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化產教融合的實施意見

為全面提升我市教育水平,提高人力資源質量,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化產教融合的實施意見》(浙政辦發〔2018〕106號)精神,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我市深化產教融合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化產教融合的實施意見
  • 頒布時間:2020年2月14日
  • 實施時間:2020年3月16日
  • 發布單位: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以國家產教融合試點城市建設為抓手,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構建產教融合發展機制,促進人才供給側和產業需求側結構要素全方位融合,為打造“全國數字經濟第一城”和實施“新製造業計畫”匯聚發展新動能。力爭到2025年,培育10個產教融合聯盟,建設10個統籌規劃、協同發展的產教融合園區,建成15個市級及以上裝備水平國內、產教深度融合的示範性實驗實習實訓基地,培育100家市級及以上產教融合型企業,實施50個產教融合工程項目和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建立60個職業體驗中心,探索建設若干個混合所有制二級學院,產教融合發展格局總體形成。到2035年,全面實現產教統籌融合,全面建立支撐高質量發展的現代人力資源體系,全面提升職業教育、高等教育對創新發展和產業升級的貢獻。
二、構建教育和產業統籌融合發展格局
(一享炒)同步規劃產教融合與經濟社會發展。將產教融合發展納入全市經茅章元習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以及區域發展、產業發展、城市建設和重大生產力布局規劃,同步推進產教融合發展政策制定、要素支持和重點項目建設。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經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科技局、市國資委、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等,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列第一位的為牽頭單位,下同
(二)統籌布局高等教育和職業教育資源。推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布局向重點產業園區和人口集聚區集中,做好職業教育擴容、提質文章,新建6所市本級中等職業學校(以下簡稱中職學校),按“一校一策”支持市屬高校爭創一流。建好做強每一所中職學校,重點打造3所全國技師學諒匙凶院、10所省級高水平中職學校,拘鑽槳鼓勵中職學校爭創全國一流。主動融入滬嘉杭金科創走組捆簽廊,加強與長三角地區科教資源協作。加大山海協作技術人才支持和人力資源開發力度,加強對口支援及幫扶地區人力資源開發和產教合作。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經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科技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建委、市財政局,各區、縣政府、管委會
(三)暢通產教供需雙向對接渠道。落實區縣(市)政府對接高校、高校對接企業及促進地方創新發展和產業轉型、促進高校內涵建設水平提升的“雙對接、雙促進”機制。建設產教融合信息服務平台,培養一批規範化的產教融合服務組織,預測行業技術技能人才需求,發布行業就業狀況、行業崗位職業能力標準。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數據資源局、市經信局
(四)推進學科專業建設與產業轉型升級相適應。引導院校根據市場供需情況和就業質量推進學科專業結構調整,加快布局服務數字經濟、新製造業的新型交叉學科專業。項目資金安排向承擔重大戰略任務、推行產教統籌融合、試行校企蘭乎蘭跨協同育人的學科專業傾斜。(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
三、強化企業產教融合重要主體作用
(五)拓寬企業參與辦學途徑。鼓勵企業以獨資、合資、合作等方式依法參與舉辦職業教育、高等教育。支持有條件的縣級以上產業園區和職業院校、普通高校合作舉辦混合所有制分校或產業學院。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教育局、市國資委、市工商聯,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六)深化“引企入教”改革。支持企業深度參與職業院校、普通高校教育教學改革,鼓勵職業學校、普通高校和企業建立人才聯合培養機制。推行面向企業真實生產環境的任務式、項目化培養模式,支持職業院校通過場地、設備租賃等方式與企業共建生產性實訓基地和職業技能競賽訓練場地。(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經信局)
