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智,男,漢族,1971年3月生,四川廣漢人,省委黨校在職研究生學歷。1992年8月參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德陽市農業農村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
2024年6月,胡智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胡智
- 性別:男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四川廣漢
- 出生日期:1971年3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接受調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92年8月至1997年9月,在廣漢市工商局工作;
1997年9月至2006年4月,在廣漢市紀委、監察局工作,歷任執法監察室主任、市監察局副局長;
2006年4月至2019年6月,歷任廣漢市高坪鎮黨委書記,市農業局黨委書記、局長、農機局局長,市綜合行政執法局黨組書記、局長、城鄉管理局局長;
2019年6月至2023年8月,任德陽市農業農村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23年8月,任德陽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副局長。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3年11月,德陽市農業農村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鬍智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德陽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4年6月,經德陽市委批准,德陽市紀委監委對德陽市農業農村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鬍智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經查,胡智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棄守廉潔底線,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長期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將應當由本人支付的費用交由他人支付,既想當官又想發財,違規經商辦企業,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違規向管理和服務企業攤派費用,加重企業負擔;違反生活紀律;違規設立“小金庫”;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資金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胡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德陽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德陽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胡智開除黨籍處分;由德陽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