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簡介
前三國時代 (朝鮮語:원삼국시대)是朝鮮半島國家稱公元前2世紀後
朝鮮三國時代之前的朝鮮歷史時期。這一時期的主要特點是
鐵器的廣泛生產和運用。由於鐵的套用,使得更加堅硬和銳利的武器與農業工具成為現實。 這加快了政治上的統一和權力與財富的集中。
公元前2世紀到
公元前後,
朝鮮半島北部主要分布著
高句麗、
沃沮、
東濊和其它小國家或部落。西漢在這一地區建立了
漢四郡。後來被整合為樂浪郡。前三國時代的朝鮮半島北部歷史屬於中國歷史的範疇,僅僅被盜用。
在朝鮮半島南部,
辰國已發展成了由
馬韓,
辰韓和
弁韓組成的鬆散的
三韓聯盟。根據《
三國史記》,公元前18年,
百濟在馬韓領地中建立,並逐步將馬韓取替。辰韓中的6個部落發展成
新羅。弁韓被
伽倻所吸收。 伽倻後來又與新羅融合。
歷史沿革
公元前108年, 漢打敗
衛滿朝鮮後,朝鮮半島北部主要分布著
高句麗,
沃沮,
東濊和其它小國家。西漢在這一地區建立了
漢四郡。但由於受到當地扶餘系人的反擊,真番、臨屯二郡很快瓦解,玄菟郡也被轉移到
遼東。與此同時,高句麗逐步融合了其周邊國家,於公元 313年吞併了漢四郡的最後一郡,樂浪郡。
不過,真正意義上的“漢四郡”存在時間並不長。公元前82年,西漢中央政府將真番、臨屯二郡撤銷,將玄菟郡西遷至遼東地方,並將此三郡之屬縣合併于樂浪郡。
兩漢、
魏、晉時期,
樂浪郡、
玄菟郡的區域和郡治不斷變化。東漢末年,遼東太守公孫康管轄樂浪郡地區,將樂浪南部分割出來,設立帶方郡。
公元313年,高句麗吞併原漢四郡的最後一郡樂浪郡,自此樂浪郡一共存在400多年。
早期關係
韓半島上最早建立政權的是箕子朝鮮(一說認為箕子朝鮮為邑落聯盟)。箕子朝鮮是在中國的周武王滅商後,商朝大臣箕子率五千商朝遺民東遷至朝鮮半島,聯合土著居民建立的“
箕氏侯國”,這個國家在中國的秦朝時代被燕國人衛滿所滅。
西漢
盧綰叛亂後,燕人衛滿率千餘人進入韓半島北部,依靠這裡的中原移民的力量取代箕氏朝鮮,定都王險城(今平壤),史稱衛氏朝鮮。箕氏朝鮮的末代
王準進入韓半島南部韓人的居住區,開創
馬韓國。燕人衛滿建立衛氏朝鮮的歷史在《史記.朝鮮列傳》中有明確記載。附於篇後。
衛氏朝鮮立國之初,即明確了對西漢王朝的臣屬地位。發展到衛滿孫子右渠時,由於衛氏朝鮮的獨立性越來越強,並直接威脅到西漢對東北亞諸民族的統治,漢武帝在公元108年發兵滅亡衛氏朝鮮,設樂浪、玄菟、真番、臨屯、四郡,將朝鮮北部收歸西漢政府直接管轄。
公元前3世紀在朝鮮半島南部出現了辰國。史書中記載韓半島南部存在“三韓”,即弁韓、辰韓、馬韓,但較大的方國和聚落聯盟卻只有馬韓與辰國兩個。弁韓是從屬於辰國即辰韓的。西漢滅衛氏朝鮮設四郡以後,它們都隸屬於樂浪郡。
辰國存在於馬韓
東部地區。《三國志》卷30《韓傳》記載馬韓在公元前3世紀的狀況時說:“其俗少綱紀,國邑雖有主帥,邑落雜居,不能善相制御”,“其北方近郡諸國差曉禮俗,其遠處直如囚徒奴婢相聚。”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很難說這時的馬韓已經出現了自己的國家。因而辰國也並非一個現代標準意義上可以認定的“國家”。
樂浪郡是西漢政府管理韓半島事務的最高機構。在樂浪郡的統一管理下,韓半島被劃分為三個區域。