(七)開展生產性實習實訓。建設一批企業實習實訓基地。支持規模以上企業原則上按職工總數的2%—3%安排專業對口崗位接納學生實習。推進實習實訓規範化,保障學生享有獲得合理報酬合法權益,對獲得國家認定的技術技能證書的學生按政策予以補貼。(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經信局、市財政局)
(八)以企業為主體推進協同創新和成果轉化。支持行業企業聯合高校建設若干個重點實驗室、產業創新中心、製造業創新中心和“雙創”示範基地等。建立高校、科研院所、行業企業等協同創新和成果轉化機制。完善高校科研後評價體系,將成果轉化成效作為項目和人才評價重要內容。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教育局、符槓潤市財政局
(九)強化企業在崗職工教育培訓。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準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用於一線職工教育培訓的經費不低於職工教育經費的70%。將落實企業職工培訓制度情況列入創新型企業評價內容和企業信用管理體系。按政策落實企業在崗職工參加教育培訓的經費補貼。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總工會、市經信局、市工商聯、國家稅務總局杭州市稅務局
四、推進產教融合人才培養改革
(十)將工匠精神培育融入基礎教育。將工匠精神培育納入中國小相關課程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普通高中適當增加職業技術教育內容。組織校企合作開發100門優質勞動技術課程與職業體驗課程,共建60個職業體驗中心。(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
(十一)全面推進產教協同育人。建設50個產學合作育人項目,打造5個校企合作樣板學校,推進產教融合型工程師學院和行業(產業)特色學院建設。推進高校專業學位研究生以職業需求為導向、以實踐能力培養為重點、以產學研用為途徑的培養模式改革。鼓勵開展本科層次職業教育試點。在技術類專業全面推行現代學徒制和企業新型學徒制,完善學徒制政策、標準、信用制度等體系。支持校企共同參與證書制度試點。(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經信局、市財政局)
(十二)落實考試招生配套制度改革。鼓勵開展中高職、高職與本科以及中職與本科一體化人才培養試點,促進各類型、層次人才的銜接貫通。到2025年,中職學校畢業生升入全日制高等學歷教育學校的比例達到60%。鼓勵和支持退役軍人、下崗職工、失業人員、新型農民等參加高等職業院校的單獨考試招生。(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發改委)
(十三)完善學校治理結構。全面組建由行業組織、重點企業等參加的學校理(董)事會、產業學院理事會、專業建設委員會等產學協同治理組織。推動學校最佳化內部治理,下移管理重心和學術權力,充分體現一線教學科研機構自主權,積極發展跨學科、跨專業的教學和科研組織。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經信局
(十四)創新教育培訓服務供給。建設一批區域技術技能培訓中心,大力開展非學歷和技能培訓。建立產業技術課程和職業培訓包交易制度,推進政府購買職業教育培訓服務,推廣“網際網路+職業培訓”模式。實施基於產教融合組織共同標準的校企課程學分轉換互認制度。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
五、推進產教融合師資隊伍建設
(十五)加快職業院校和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完善職業學校、普通高校教師資格標準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辦法,探索將行業企業從業經歷作為取得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師資格的必要條件。探索“固定崗+流動崗”相結合用人模式,建立健全校企雙向聘任制度。實施產業教師特設崗位計畫。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委編辦、市人力社保局、市科技局
(十六)加快職業院校和高校教師薪酬制度改革。鼓勵職業院校將教師開展社會培訓、技術服務與研發等社會服務納入教師工作量。職業院校和高校教師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和經所在學校同意後在企業兼職所獲薪酬收入,不納入績效工資和單位工資總額基數。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十七)加快“雙師型”教師培養。完善“雙師型”教師認定標準和辦法,加強本科和研究生層次職教師資培養培訓,建設10個“雙師型”教師培訓基地。嚴格落實職業院校專業教師赴企業實踐每5年累計不少於半年的制度。完善職業院校、普通高校教師實踐假期制度。建設5個高質量的職教師資海外研訓基地,打造50個市級教師教學創新團隊。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
