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吉安縣民族宗教事務局的前身是於2002年10月成立的民族宗教事務辦公室,與縣委統戰部合署辦公,2008年4月正式更名為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主要工作職能是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宣傳黨和國家的民族宗教理論、政策法規;組織開展民族宗教方面的調查研究;依法管理全縣民族宗教事務;做好我縣民族關係、宗教關係的協調工作,維護民族宗教界的穩定;維護少數民族民眾的合法權益,研究制定促進我縣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開展對口支援民族村經濟社會發展工作,幫助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加快發展;維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權利以及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益,加強宗教活動場所和宗教活動的管理,指導幫助宗教團體搞好自身建設,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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