(一)大同江流域的樂浪郡的直轄地區。漢族在這個地區幾乎占居民總人口數的一半,該地區實行與中原郡縣完全相同的政令。
(二)樂浪郡東部都尉與南部都尉管轄下的地區。這裡的漢族所占比例比大同江流域少許多,因而對該地區有一些特殊政策,但總的來說,還是執行中央的政令的,只不過任用當地少數民族首領為樂浪郡的下級官吏。
(三)半島南部樂浪郡以外的地區。這裡雖然也有部分漢移民,但最重要的政治組織是由三
韓民族與古朝鮮遺民共同建立的兩個方國與聚落間的聯盟,馬韓與辰韓。雖然他們名義上是隸屬於樂浪郡的,但實際上獨立性較強,西漢政府未在當地設定地方行政機構。西漢政府以這種方式將整個韓半島納入中國的統治之下。
當時間進入到西漢初年,如果我們以現代國家的構成要素去觀察公元前的東亞歷史,那么我們會發現,在公元前2世紀以前,東亞只有一個成熟的國家,即古中國。這時的中國,以全部東亞為歷史舞台,自由的展現自我的內聚力,並在空間上向其所能承受的極限發展。東亞文明的歷史在此時期就是中華文明的歷史。
匈奴帝國興起於蒙古草原以後,中國第一次面對來自北方的挑戰。在
漢代展開的牽動東亞大部分地區的農耕帝國與遊牧帝國的角逐,是對中國歷史產生深遠影響的重大事件。漢王朝所代表的農耕帝國的勝利,最終使蒙古草原成為中國的組成部分,確立了古代中國版圖疆域的格局。
在中國的影響下,在漢王朝控制力難達到的邊遠地區,這一時期開始出現了中國之外的其他國家。隨著東亞只有中國的時代的結束,東亞各國如何相處這一新的問題也擺在了各國統治者特別是中國統治者的面前。漢王朝的統治者們從“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傳統政治理念出發,不承認東亞存在與自己性質相同的國家,仍舊在進行著將全部東亞,也就是當時的全部已知世界納入中國一體統治的努力。但在實踐中,漢王朝的統治者也意識到東亞各地區、各民族的巨大差異,因此,逐漸摸索建立一些特殊的地方管理體制以控制特殊地區。發展至唐代,特殊地方管理體制逐漸形成中原郡縣制之外的成熟機制,以至羈縻製成為唐代對邊疆地區管理的一大特色。套用羈縻統治的方法,唐王朝將東亞絕大部分地區納入中國的統治之下。
魏晉南北朝時期,源於韓半島南部的三韓民族的百濟與新羅兩個政權逐漸發展起來。在隨後的一千多年中,三韓民族以及其後繼者與中原王朝都有著緊密的聯繫。經過一千多年的發展,韓半島民族最終建立完全獨立的單一民族國家,但其早期的歷史在中原王朝的關係上是具有從屬性的。作為鄰國,我們完全尊重和善意的看待韓半島的獨立與尊嚴。但這種尊重是不應該以犧牲歷史上的真實為代價的。
372年,百濟近肖古王遣使東晉,建立起朝貢關係。晉文帝冊封近肖古王為
鎮東將軍,領樂浪太守。南北朝時期,百濟與南朝,北朝都保持著朝貢關係,但與南朝的關係要更為密切。比百濟稍後,新羅也開始向中原王朝正式朝貢。但新羅王位於韓半島西南端,交通不便,因此,新羅與南北朝的交往也較少。
韓半島上的歷代百濟王承襲著都督百濟諸軍事的頭銜,作為中國的地方行政組織的特點十分明顯,一度還曾受封為樂浪太守、東
青州刺史這樣純粹的地方行政官員官稱。只不過中央政府已經把管轄少數民族的權力授予高句麗,所以
百濟王從未帶過領東夷中郎將、領東夷校尉等頭銜。
這是因為,中國中央王朝封給高句麗、百濟的官號並不是隨意的,而是符合其地方行政統治需要的。因此,百濟與新羅在從部落形式步入國家體制之初,其性質是中國的地方行政組織。從南北朝至隋唐,中國歷代王朝對百濟王與新羅王的封號