六、加強產教融合平台載體建設
(十八)建設一批實習實訓平台。重點面向數字經濟、新製造業等領域的新興戰略性產業,遴選建設一批高水平校內實習實訓中心,集中打造10個產教融合型示範性實習實訓基地。加強國家和省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世界技能大賽集訓基地和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十九)組建一批職業教育集團。以主導產業和優勢專業(群)為紐帶,行業企業牽頭,大中型企業、創新型中小企業、科研院所、普通高校和職業院校等參與,組建覆蓋全產業鏈、輻射區域產業發展的職業教育集團。探索建立10個以資本為紐帶、專業為支撐、具有示範作用的骨幹職教集團。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二十)培育一批產教融合聯盟。建設10個市級以上產教融合聯盟,打造1個省級示範性產教融合聯盟,由行業部門指導推行實體化運作。推動產教融合聯盟成員實現資源共享、標準互認、學分互換。(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民政局、市發改委、市教育局)
七、完善產教融合支持服務體系
(二十一)落實財政稅收用地等政策。不斷加大市級財政對產業發展急需學科專業、公共實訓平台和產教融合試點建設等重點建設項目的支持力度,並按規定予以經費配套。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支持產教融合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供給。完善職業教育、高等教育生均財政經費相對穩定增長機制和分類支持機制。企業發生的捐贈支出,其捐贈經認定後按照稅法規定予以稅前扣除。企業單獨投資或企業與政府合作建設學校的建設用地,按教育科研用地管理,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通過劃撥方式供地。將新建重點實驗室、重大工程中心、大科學裝置和實訓基地用地視為教育科研劃撥用地,給予優先保障。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杭州市稅務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科技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二十二)強化金融服務支持。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開發適合產教融合項目特點的多元化融資品種。支持符合條件的產教融合項目對接中國政企合作投資基金和國際金融組織。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在資本市場進行股權融資、債券融資,加大對實習實訓基地等產教融合項目投資。(責任單位:市金融辦、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
(二十三)開展產教融合建設試點。組織建設一批市級產教融合發展工程。對報經省政府同意、納入國家規劃建設的產教融合項目,同等享受國家級重大創新載體建設任務政策。開展產教融合型企業評定,對產教融合型企業在新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等方面給予支持。組織開展產教融合型城市、學校和企業的第三方評價。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二十四)深化國際交流合作。開展“一帶一路”教育合作,建設一批“絲路學院”,輸出職教標準和職教資源;引進國(境)外優質大學,建設若干所國際聯合學院,積極引進通用證書、優質課程等教育資源,合作開發具有國際水準的專業教學標準等。支持院校參加、承辦國際技能大賽。(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發改委)
(二十五)加強智庫建設。依託國內知名高校建設產教融合智庫,加強產教融合理論和政策研究。開展產教融合效能評價。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數據資源局、市發改委
八、組織實施
建立深化產教融合督促檢查機制,強化事中監督管理和事後評估驗收。落實政策紅利,凝聚學校主動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企業重視“投資於人”的普遍共識。加強產教融合政策宣講,強化典型案例、創新經驗等試點成果的總結、宣傳和推廣,積極營造全社會充分理解、大力支持、深入參與產教融合發展的良好氛圍。
