高職擴招專項行動,支持在崗員工提升學歷和技能。加強技工院校基礎能力建設,擴大招生規模。積極推動梅州市技師學院按高等職業院校設定標準建設,力爭將興寧市高級技工學校打造成技師學院、五華縣技工學校建成省級重點技工學校。支持各類企業特別是規模以上企業或者吸納就業人數較多的企業設立職工培訓中心,鼓勵企業與職業院校、技工院校共建實訓中心、教學工廠,推動產教融合。圍繞我市經濟和產業發展的需要,在我市製造業、服務業、新興產業等重點發展領域,面向各類企業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雙師聯合培養”為主要內容的企業新型學徒制和現代學徒制,加快企業技能人才培養。院校(不含公益一類院校)可將技能培訓所得收入的一定比例納入學校公用經費。支持企業申報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和技能大師工作室,按規定給予補助。對企業成功申報省級(以上)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和技能大師工作室的,除享受省級補助,將按規定給予市級補助。圍繞我市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傳統優勢產業等領域重點產業技能人才需要,深入實施“廣東技工”工程,大力培養複合型高素質技能人才。積極引導幫助企業開展職工技能提升培訓,全面提升新生代產業工人的綜合素質和技能水平。大力實施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農業經理人、青年農場主、農業專業大戶、家庭農場主、農民合作社領辦人、農業企業骨幹等培訓,引導青年農民工、中高等院校畢業生、退役軍人、科技人員等返鄉下鄉人員加入高素質農民隊伍。完善支持退役軍人參與鄉村振興的政策措施,促進退役軍人利用自身優勢投身鄉村振興事業。建立退役軍人返鄉下鄉創新創業資源對接平台,加大涉農專業技能培訓力度,鼓勵和引導退役軍人領辦創辦農民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八、強化公共就業服務供給
  推動公共就業服務均等化,勞動者可按規定選擇在戶籍地、常住地、就業地、參保地辦理失業登記,按規定享受就業創業扶持政策和服務。加快建設政務大數據中心梅州分節點。啟動“政務大數據中心梅州分節點標準版系統運維運營服務(2021年)項目”的立項、建設等工作,完成省統建的大數據中心門戶、目錄、需求等新標準版系統在我市的部署,為我市數據匯聚共享提供更有力的平台支撐。配合做好在政務大數據中心梅州分節點申請國家、省、市、縣四級稅收優惠有關數據的共享工作,實現重點群體稅收優惠“免申即享”。繼續完善就業服務專員制度,為有需求的重點用工企業、先進制造業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勞動密集型企業提供招工用工、政策諮詢、職業技能培訓及評價、勞動關係協調等服務和指導;通過購買服務方式提供上述服務的,按規定對提供服務的社會力量給予就業創業服務補助。有序引導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高校就業指導機構、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組織開展線下線上公益性人力資源供需對接活動,按規定給予就業創業服務補助。各有關縣(市、區)政府、市直單位要按照國家統計局和廣東調查總隊的統一部署及市政府要求,認真開展勞動力調查工作。擴大就業監測範圍,實行新就業形態人員就業信息採集制度,對按要求提供數據信息的企業給予適當補助。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統計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市稅務局、國家統計局梅州調查隊]
  九、強化就業工作組織領導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加強對城鎮新增就業等就業工作主要指標的分析運用,結合經濟結構調整、產業集群建設等工作進一步挖掘就業潛力,統籌做好本地區就業工作;加大政策宣貫力度,加強就業補助資金等促就業資金的使用管理,調整最佳化支出結構,最佳化政策實施流程,優先保障涉企涉民支出,確保各項政策落到實處;多維度加強重點企業重點行業就業監測,完善化解失業風險的政策儲備和應對預案。加強就業創業典型表彰激勵,被評為創業型城市、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示範縣、公共就業創業服務示範城市的縣(市、區),省將在資金分配上給予適當傾斜;對被評為全國創業孵化示範基地、國家級充分就業社區、國家級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示範單位的,按規定給予適當資金獎補。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
  本檔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上述政策措施,除明確規定具體實施期限的外,其餘政策措施的實施期限至本檔案有效期屆滿時止。國家和省政策調整變化時,對本檔案的政策措施適時調整。

政策解讀

 一、出台背景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及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穩就業工作的決策部署,紮實做好“穩就業”工作、全面落實“保居民就業”任務,進一步完善我市就業政策,持續減輕企業負擔,增強企業活力,穩定和擴大就業,確保全市就業大局穩定和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我市結合實際,出台了《梅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進一步穩定和促進就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二、依據檔案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東省進一步穩定和擴大就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粵府〔2021〕13號)
  三、主要內容
  (一)減輕企業負擔穩定就業崗位
  1.穩定社會保險繳費政策
  按照國家、省統一部署,平穩有序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繳費基數統一政策,保持企業社會保險繳費成本預期穩定。
  2.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在我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累計結餘(剔除一次性預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可支付月數超過9個月時,將階段性降低用人單位繳費費率,實施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
  原階段性下調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實施至2021年4月30日,2021年5月1日起按照省級統籌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標準有關規定執行;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全省統一實施階段性下調工傷保險費率50%的政策。
