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月13日本溪滿族自治縣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1999年7月29日遼寧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本溪滿族自治縣礦產資源管理條例
- 頒布單位:本溪滿族自治縣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1999.07.29
- 實施時間:1999.09.01
1999年1月13日本溪滿族自治縣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1999年7月29日遼寧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1999年1月13日本溪滿族自治縣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1999年7月29日遼寧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第一條 為加強礦產資源的勘查、開發利用和保護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
自治縣對運往縣外的鐵礦礦石、礦粉徵收鐵礦礦石、礦粉總價款的20%的礦產資源保護費。礦產資源保護費實行專款專用,用於鐵礦資源保護、生態環境保護和治理。第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自治縣國土資源部門予以處罰:(一...
《本溪市綠色礦山建設條例》共有總則、綠色礦山建設、礦山生態修復、法律責任等六章三十五條。我市為加強礦業領域生態文明建設,充分發揮全市礦產資源優勢,加快推進綠色礦山建設進程,促進礦山企業實施科學有序開採,減少環境擾動,履行礦山...
本溪滿族自治縣自治條例全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的規定,結合本溪滿族自治縣(以下簡稱自治縣)的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自治縣是滿族實行區域自治...
整頓和規範礦產資源開發秩序,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全面整頓和規範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的通知》精神,從實現可持續發展戰略、落實科學發展觀、振興遼寧老工業基地、建立和諧遼寧的高度,突出重點,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開展礦山綜合治理活動。第三條 礦山綜合治理應當遵循保護優先、依法監管、政府主導、企業自治、社會參與的原則。第四條 省、市、縣(含縣級市、區,下同)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地礦產資源特點和實際需要...
清原滿族自治縣礦產資源管理條例(2013年修正本) :(2013年5月30日遼寧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次會議批准 2013年6月9日清原滿族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公布 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背景介紹 清原滿族自治縣...
本溪滿族自治縣國土資源局是等自然資源的規劃、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的縣級政府工作部門。機構簡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國土資源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定管理、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和地質環境...
桓仁滿族自治縣位於本溪境內,風光秀美,人傑地靈。詳細內容 第一條 為保護和改善我縣生態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棄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第三十三條 對違反本條例第十七條規定,亂挖濫采,破壞礦產資源的,由縣以上地礦主管部門責令其賠償損失,限期改正,並處相當礦石損失量30%至50%的罰款;情節嚴重,拒不改正的,由發證部門吊銷其採礦許可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其營業...
2008年12月26日寬甸滿族自治縣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2009年3月25日遼寧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批准。引言 《寬甸滿族自治縣礦產資源保護條例》已2009年3月25日遼寧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
豐寧滿族自治縣礦產資源管理條例由2000年5月25日河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批准。旨在加強礦產資源的統一管理,合理勘查、開發利用和保護礦產資源,促進礦業健康發展。條例全文 豐寧滿族自治縣礦產資源管理條例 (2000年...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的監督管理,促進礦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阜新蒙古族自治縣(以下簡稱自治縣)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 第...
條例正文 (2013年12月22日桓仁滿族自治縣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2014年3月27日遼寧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批准)《桓仁滿族自治縣礦產資源管理條例》,已於2014年3月27日經遼寧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
2011年3月23日青龍滿族自治縣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青龍滿族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關於修改部分條例的決定》,2011年5月26日河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礦產資源管...
本條例所稱水資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第三條 自治縣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水資源保護、管理和監督工作。自治縣人民政府其他相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依法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門做好水資源保護管理工作。第四...
第七條 自治州、縣(市)礦產資源管理局(以下簡稱礦管局)是同級人民政府主管礦產資源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一)宣傳、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本條例;(二)組織編制礦產資源勘查、開發規劃,按規定分配礦產資源;(三)對自治...
本溪滿族自治縣林業管理條例於1997年12月8日本溪滿族自治縣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1998年5月29日遼寧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護、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資源,促進自治縣...
自治州、縣(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協助同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實施本條例。第二章礦產資源的勘查 第七條探礦權人施工前應持勘查許可證向自治州和勘查區所在縣(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備案,並接受其監督檢查,定期報送工作進展情況;勘查...
遼寧省本溪滿族自治縣林業管理條例 (1997年12月8日本溪滿族自治縣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1998年5月29日遼寧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護、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資源,促進自治...
第七條 自治州、縣(市)礦產資源管理局(以下簡稱礦管局)是同級人民政府主管礦產資源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一)宣傳、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本條例;(二)組織編制礦產資源勘查、開發規劃,按規定分配礦產資源;(三)對自治...
第二條 凡在本省境內從事礦產資源開採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條例。第三條 省人民政府地質礦產部門主管全省礦產資源開採的監督管理;市、州、縣人民政府和地區行署地質礦產部門或者負責地質礦產管理工作的部門(以下簡稱...
《本溪滿族自治縣旅遊資源保護條例》已經本溪滿族自治縣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於2013年12月27日通過,由遼寧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於2014年9月26日批准,現予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本溪滿族自治縣...
礦山企業須向自治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繳納風險抵押金。第十五條 勘查、開採礦產資源和經營、加工礦產品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防止環境污染、植被破壞、水土流失和地質災害。第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有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