總是帶有地方行政機構長官的性質,可以佐證此點。直至隋唐時期,韓半島國家與中國的這種長期性制度化的政治聯繫與日本與中國的政治聯繫所具有的偶然性與間斷性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從而區別於中國與日本的關係。
663年以後,新羅王除在位時間過短唐王朝未及加封者外,歷代新羅王世襲雞林州都督一職,其所轄地區是唐王朝所屬的雞林州都督,屬於唐王朝在朝鮮半島的地方政權,而不是獨立國家,而新羅王的身份是唐在朝鮮半島的地方行政官員。
在新羅藉助唐的勢力占有了韓半島中南部大部分地區以後,至
唐玄宗時期中原王朝始將薩水以南土地賞賜給新羅,唐與新羅以
清川江作為行政管轄的界線,至此時新羅的勢力開始向朝鮮半島北部延伸。
安史之亂後,中國再度陷入分裂狀態。此時,諸多邊疆民族地方政權迅速崛起,新羅也進入了相對獨立發展的時期。但是新羅與中國所確立的長期封貢關係仍繼續存在著,新王即位都要接受冊封,
中國文化對它的影響直接而深刻。10世紀初王建取代新羅在韓半島建立新的王國,出於種種考慮,王建將這個直接脫胎於新羅的王國命名為“高麗”,我們稱其為“王氏高麗”。王氏高麗的建立即是造成後人無法區分高句麗與韓半島國家的一個重要原因。
東亞各國的形成過程表現出很明顯的次生性質。有已經步入成熟國家的中國作為模仿對象,使他們不必再摸索自己獨特的國家演進之路。這極大的加速了各國的歷史進程,使他們在幾百年的時間裡就走完了中國用了兩千年才走過的從早期國家向成熟國家的演進之路,他們為此付出的代價是喪失了自己的特殊性,各國從政治制度到文化、風俗,都受到中國的深刻影響,表現出與中國的同質性。這種同質性不僅成就了中國“
天朝大國”的夢想,也造就了其他國家相對落後的自卑感,這是東亞封貢體系與
東亞文化圈形成的基礎。
明朝創立者
朱元璋宣布15個
不征之國,則標誌著中國正式承認了東亞其他國家作為獨立於中國之外的政治實體存在,而不再試圖將其納入中國的一體統治之中。從此,中原王朝在實踐中卻不再將與周屬國的關係視為國內各地區之間關係的延伸,也不再用解決國內問題的思路和方法處理這種關係,而是採用了一種全新的辦法處理與這些屬國的關係,即封貢體系或
宗藩關係。中國與韓半島的關係不僅較早步入封貢體系,而且一直是這一體系的典型,對後來中國全面確立的東亞封貢體系具有示範意義。
李氏朝鮮之初,李成桂為了鞏固統治,積極參與明朝建立的封貢關係。在他即位之初的半年時間裡,就先後9次遣使明朝,說明國內政權更迭的原因,請求明朝皇帝更賜國號,以求獲得明朝對新政權的承認和支持。朱元璋不僅承認了朝鮮,而且明確提出:“我中國綱常所在,列聖相傳,守而不失。(王氏)高麗限山隔海,僻處東夷,非我中國所治。(《明太祖實錄》卷221)”
在賜李成桂國號“朝鮮”後,朱元璋說的也很明確:“朕視高麗不止一彈丸,僻處一隅,風俗殊異,得人不足以廣眾,得地不足以廣疆,歷代所以征伐者,皆其自生釁端,初非中國好土地而欲吞併也。”(《明太祖實錄》卷225)”
而朝鮮積極主動地奉行事大政策,與明朝奉行
德化外交相輔相成,使雙方之間建立的封貢關係更加牢固而持久。事大保國成為朝鮮世代遵循的國策,而明朝在貫徹“
不征之國”外交方針的基礎上,把朝鮮納入了以中國為中心的東亞封貢體系。明朝與朝鮮之間的封貢關係成為東亞封貢體系中的典範。
