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縣衛生健康局

桑植縣衛生健康局

根據《中共張家界市委辦公室張家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桑植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張辦〔2019〕12號),制定本規定。

桑植縣衛生健康局是桑植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桑植縣衛生健康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關於衛生健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全面落實縣委關於衛生健康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衛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2019年3月14日,正式掛牌成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桑植縣衛生健康局
  • 辦公地址:桑植縣澧源鎮和平路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領導分工,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民健康政策及國家衛生健康法律法規,起草衛生健康事業發展政策,擬訂全縣衛生健康、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落實衛生健康標準和技術規範;統籌規劃全縣衛生健康服務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全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全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與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制定並組織落實全縣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承擔傳染病疫情信息發布工作。
(四)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貫徹執行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指導擬定食品安全企業標準,負責食源性疾病及與食品安全事故有關的流行病學調查。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
(七)監督實施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八)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計畫生育政策。
(九)指導全縣衛生健康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加強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負責全縣愛國衛生運動、衛生創建、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和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際交流合作與援外工作,開展與港澳台的交流合作。
(十一)負責縣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重要來賓、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指導全縣保健工作。
(十二)指導縣計畫生育協會業務工作。
(十三)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縣衛生健康局應當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健康桑植建設,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發展和改革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局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擬訂生育政策,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縣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研究提出全縣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2.與縣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縣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會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縣衛生健康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及時將相關信息通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縣衛生健康局提出建議。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縣衛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縣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局、縣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和信息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宣傳股)。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重要文稿起草、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
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宣傳、新聞和信息發布工作。
(二)人事股。擬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等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評審和管理;組織指導衛生健康工作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援外工作,開展與港澳台地區的交流和合作。
(三)財務股。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承擔衛生健康專項資金監管和重點項目建設的稽查指導工作;負責對全縣人民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行統一管理和會計核算。
(四)規劃發展與信息化股。承擔健康桑植建設協調推進工作;組織擬訂全縣衛生健康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指導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及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衛生健康統計工作。
(五)行政審批服務股(法制與綜合監督股)。擬定行政審批服務有關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權責清單和公共服務事項目錄動態管理;負責行政審批服務流程標準化建設;負責或牽頭組織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辦理、平台建設及數據支撐工作。
承擔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教育、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政府性契約管理、重大決策的合法性審查、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綜合監督工作;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醫療衛生機構和采供血機構的監督檢查;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範執法行為;承擔執法案件合法性審查工作。
(六)疾病預防控制股(衛生應急辦公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食品安全標準與監測股)。擬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承擔傳染病疫情信息發布工作;承擔職責範圍內的學校常見病防控;承擔縣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承擔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指導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指導或應食品企業請求擬定企業標準,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食品安全標準跟蹤分析,組織開展飲用水安全的監督檢查和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交流。
(七)醫政醫管股(科技教育股、體制改革股、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股)。擬訂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政策、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督促實施;負責重要來賓、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承擔縣獻血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擬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相關科研項目、新技術評估管理、適宜技術推廣、醫學重點學科和新研基地建設;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縣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培訓工作。
承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研究提出全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承擔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工作。
貫徹執行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擬訂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使用管理措施並組織實施;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短缺藥品監測預警;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八)基層衛生健康股。擬訂全縣基層衛生健康政策、規劃、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全縣鄉村醫生的相關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負責鄉鎮衛生院項目管理工作。
(九)中醫藥管理股。擬訂並組織實施中醫藥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擬訂中醫藥工作的管理辦法和技術標準;負責中醫院服務體系建設,監督指導其服務質量;負責中醫藥、民族醫藥、中西醫結合科研工作;擬訂中醫藥、民族醫藥發展人才培養規劃;實施中醫藥、民族醫藥的保護、挖掘、整理、創新、推廣工作。
(十)婦幼健康股(保健工作辦公室)。擬訂婦幼衛生健康政策規劃、技術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管理全縣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
負責縣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指導全縣保健工作;承擔縣保健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一)職業健康股。擬訂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的監督檢查;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承擔衛生健康領域安全生產工作。
(十二)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股(老齡健康股)。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生育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縣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三)愛衛創建指導股
貫徹執行愛國衛生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衛生城市鞏固、衛生村鎮創建和愛國衛生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配合實施農村改廁工作;負責開展民眾性衛生監督、城鄉環境衛生整潔行動、健康城市健康村鎮建設和創衛愛衛工作培訓、督查、指導和評估;組織開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負責病媒生物防制的技術指導;承擔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機關黨組織、群團機構按照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縣衛生健康局機關行政編制16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股室負責人13名。
機關後勤服務全額撥款事業編制2名,人員只出不進,編制出一減一。

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局長:羅選斌
主持縣衛生健康局全面工作。
履行黨委主體責任。
聯繫縣人民醫院黨建和醫療中心項目建設工作。聯繫縣疾控中心新建項目建設工作。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秦樂平
主持縣衛生健康局日常工作。
主抓項目建設和投資,意識形態、社區聯點扶建、組織、黨建、宣傳、統戰、宗教、人事、編制、招商引資、基礎設施建設、信用體系建設、為民辦實事、小康建設、建議提案辦理、縣委縣政府的績效考核等工作。
分管辦公室、人事股、規劃發展與信息化股、宣傳股、紀檢監察、老年、工會、青年、婦女。
負責縣民族中醫院內科大樓項目建設工作。
聯繫縣民族中醫院、縣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局、洪家關白族鄉、橋自彎鎮、涼水口鎮、沙塔坪鄉、龍潭坪鎮、五道水鎮、八大公山鎮等單位衛生健康、計生和黨建工作。
對分管和聯繫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安全生產負主要責任。
聯絡縣發展改革局、縣民族宗教事務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審計局、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縣統計局等單位的工作。
完成單位主要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主抓婦幼保健、疾病預防控制、衛生應急、食品安全、平安滿意、全面小康建設、旅遊、愛國衛生等工作。
分管婦幼健康股、疾病預防控制股、愛衛創建指導股。
負責縣婦幼保健計畫生育服務中心兒童保健大樓項目建設工作。
聯繫計畫生育協會、縣疾控中心、縣婦幼保健計畫生育服務中心、澧源鎮、走馬坪白族鄉、竹葉坪鄉、人潮溪鎮、馬合口白族鄉、官地坪鎮、芙蓉橋白族鄉等單位衛生健康和計生工作。
對分管和聯繫單位的安全生產負主要責任。
聯絡縣文化旅遊廣電體育局、縣自然資源局、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縣商務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交通運輸管理局、縣林業局等單位的工作。
完成單位主要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黨組成員、紀檢監察組長:張嬋
主抓紀檢、監察、監督工作。
劉金龍:副局長
主抓財務、脫貧攻堅(駐村幫扶、結對幫扶)、社會管理綜合治理、信訪維穩、防汛抗旱、鄉鎮衛生院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
分管財務股、會計核算中心。
聯繫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縣婦幼保健計畫生育服務中心、澧源鎮、走馬坪白族鄉、竹葉坪鄉、人潮溪鎮、馬合口白族鄉、官地坪鎮、芙蓉橋白族鄉等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和黨建工作,聯繫民營醫院聯合黨支部的黨建工作。
對分管和聯繫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責任。
聯絡縣政府辦、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水利局、縣信訪局、縣扶貧開發辦公室等單位的工作。
完成單位主要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其他事項

縣衛生健康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由中共桑植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桑植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4月25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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