  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失業保險浮動費率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2年4月30日。
  繼續按不高於2017年徵收標準徵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落實分檔減繳和暫免徵收優惠政策,實施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二)發展經濟增加就業崗位
  1.注重產業、財政、投資、消費、金融等政策與促進就業政策的協同聯動,補齊基礎設施領域和民生短板;
  2.大力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
  3.全面推進棚戶區改造基本建成工作;
  4.實施農村危房改造;
  5.做好全市小微外貿企業出口信用保險的統保工作;
  6.加快中國(梅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
  7.完善信貸風險增信貸款工作機制;
  8.落實定向降準政策。
  (三)鼓勵創業和多渠道靈活就業
  1.降低市場準入門檻。
  實行住所申報承諾制,允許“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個體工商戶從事網路經營的,可將網路經營地址登記為經營場所;承租市場攤位的,可用市場主辦方營業執照作為住所使用證明。
  2.加大創業擔保貸款力度。
  創業帶動5人以上就業的借款人,個人最高貸款額度可提高至50萬元。
  3.鼓勵創業支持創業平台建設。
  各級創業孵化基地為6類人員提供1年以上創業孵化服務並孵化成功的,可按每戶每年3000元標準申請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2年。
  舉辦梅州市創新創業大賽,營造良好的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氛圍。
  4.實施靈活就業特定人員參加工傷保險辦法。
  按照省的統一部署,我市從2021年4月1日起實施靈活就業特定人員參加工傷保險辦法。
  (四)促進高校畢業生等群體就業
  1.繼續保持機關、事業單位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規模穩定,進一步擴大國有企業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數量,組織基層教師、基層醫療衛生技術人員等專項招聘;
  2.實施“社工雙百工程”,繼續實施教師特崗計畫、“三支一扶”計畫、“西部計畫”、“山區計畫”等基層服務項目;
  3.加大基層就業補貼落實力度。對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給予獎補;
  4.完善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機制,加強監察執法,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五)對就業困難群體實施托底幫扶
  1.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人員,及時發放失業保險金。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人員,可繼續發放失業保險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齡。
  2.加強基層公共就業服務平台建設,每月開展1次針對轄區內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的跟蹤調查服務。
  3.將鼓勵用人單位吸納脫貧人口就業的吸納就業補貼、社保補貼和崗位補貼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1年12月31日。
  4.開發一批農村保潔、治安、護路、管水、扶殘助殘、養老護理、林區管護、公共衛生、公共基礎設施維護、鄉村快遞收發等鄉村公共服務類崗位,兜底安置就業困難人員等易返貧致貧人口,按規定落實鄉村公益性崗位補貼。
  (六)發揮“廣東技工”“粵菜師傅”“南粵家政”工程促就業功能
  1.職業院校、技工院校在校學生參加學校組織的免費職業技能評價並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學校可按每人200元標準申請一次性職業技能鑑定補貼。
  2.中等職業學校、技工院校應屆畢業生到梅州市就業,符合條件的可參照高校畢業生申請每人5000元標準的基層就業補貼。
  3.支持基層家政服務站和家政產業園(家政服務超市)建設,符合條件的員工制家政企業可申請最高額度5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
  4.大力推進“農村電商”工程,在村(居)建設一批農村電商基層示範站,按規定給予每個示範站不超過10萬元標準的一次性補助。
  (七)大力提升勞動力技能水平
  1.實施高職擴招專項行動,支持在崗員工提升學歷和技能。
  2.加強技工院校基礎能力建設,擴大招生規模。積極推動梅州市技師學院按高等職業院校設定標準建設,力爭將興寧市高級技工學校打造成技師學院、五華縣技工學校建成省級重點技工學校。
  3.支持企業申報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和技能大師工作室,按規定給予補助。對企業成功申報省級(以上)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和技能大師工作室的,除享受省級補助,將按規定給予市級補助。
  (八)強化公共就業服務供給
  1.推動公共就業服務均等化,勞動者可按規定選擇在戶籍地、常住地、就業地、參保地辦理失業登記,按規定享受就業創業扶持政策和服務。
  2.配合做好在政務大數據中心梅州分節點申請國家、省、市、縣四級稅收優惠有關數據的共享工作,實現重點群體稅收優惠“免申即享”。
  3.繼續完善就業服務專員制度,為有需求的重點用工企業、先進制造業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勞動密集型企業提供招工用工、政策諮詢、職業技能培訓及評價、勞動關係協調等服務和指導;通過購買服務方式提供上述服務的,按規定對提供服務的社會力量給予就業創業服務補助。
  4.認真開展勞動力調查工作。
  5.擴大就業監測範圍,實行新就業形態人員就業信息採集制度,對按要求提供數據信息的企業給予適當補助。
  (九)強化就業工作組織領導
  1.各級就業工作領導小組及成員單位,要統籌做好我市就業工作。
  2.被評為創業型城市、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示範縣、公共就業創業服務示範城市的縣(市、區),省將在資金分配上給予適當傾斜。
  3.對被評為全國創業孵化示範基地、國家級充分就業社區、國家級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示範單位的,按規定給予適當資金獎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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