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本市地方性法規立法公開活動,推進立法工作的民主化、科學化,提高立法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廣東省地方立法條例》《梅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梅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立法公開工作規定
- 發布單位:梅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為規範本市地方性法規立法公開活動,推進立法工作的民主化、科學化,提高立法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廣東省地方立法條例》《梅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為規範本市地方性法規立法公開活動,推進立法工作的民主化、科學化,提高立法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廣東省地方立法條例》《梅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工作規定全文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第二...
由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機構及時書面告知有關部門。立法後評估報告建議對法規進行修改、廢止的,可以由有提案權的主體依照法定程式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修改、廢止法規的議案。第十八條本規定自通過之日起施行。
為規範本市地方性法規立法論證工作,增強立法的科學性、民主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廣東省地方立法條例》《梅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工作規定全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第二條...
為規範地方立法活動,提高立法質量,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的規定,制定本條例。條例全文 (2016年1月22日梅州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
梅州市人民代表大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規定,梅州市人民代表大會是梅州市行政區域的地方國家權力機關,它的常設機關是梅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梅州市地方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代表...
(2019年3月19日梅州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 2019年5月21日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批准 2019年6月4日公布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本市...
梅州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規定,梅州市人民代表大會是梅州市行政區域的地方國家權力機關,它的常設機關是梅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梅州市地方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
梅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梅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梅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設機關。領導分工 主任:馬正勇 副主任:藍偉東、伍德鳳、黃立強、張達宏、劉銳清 秘書長:鄧國功
第一條 根據憲法和地方組織法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踐和實際需要,制定本規則。第二條 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務委員會)是省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在省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依照憲法、地方組織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進行...
第一條 為了健全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議事程式,保障和規範其行使職權,根據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等法律規定,結合本省實際,...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是指自治區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委會)聽取和審議本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一府兩院”)的工作報告。第三條常委會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應當遵循監督法規定...
常務委員會主任會議或者常務委員會五分之一以上組成人員聯名,可以向常務委員會提出對由本省選出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個別代表的罷免案。罷免案經常務委員會會議審議後,由主任會議提請全體會議表決。第十二條 常務委員會依照法律規定召集省...
第一條 為了建立健全立法諮詢專家工作制度,發揮專家在本省地方立法工作中的智力支持作用,進一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和《廣東省地方立法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第...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廣東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執法檢查工作規定(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三日廣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第一條 為保證憲法、法律和法規的貫徹實施,根據《...
地方性法規不得規定下列事項:(一)應當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第二章 地方立法計畫的制定 第五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每年制定地方立法計畫。有權提出地方性法規案的機關,應當於每年第四季度向...
(六)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選舉或者任命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違反憲法、法律、法規的行為;(七)本級人民政府制定和發布的規章、規定、決定和命令,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作出的貫徹法律、法規的規範性檔案,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
《宿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立法公開工作規定》是2016年2月26日宿遷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51次主任會議通過的規定。規定全文 (2016年2月26日宿遷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51次主任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本市地方性法規...
(六)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選舉或者任命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違反憲法、法律、法規的行為;(七)本級人民政府制定和發布的規章、規定、決定和命令,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作出的貫徹法律、法規的規範性檔案,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立法條例》,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立法程式規定全文 滁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立法程式規定...
制定地方性法規應當明確、具體,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對上位法已經明確規定的內容,一般不作重複性規定。第二章 立法準備 第六條 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應當根據本市經濟社會發展實際,通過立法規劃、年度立法計畫等形式,加強對立法...
第二條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修改和廢止地方性法規,適用本條例。第三條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應當加強對立法工作的組織協調,發揮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第四條制定地方性法規應當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規定的...
準備提請大會審議的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省人民政府、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草稿等,一般應當於會議舉行的二十日前發給代表。臨時召集的省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不適用前兩款規定。第九條 省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舉行前,代表...
3、審查和批准梅州市2016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17年預算草案的報告及2017年市本級預算;4、聽取和審議梅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5、聽取和審議梅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6、聽取和審議梅州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7、選舉梅州市...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評議是指: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人大常委會)組織的對本級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的工作進行的評議(以下簡稱工作評議)和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選舉、任命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任職情況...
3、審查和批准梅州市2011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12年預算草案的報告及2012年市本級預算;4、聽取和審議梅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5、聽取和審議梅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6、聽取和審議梅州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7、選舉梅州市...
(六)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選舉或者任命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違反憲法、法律、法規的行為;(七)本級人民政府制定和發布的規章、規定、決定和命令,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作出的貫徹法律、法規的規範性檔案,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主任會議或者常務委員會五分之一以上組成人員聯名,可以向常務委員會提出對由本省選出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個別代表的罷免案。罷免案經常務委員會會議審議後,由主任會議提請全體會議表決。第十二條 常務委員會依照法律規定召集省...
個人利用職權進行前款違法行為的,依照前款規定追究責任。第六十三條 對招標投標活動依法負有行政監督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第六十四條 依法...
1988年撤銷梅縣地區成立梅州市,經省委批准建立梅州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籌備組,主持代表的選舉工作,於5月11~14日在梅城召開梅州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梅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由此產生。會議均在梅城召開。每次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