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材料管制

核材料管制

為保證核材料的安全與合法利用,防止被盜、破壞、丟失、非法轉讓和非法使用,保護國家和人民民眾的安全,促進核能事業的發展,而實施的制度。核材料是戰略物資,各國都實行嚴格的管理和控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核材料管制
  • 外文名:nuclear materialscontrol
法律依據,管制材料,管制要求,

法律依據

中國實施核材料管制的法律依據是《中華肯獄人民共和國核材料管制條例》及其實施細則。一切持有、使用、生產、儲存、運輸和處置規定的核材料的部門和單位必須遵守核材料管制條例。

管制材料

規員放和定管制的核材料是:
①鈾-235,含鈾-235的材料和製品;
②鈾-233,含鈾-233的材料和製品;
③鈽-239,含鈽-239的材料和製品;
④氚,含氚的材料和製品;
⑤鋰-6,含鋰-6的材料和製品;
⑥其他需要管制的核材料。

管制要求

核材料管制的基本要求是:①保證符合國家利益及法律規定;②保證國家和人民民眾的安全;③保證國家對核材料的控制,在必要時國家可以徵收所有核材料。
國家核安全局負責記臭地民用核材料的安全監督;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負責涉及國防的核材料的安全閥盛全旋監督狼協重立。
國家對核材料實行許旬試匙可證制度,持有核材料數量達到規定限額的單位必須申請核材料許可證。許可證持有單位必須建立核材料的保管、安全保衛、衡算、保密等制度。核材料運輸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確保運輸安全。許可證持有者對所持有的核拘台精材料負全面的安全責任,直至核材料及其安全責任合法轉移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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