本意見自2020年3月16日起施行,由市發改委負責牽頭組織實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2月14日

政策解讀

一、指導思想
1.高舉旗幟: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
2.聚焦問題:人才供給側結構性問題。
3.明晰路徑:3個“1”:
— 創建1個平台:國家產教融合試點建設城市;
— 扭住1個核心:充分發揮企業重要主體作用;
— 著力1個根本:構建產教融合發展長效機制。
4.預期成效:培育新人才、匯聚新動能、支撐新發展。
二、發展目標
1.到2025年,實現“兩基本”、“一率先”:
— 產教融合發展長效機制基本建立;
— 產教融合發展格局總體形成;
— 產教融合型示範城市率先建成。
2.到2030年,實現“三個全面”:
— 產教統籌融合全面實現;
— 支撐高質量發展的現代人力資源體系全面建立;
— 職業教育、高等教育對創新發展和產業升級的貢獻全面提升。
三、主要任務
1.構建教育和產業統籌融合發展格局。
2.強化企業產教融合重要主體作用。
3.推進產教融合人才培養改革。
4.推進產教融合師資隊伍建設。
5.加強產教融合平台載體建設。
6.完善產教融合支持服務體系。
四、重要項目
1.新建5所高水平大學或研究院。
2.培育10個產教融合聯盟。
3.建設10個產教融合園區。
4.建成15個市級以上示範性實驗實習實訓基地。
5.實施50個產教融合工程項目和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
6.培育100家市級以上產教融合型企業。
7.建立60個以上職業體驗中心。
8.建設若干混合所有制二級學院(研究院、工程技術中心)。
五、組織實施
1.強化產教融合工作協調。
2.營造產教融合良好環境。
六、政策亮點
1.產業和教育規劃要統籌編制、貫通實施、納入考核。
2.“一校一策”支持市屬高校創一流。建好辦特做強每一所中職學校。
3.建設產教融合信息平台和服務組織,暢通線上線下人才供需對接。
4.項目資金安排向承擔重大戰略任務、推行產教統籌融合、試行校企協同育人的學科專業傾斜。
5.鼓勵企業以獨資、合資、合作等方式依法參與舉辦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按有關政策享受財政資助。
6.支持企業深度參與職業院校、普通高校教育教學改革,共建專業、課程、生產性實訓基地和質量評價標準。
7.建設一批企業實習實訓基地,向學生提供生產性實習實訓服務。
8.建立產業重大科技項目聯合向高校招標制度和高校面向行業企業共性關鍵性問題集中攻關機制。
9.用於一線職工教育培訓的經費比例不低於企業職工教育經費支出的70%。
10.將勞動精神和工匠精神培育納入中國小相關課程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
11.支持高校推進學位研究生培養模式改革,鼓勵開展本科層次職業教育試點。
12.到2025年,中職學校畢業生升入全日制高等學歷教育學校的比例達到60%。
13.全面組建由行業組織、重點企業等參加的學校理(董)事會、產業學院理事會等產學協同治理組織。
14.建立產業技術課程和職業培訓包交易制度,推進政府購買職業教育培訓服務。
15.加快職業院校和高校人事制度改革,落實職業院校用人自主權。
16.鼓勵職業院校將教師開展社會培訓、技術研發與服務等社會服務納入教師工作量。
17.職業院校和高校教師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和經所在學校同意後在企業兼職所獲薪酬等收入,不納入績效工資,不納入單位工資總額基數。
18.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支持產教融合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供給。
19.企業因接收學生實習所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支出,依法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20.企業發生的捐贈支出,其捐贈經認定後按照稅法規定予以稅前扣除。
21.企業單獨投資或企業與政府合作建設學校的建設用地,按教育科研用地管理。
22.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開發適合產教融合項目特點的多元化融資品種。
23.對報經省政府同意、納入國家規劃建設的產教融合項目,同等享受國家級重大創新載體建設任務政策。
24.支持學校攜手企業開展“一帶一路”教育合作,建設一批“絲路學院”,輸出職教標準和職教資源。
25.引進國(境)外優質大學,建設若干所國際聯合學院。
26.建設產教融合智庫。發布產教融合指數與發展報告。開展產教融合效能評價。
三、強化企業產教融合重要主體作用