明代的東亞的封貢體系並非只是一種形式。而是有著實質性的內容。這不僅體現體系內諸國的經濟和文化交流上,也體現在安全與政治的領域上。在某種程度上,明與李氏朝鮮的宗藩關係可以理解為一種古典形式的政治經濟軍事安全同盟。在公元公元1592年,
豐臣秀吉驅動下的日本悍然發動侵略韓半島的戰爭,在短時間內,
李氏王朝即喪失了大部國土,國王逃到臨近中朝邊境的
新義州向明庭懇請“內附”。
明朝為了援助友邦並粉碎日本東進大陸的企圖,派兵入進入韓半島參戰,在韓方的協助下與日寇血戰七年。最終將日本軍隊逐出韓半島。戰後,明朝即不附帶任何條件的從韓半島撤軍。在歷史上這些以鮮血為代價的幫助背後,體現的是
中華民族對韓民族所能表達的人類歷史上的最大善意。但是韓半島的歷史學家卻並未能客觀的對待這段歷史,2003年在韓國全國播放的百集長篇連續劇《不滅的李舜臣》中,明軍的形象不但被醜化,作用也被貶低到極致。這些令人不快的現象根源於韓國民間蘊藏的民族主義情緒。這些使人不能客觀看待歷史的思潮,從長遠來看,對中韓關係會產生不利的影響。
經歷王建
高麗與李氏朝鮮時期而發展成為現代韓國的。理解韓國歷史要注意區分兩個要點。其一、王氏高麗區別於高句麗,前者是韓半島南部
三韓民族建立的古國,後者是中國東北古代民族建立的古國。其二、李氏朝鮮區別於“
箕氏朝鮮”與“衛氏朝鮮”。李氏朝鮮原由古
新羅國和王氏高麗國發展而來,而“朝鮮”二字原為漢語辭彙。這一名稱被用來稱呼韓半島國家,始於明太祖對韓半島李氏王朝的賜名。同為“朝鮮”,但兩者的民族構成與歷史歸屬都是不同的,“箕氏朝鮮”與“衛氏朝鮮”屬於中國歷史體系,而李氏朝鮮是韓國古代史的一部分。古代高句麗曾占據過古朝鮮的領土,但古朝鮮為中華古國,所以高句麗仍為中國東北古國,以區別於三韓民族建立的王氏高麗。
時代爭論
中國觀點
在過去的很長時期里,由於中國學術界對高句麗的歷史缺乏全面系統的研究,而將高句麗與三韓人
王建公元918年建立的
高麗王朝混淆,也正因此,使高句麗被不少中國學者誤認為是韓國古代國家。
八十年代以來,隨著中國學者對高句麗歷史研究的深入,中國史學界意識到了這一嚴重歷史判斷錯誤。為糾正這一錯誤,現在中國史學界已出版了大量有關高句麗的歷史專著。如
劉子敏先生的《高句麗歷史研究》、
耿鐵華先生的《中國高句麗史》、
馬大正等先生的《
古代中國高句麗歷史叢論》、《中國高句麗歷史續論》、
楊軍先生的《高句麗民族與國家的形成和演變》等等。
在中國史學界,“高句麗是中國東北古代民族建立的王國,與位於現在韓半島上的王氏高麗(建立於公元918年)是兩個除了名稱,在主體民族等各方面都有著重大區別的國家”的歷史觀點已成為共識。但是,韓國的學者對此持有異議。韓國歷史學者多認為高句麗只屬於本國歷史與中國無關,他們認為高句麗人創立了屬於自己的獨特文明,曾建立了與古代中國平起平坐的大
帝國。其代表著作有徐炳國所著的《高句麗帝國史》與申瀅植所著的《高句麗史》。
由於韓國學者在解讀完全由漢語寫成的古代史料時具有一定的困難。因此,中韓在高句麗歷史研究上的交流也有著一定的難度。朝韓歷史學者的主要問題是對史料存在著為我所用而任意曲解的傾向。對於古代史書中能彰顯高句麗“獨立性”的歷史素材就大加凸顯,而對於能說明高句麗與中原在政治、文化、經濟上的聯繫的史料就刻意忽視。應該指出,在韓半島歷史學者中,這一現象不是孤立的,而是普遍的。而中國學者在高句麗歷史研究中所存在的主要問題則是“象牙塔主義”。滿足於在小圈子內取得的成績,沒有動力和意願主動向大眾展示學界已有的最新高句麗歷史研究成果,從而使很多不合理的有關高句麗的歷史認識沒有在更大範圍內得到應有的澄清,造成普通民眾的歷史認識錯誤。
