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新增生產能力

本年新增生產能力(或效益)是本年內按照新增生產能力的計算條件和標準,實際建成投入生產或交付使用的生產能力(或效益)。它最本年施工規模中當年取得的有效成果,並標誌著為國民經濟提供新的使用價值的規模。所以它是檢查新增生產能力計畫,編制生產計畫和分析投資經濟效果的依據。將本年新增生產能力與本年施工規模進行對比,即得“生產能力建成率”指標。這個指標數值越大,則說明建設速度越快建設工期越短,所以它是反映投資經濟效果指標。

生產能力建成率=本年新增生產能力/本年工規模×100%

組成,計算,

組成

本年新增生產能力包括這一年由於基本建設新增加的生產能力,更新改造新增加的生產能力,以及從其他企業調入或租用設備而新增加的生產能力等。

計算

有關計算新增生產能力的條件,可詳見固定資產投資統計中的新增生產能力部分。
(1)基本建設新增生產能力是指利用國家撥款、自籌資金、國內外貸款以及其他專項資金進行的新建、擴建項目及有關工程,並已竣工投產而增加的生產能力。
(2)更新改造新增生產能力是指利用企業固定資產折舊、國家更新改造撥款、企業自有資金、國內外技術改造貸款等資金,對現有企業原有設備進行技術改造和技術革新、或更新原有設備而增加的生產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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