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湖北商會財務管理制度》是管理杭州湖北商會支出,收入財務的規章。
杭州湖北商會財務管理制度
一、本會財務管理要本著勤儉辦會,收支透明,民主決策,手續完備等原則進行管理。 二、本會聘請具備財務上崗證、作風正派的人員作為專職出納,同時聘請1名兼職會計,具體負責本會財務工作。 三、對本會會員會費、捐贈、經營性和有償服務收入,按規定一律入賬,登記造冊,不得建立賬外賬。 四、對因工作需要的招待吃請,臨時性會務開支500元以上須經3人以上確認並簽字。 五、正常工作開支,包括辦公費、會務費、通訊費開支等,應事先做出預算,經會長辦公會議審議後列支。 六、本會專職秘書長、秘書和財務等兼職人員工資、津帖等待遇開支,須經會長辦公會議審查確定後,按財務有關規定列支。 七、各項開支需有正規發票,有當事人、秘書長會簽,交會長審簽,會長參與活動費用由常務副會長會簽,方能有效。 八、每年會員大會上,將財務收支情況及執行財務制度情況向會員大會報告。 九、本會監事會有權對本會財務收支情況及執行制度情況進行全程監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