中韓對高句麗歷史認識的分歧是客觀存在的。我們不應該要求任何一方屈已從人。而應該本著真理越辯越明的觀點加強交流,以爭取早日解決這一學術上的分歧。這一問題,只有通過學術交流而非任何其他的途徑來解決。
考察高句麗的歷史就必須了解韓半島國家與民族的形成時間。中國的學者們多認為韓半島最早的國家是形成於公元前11世紀的
箕氏朝鮮,而韓、朝學者多認為韓半島最早的是形成於公元前31世紀~公元前24世紀的
檀君朝鮮,而朝鮮學者依據“
檀君陵”出土的人骨,將此時間上推至公元前3018年)。
實際上,由於將神話中的“檀君”作為信史的歷史研究方法本身所具有的虛妄性,朝、韓
歷史學家的主張是難以成立的。具體原因我們將在對“檀君”這一詞條的解釋中予以闡述。中國的大部分學者都認為箕氏朝鮮與
衛氏朝鮮是韓半島上最初形成的國家,而這兩個古國是屬於中華古代封國的性質。也有中國學者在最近出版的《東亞史》一書中認為,在高句麗、百濟、新羅之前曾存在於韓半島上的箕氏朝鮮、衛氏朝鮮、辰國,都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國家,而更接近於邑落聯盟體系。半島上的百濟與新羅以及其鄰近的高句麗才是在這一地區最初形成的國家(均為在公元2、3世紀前後)。
高句麗在政權建立後雖然很早就有了王,但這個王,在早期與隨時面臨罷免甚至被殺的扶餘人的王類似,不是真正的國家君主。從《三國志》的記載來看,西漢時期的高句麗還是隸屬於漢玄菟郡
高句麗縣的一個部族,由“高句麗令主其名籍”(《三國志》卷30《高句麗傳》),而且從玄菟郡領取作為
中國地方官應有的按品級的官服。高句麗政權的高官號“主簿”,正是中國縣級官員的稱號,也證明高句麗政權作為中國地方政權而存在,是中國漢朝在東北地區的基層行政組織。高句麗祠“靈星”,是因為執行西漢政府“郡國縣立靈星祠”(《史記.封禪書》)的規定,充分體現其作為基層組織的性質。可知在當時,高句麗與真正的國家相去甚遠。
魏晉以後,借中原戰亂之機,高句麗的勢力迅速發展。而其作為一個政權與中原政權發生的最早的大規模衝突是在三國時期的毋丘儉之役。此時的高句麗已經進入國家形態。由此可以知道,高句麗國家的形成應該是東漢末期的事(約為公元2、3世紀之間)。
另外,最初的高句麗國家的統治中心在今天中國吉林省的
集安與遼寧省的
桓仁一帶,與韓半島的關係不大。高句麗由漢玄菟郡高句麗縣統治下的部族向國家過渡,與高句麗的勢力進入韓半島,大約都是在公元2世紀(韓半島上正式形成國家也不早於公元2世紀,詳細內容見本文後附《中國與韓半島的早期關係》)。可以肯定的是,高句麗由前國家形態向國家過渡的過程至公元3世紀已基本完成。
高句麗因先後受到曹魏與前燕的連續打擊,西向發展受阻,於是轉而向韓半島北部拓展,逐漸取代原中原王朝所設立的郡縣(
漢武帝滅衛氏朝鮮設立樂浪、真番、臨屯、玄菟等四郡以後,韓半島北部
大同江流域一直是中國設立的郡縣的統治區)。
427年
長壽王遷都平壤以後,高句麗長期與百濟、新羅爭奪領土。由於統治層採取了較為正確的戰略(在高句麗發展的後期,其統治中心進入韓半島後,高句麗對中原王朝的朝貢關係不僅未受到削弱,反而得到加強。從而得以集中實力打擊其在半島上的敵人),高句麗由是逐漸強盛,蠶食了中原王朝在東北及半島上的郡縣統治區,最終成為西至今中國吉林、遼寧兩省東部,東達韓半島大同江流域以南的區域強國。
