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桑植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桑植縣民族宗教事務局是桑植縣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2019年3月14日,正式掛牌成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桑植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 性質: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機構職能,內設機構,領導分工,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縣委、縣人民政府的決策部署;協調推進本系統依法行政,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保障少數民族合法權益,督促指導有關部門對民族宗教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貫徹落實。
(二)組織開展民族宗教理論、政策及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負責民族宗教動態和信息的匯總、分析,提出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議。
(三)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關職責,促進民族宗教政策的實施與銜接;對全縣有關部門民族宗教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四)研究提出協調民族、宗教關係的工作建議,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涉及民族關係和宗教關係的重大事項,協調處理因民族和宗教問題引起的相關社會工作方面的矛盾。參與協調民族地區社會穩定工作,促進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維護國家統一。
(五)負責擬訂全縣少數民族事業發展規劃,監督檢查規劃實施情況;建立和完善全縣少數民族事業發展綜合評價監測體系,推進民族宗教事務服務體系和管理信息化建設。
(六)研究分析全縣民族經濟發展、社會事業方面的問題並提出優惠政策支持的建議;組織協調或參與配合實施民族地區民生工程相關工作,參與協調民族地區教育科技發展、對口支援、經濟技術合作、扶貧開發、民族貿易、民族特需用品生產等相關工作。
(七)負責組織指導全縣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及基本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組織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組織協調民族鄉慶典活動;負責管理民族成份鑑別,負責民族統計工作。
(八)負責管理全縣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指導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翻譯、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工作;負責民族習俗傳承與發展的調研及實施工作。
(九)依法履行宗教事務管理職責,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維護宗教界合法權益;指導宗教團體依法依章開展活動,支持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推動宗教團體在宗教界開展愛國主義、社會主義和維護祖國統一、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
(十)指導鄉鎮依法履行民族宗教事務管理職責,防範利用民族宗教進行的非法、違法活動,抵禦境外利用民族宗教進行的分裂、滲透和破壞活動;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
(十一)負責民族宗教事務方面的外事管理工作,指導民族宗教領域的有關對外交流與合作;參與涉及民族宗教事務的對外宣傳工作。
(十二)參與擬訂少數民族幹部人才隊伍和宗教工作隊伍的建設規劃,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和使用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全縣宗教團體換屆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的推薦工作。
(十三)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工作職責:協助處理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會議組織、起草檔案和報告、接待、文電、檔案、信息、調研、保密、信訪、衛生、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畫生育、後勤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國有資產和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人事、勞資、機構編制等工作。牽頭處理好民族和宗教問題引起的社會工作方面的矛盾;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教育培養、選拔推薦工作;參與縣少數民族幹部人才隊伍和民族宗教工作人才隊伍建設的規劃擬定和實施。
(二)民族股
工作職責: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發展民族經濟的優惠政策,參與擬訂縣民族經濟及民族宗教社會發展規劃;負責組織調查研究縣少數民族經濟發展中的相關問題,配合扶貧部門參與扶貧開發工作;負責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的年度統計與分析;搞好相關的經濟項目的考察論證、申報和管理工作;參與少數民族方面的科技推廣、對口支援和實用技術培訓工作;指導和協調民族貿易、民族特需用品生產,落實國家相關優惠政策;落實"少數民族義務教育助學金"和"少數民族醫療減免費"資金的使用管理;負責民族成份的鑑別與更改工作;負責高考考生的民族成份審核工作;承辦重大民族文化體育活動,負責組織參加全國、全省、全市少數民族文藝表演和民族體育運動會;負責做好民族古籍整理工作;協同做好民族教育、文化、體育、衛生等社會工作事物的發展;處理因民族矛盾引起的社會工作問題。
(三)宗教事務股
工作職責: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宗教方面的檔案報告;搞好宗教工作的調查研究;負責宗教教職人員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負責宗教活動場所的登記、年檢和宗教教職工認定備案、宗教活動場所的財務監管等工作;做好防範和處理邪教工作,處理因宗教矛盾引起的社會工作問題。
下屬機構
民族宗教事務中心
工作職責:主要負責民族宗教相關事務性工作

領導分工

張賢文 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縣民族宗教事務局全面工作,履行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責任。
劉衛東 黨組成員、副局長,兼任民族股股長
負責民族團結進步創建、農林水科教文旅衛、少數民族發展項目建設、依法治縣、平安建設、信訪維穩、禁毒、安全生產、消防、招商引資、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辦理等工作,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分管民族股、民族宗教事務中心。
劉紹軍 黨組成員、副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宗教事務股股長
負責黨建(組織、宣傳、統戰、意識形態、網路意識形態、紀檢監察、精神文明)、機構編制、人事、社區三聯四建、黨支部建設、保密、績效考核、老齡、工青婦、關心下一代、鄉村振興、政務服務、防汛抗旱、深化改革、機關財務、值班等工作,完成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分管辦公室、宗教事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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