(五)拓寬企業參與辦學途徑。鼓勵企業以獨資、合資、合作等方式依法參與舉辦職業教育、高等教育。支持有條件的縣級以上產業園區和職業院校、普通高校合作舉辦混合所有制分校或產業學院。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教育局、市國資委、市工商聯,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六)深化“引企入教”改革。支持企業深度參與職業院校、普通高校教育教學改革,鼓勵職業學校、普通高校和企業建立人才聯合培養機制。推行面向企業真實生產環境的任務式、項目化培養模式,支持職業院校通過場地、設備租賃等方式與企業共建生產性實訓基地和職業技能競賽訓練場地。(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經信局)
(七)開展生產性實習實訓。建設一批企業實習實訓基地。支持規模以上企業原則上按職工總數的2%—3%安排專業對口崗位接納學生實習。推進實習實訓規範化,保障學生享有獲得合理報酬合法權益,對獲得國家認定的技術技能證書的學生按政策予以補貼。(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經信局、市財政局)
(八)以企業為主體推進協同創新和成果轉化。支持行業企業聯合高校建設若干個重點實驗室、產業創新中心、製造業創新中心和“雙創”示範基地等。建立高校、科研院所、行業企業等協同創新和成果轉化機制。完善高校科研後評價體系,將成果轉化成效作為項目和人才評價重要內容。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
(九)強化企業在崗職工教育培訓。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準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用於一線職工教育培訓的經費不低於職工教育經費的70%。將落實企業職工培訓制度情況列入創新型企業評價內容和企業信用管理體系。按政策落實企業在崗職工參加教育培訓的經費補貼。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總工會、市經信局、市工商聯、國家稅務總局杭州市稅務局
四、推進產教融合人才培養改革
(十)將工匠精神培育融入基礎教育。將工匠精神培育納入中國小相關課程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普通高中適當增加職業技術教育內容。組織校企合作開發100門優質勞動技術課程與職業體驗課程,共建60個職業體驗中心。(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
(十一)全面推進產教協同育人。建設50個產學合作育人項目,打造5個校企合作樣板學校,推進產教融合型工程師學院和行業(產業)特色學院建設。推進高校專業學位研究生以職業需求為導向、以實踐能力培養為重點、以產學研用為途徑的培養模式改革。鼓勵開展本科層次職業教育試點。在技術類專業全面推行現代學徒制和企業新型學徒制,完善學徒制政策、標準、信用制度等體系。支持校企共同參與證書制度試點。(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經信局、市財政局)
(十二)落實考試招生配套制度改革。鼓勵開展中高職、高職與本科以及中職與本科一體化人才培養試點,促進各類型、層次人才的銜接貫通。到2025年,中職學校畢業生升入全日制高等學歷教育學校的比例達到60%。鼓勵和支持退役軍人、下崗職工、失業人員、新型農民等參加高等職業院校的單獨考試招生。(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發改委)
(十三)完善學校治理結構。全面組建由行業組織、重點企業等參加的學校理(董)事會、產業學院理事會、專業建設委員會等產學協同治理組織。推動學校最佳化內部治理,下移管理重心和學術權力,充分體現一線教學科研機構自主權,積極發展跨學科、跨專業的教學和科研組織。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經信局
(十四)創新教育培訓服務供給。建設一批區域技術技能培訓中心,大力開展非學歷和技能培訓。建立產業技術課程和職業培訓包交易制度,推進政府購買職業教育培訓服務,推廣“網際網路+職業培訓”模式。實施基於產教融合組織共同標準的校企課程學分轉換互認制度。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
五、推進產教融合師資隊伍建設
(十五)加快職業院校和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完善職業學校、普通高校教師資格標準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辦法,探索將行業企業從業經歷作為取得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師資格的必要條件。探索“固定崗+流動崗”相結合用人模式,建立健全校企雙向聘任制度。實施產業教師特設崗位計畫。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委編辦、市人力社保局、市科技局
