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湖北商會監事會制度是杭州湖北商會《章程》而制定的制度。
監事會制度
1、對本會會費、捐贈、經營性收入、固定資產以及會務費、接待費、辦公費、專(兼)職人員津貼等支出,依據《杭州湖北商會財務管理制度》進行監督審計,每年要向會員大會作出審計報告。
2、對本會運作思路、制度、規定以及各項工作安排,按《杭州湖北商會章程》規定,程式是否到位,操作是否合法作出檢查審議。
3、對本會會員行為,按《杭州湖北商會章程》規定進行衡量,因會員個人行為給本會造成名譽損害的要根據情節輕重向會員大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處理建議。
4、監事長列席常務理事會、會長辦公會議。
成員簡歷
原為洪湖洪江集團常務副總、杭州聯邦軟體公司副總經理;
現為杭州美星辦公設備有限公司總經理。
現為浙江六和律師事務所律師,同時,已被我會聘為法律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