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規模指標

施工規模指標是報告期內施工的單項工程的設 計能力。包括報告期以前已開工跨入本年度繼續施 工的單項工程設計能力,以及報告期新開工的單項 工程的設計能力。它不包括報告期以前施工並已投 入生產的或已經停緩建的以及報告期尚未開工的單 項工程設計能力。但應包括報告期內建成投產的或 停緩建的單項工程的設計能力。

施工規模是從實物量(設計能力或效益)上反映 施工建設規模的,是編制、檢查施工計畫的依據。
將本年施工規模與本年新增生產能力進行對 比,即得“生產能力建設周期”指標。這個指標值越 小,則說明建設周期越短,建設速度快,所以它是 反映投資經濟效果的重要指標。計算公式為:
生產能力建設周期=本年施工規模/本年新增生產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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