(十六)加快職業院校和高校教師薪酬制度改革。鼓勵職業院校將教師開展社會培訓、技術服務與研發等社會服務納入教師工作量。職業院校和高校教師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和經所在學校同意後在企業兼職所獲薪酬收入,不納入績效工資和單位工資總額基數。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十七)加快“雙師型”教師培養。完善“雙師型”教師認定標準和辦法,加強本科和研究生層次職教師資培養培訓,建設10個“雙師型”教師培訓基地。嚴格落實職業院校專業教師赴企業實踐每5年累計不少於半年的制度。完善職業院校、普通高校教師實踐假期制度。建設5個高質量的職教師資海外研訓基地,打造50個市級教師教學創新團隊。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
六、加強產教融合平台載體建設
(十八)建設一批實習實訓平台。重點面向數字經濟、新製造業等領域的新興戰略性產業,遴選建設一批高水平校內實習實訓中心,集中打造10個產教融合型示範性實習實訓基地。加強國家和省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世界技能大賽集訓基地和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十九)組建一批職業教育集團。以主導產業和優勢專業(群)為紐帶,行業企業牽頭,大中型企業、創新型中小企業、科研院所、普通高校和職業院校等參與,組建覆蓋全產業鏈、輻射區域產業發展的職業教育集團。探索建立10個以資本為紐帶、專業為支撐、具有示範作用的骨幹職教集團。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二十)培育一批產教融合聯盟。建設10個市級以上產教融合聯盟,打造1個省級示範性產教融合聯盟,由行業部門指導推行實體化運作。推動產教融合聯盟成員實現資源共享、標準互認、學分互換。(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民政局、市發改委、市教育局)
七、完善產教融合支持服務體系
(二十一)落實財政稅收用地等政策。不斷加大市級財政對產業發展急需學科專業、公共實訓平台和產教融合試點建設等重點建設項目的支持力度,並按規定予以經費配套。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支持產教融合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供給。完善職業教育、高等教育生均財政經費相對穩定增長機制和分類支持機制。企業發生的捐贈支出,其捐贈經認定後按照稅法規定予以稅前扣除。企業單獨投資或企業與政府合作建設學校的建設用地,按教育科研用地管理,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通過劃撥方式供地。將新建重點實驗室、重大工程中心、大科學裝置和實訓基地用地視為教育科研劃撥用地,給予優先保障。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杭州市稅務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科技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二十二)強化金融服務支持。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開發適合產教融合項目特點的多元化融資品種。支持符合條件的產教融合項目對接中國政企合作投資基金和國際金融組織。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在資本市場進行股權融資、債券融資,加大對實習實訓基地等產教融合項目投資。(責任單位:市金融辦、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
(二十三)開展產教融合建設試點。組織建設一批市級產教融合發展工程。對報經省政府同意、納入國家規劃建設的產教融合項目,同等享受國家級重大創新載體建設任務政策。開展產教融合型企業評定,對產教融合型企業在新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等方面給予支持。組織開展產教融合型城市、學校和企業的第三方評價。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二十四)深化國際交流合作。開展“一帶一路”教育合作,建設一批“絲路學院”,輸出職教標準和職教資源;引進國(境)外優質大學,建設若干所國際聯合學院,積極引進通用證書、優質課程等教育資源,合作開發具有國際水準的專業教學標準等。支持院校參加、承辦國際技能大賽。(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發改委)
(二十五)加強智庫建設。依託國內知名高校建設產教融合智庫,加強產教融合理論和政策研究。開展產教融合效能評價。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數據資源局、市發改委
八、組織實施
建立深化產教融合督促檢查機制,強化事中監督管理和事後評估驗收。落實政策紅利,凝聚學校主動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企業重視“投資於人”的普遍共識。加強產教融合政策宣講,強化典型案例、創新經驗等試點成果的總結、宣傳和推廣,積極營造全社會充分理解、大力支持、深入參與產教融合發展的良好氛圍。
本意見自2020年3月16日起施行,由市發改委負責牽頭組織實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2月14日

政策解讀

一、指導思想
1.高舉旗幟: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
2.聚焦問題:人才供給側結構性問題。
3.明晰路徑:3個“1”:
— 創建1個平台:國家產教融合試點建設城市;
— 扭住1個核心:充分發揮企業重要主體作用;
— 著力1個根本:構建產教融合發展長效機制。
4.預期成效:培育新人才、匯聚新動能、支撐新發展。
二、發展目標
1.到2025年,實現“兩基本”、“一率先”:
— 產教融合發展長效機制基本建立;
— 產教融合發展格局總體形成;
— 產教融合型示範城市率先建成。
2.到2030年,實現“三個全面”:
— 產教統籌融合全面實現;
— 支撐高質量發展的現代人力資源體系全面建立;
— 職業教育、高等教育對創新發展和產業升級的貢獻全面提升。
三、主要任務
1.構建教育和產業統籌融合發展格局。
2.強化企業產教融合重要主體作用。
3.推進產教融合人才培養改革。
4.推進產教融合師資隊伍建設。
5.加強產教融合平台載體建設。
6.完善產教融合支持服務體系。
四、重要項目
1.新建5所高水平大學或研究院。
2.培育10個產教融合聯盟。
3.建設10個產教融合園區。
4.建成15個市級以上示範性實驗實習實訓基地。
5.實施50個產教融合工程項目和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
6.培育100家市級以上產教融合型企業。
7.建立60個以上職業體驗中心。
8.建設若干混合所有制二級學院(研究院、工程技術中心)。
五、組織實施
1.強化產教融合工作協調。
2.營造產教融合良好環境。
六、政策亮點
1.產業和教育規劃要統籌編制、貫通實施、納入考核。
2.“一校一策”支持市屬高校創一流。建好辦特做強每一所中職學校。
3.建設產教融合信息平台和服務組織,暢通線上線下人才供需對接。
4.項目資金安排向承擔重大戰略任務、推行產教統籌融合、試行校企協同育人的學科專業傾斜。
5.鼓勵企業以獨資、合資、合作等方式依法參與舉辦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按有關政策享受財政資助。
6.支持企業深度參與職業院校、普通高校教育教學改革,共建專業、課程、生產性實訓基地和質量評價標準。
7.建設一批企業實習實訓基地,向學生提供生產性實習實訓服務。
8.建立產業重大科技項目聯合向高校招標制度和高校面向行業企業共性關鍵性問題集中攻關機制。
9.用於一線職工教育培訓的經費比例不低於企業職工教育經費支出的70%。
10.將勞動精神和工匠精神培育納入中國小相關課程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
11.支持高校推進學位研究生培養模式改革,鼓勵開展本科層次職業教育試點。
12.到2025年,中職學校畢業生升入全日制高等學歷教育學校的比例達到60%。
13.全面組建由行業組織、重點企業等參加的學校理(董)事會、產業學院理事會等產學協同治理組織。
14.建立產業技術課程和職業培訓包交易制度,推進政府購買職業教育培訓服務。
15.加快職業院校和高校人事制度改革,落實職業院校用人自主權。
16.鼓勵職業院校將教師開展社會培訓、技術研發與服務等社會服務納入教師工作量。
17.職業院校和高校教師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和經所在學校同意後在企業兼職所獲薪酬等收入,不納入績效工資,不納入單位工資總額基數。
18.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支持產教融合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供給。
19.企業因接收學生實習所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支出,依法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20.企業發生的捐贈支出,其捐贈經認定後按照稅法規定予以稅前扣除。
21.企業單獨投資或企業與政府合作建設學校的建設用地,按教育科研用地管理。
22.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開發適合產教融合項目特點的多元化融資品種。
23.對報經省政府同意、納入國家規劃建設的產教融合項目,同等享受國家級重大創新載體建設任務政策。
24.支持學校攜手企業開展“一帶一路”教育合作,建設一批“絲路學院”,輸出職教標準和職教資源。
25.引進國(境)外優質大學,建設若干所國際聯合學院。
26.建設產教融合智庫。發布產教融合指數與發展報告。開展產教融合效能評價。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