據
日本學者田中
俊明的統計,
公元32年至666年的643年中,高句麗向中原歷代王朝朝貢總計205次。其中,32~423年的391年時間裡,朝貢僅有17次,平均23年才發生一次。而423~666年共朝貢188次,平均1.3年一次。(註:出現這種情況是因為,在高句麗的歷史前期,其隸屬於
漢王朝的隸屬性十分強,並不需要向中原王朝朝貢,在早期,其甚至不具備這樣的資格。而在
東漢末年以後,中原處於分裂中,此時高句麗政權已初具規模,但中原的混亂使其沒有朝貢的具體對象而不需要經常性的朝貢。後期由於北魏這樣的北方中原強大政權的建立,出於政治與經濟等多方面的原因,高句麗遂大大增加了朝貢的頻率與次數。)
雖然高句麗內部政治組織在向國家演進,但在其步入國家之初,其性質卻仍是中國
地方行政組織。從南北朝至隋唐,中國歷代王朝對高句麗的封號總是帶有地方行政機構長官的性質,就可以證明這一點。
早在公元4世紀中葉,前燕就已經封高句麗王為營州刺史。自此之後,歷代高句麗王一直承襲著都督營州諸軍事、都督營平二州諸軍事、都督遼海諸軍事等具有行政管轄權的官職。自435年以後,歷代高句麗王還經常帶有領護
東夷中郎將、領護東夷校尉的頭銜,表明中原朝廷授予其代表中央政府管轄東北各少數民族的權力。這一切,都明顯反映著高句麗政權作為中國中央王朝地方行政組織的特性。此時的高句麗絕不是擁有主權的獨立國家。
隨著高句麗國家的發展與成熟,高句麗作為中國的地方政權,獨立性也越來越強,中央王朝對高句麗政權的態度也在發生著變化。自6世紀末期開始,中央已不再授予高句麗王具有地方行政管轄權的官職,而是改授大將軍、上
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等散官與勛官,這表明中國中央王朝對作為其地方政權的高句麗的獨立傾向十分不滿,已開始不再授予其管轄東北各地的權力。中央政府與
地方政府的這種矛盾不斷升級,最終演變成隋唐與高句麗的戰爭。
隋唐征高句麗,是中國中央政府對試圖獨立的地方政權的征討,是古代中國維護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的鬥爭,而不是國與國之間的侵略戰爭。
韓半島南部的百濟、新羅,與高句麗之間長期混戰,相互之間的疆域伸縮變化也比較大。唐王朝先後滅亡百濟和高句麗,在百濟故地設
熊津等5都督府,在高句麗故地設安東都護府,並以新羅王為雞林州都督,最終確立了在這一時期中國對韓半島的羈縻統治體系。
朝韓觀點
(1)高句麗為
扶餘人所建。而扶餘人是
朝鮮人的主要來源之一。高句麗(
卒本扶餘)和百濟(
南扶餘)都是
扶餘國的延續。高句麗被滅之後,其主要居民成為新羅和渤海國居民。而渤海國在被契丹滅之後,其居民大多遷移到王氏高麗。(註:戰爭中軍隊與平民是不同的。新羅滅高句麗後,高句麗在朝鮮半島的平民大多是留在朝鮮半島的。)在王氏高麗建立以前,新羅貴族
弓裔曾要復興高句麗並建立
後高句麗。可見新羅人和
王氏高麗人都認為他們與高句麗屬同一民族的不同分支,並都用高麗命名自己的王朝。
【中國觀點】扶餘人構成了高句麗及百濟的王室。而高句麗下層則包括了當時位於中國東北地區的多個不同部族實體。與韓半島南部的三韓部落差異很大。至於,渤海國居民“大多”被遷移到王氏高麗的斷言則並非歷史事實。渤海國民留在當地及掠入契丹並融入中國的人口數遠大於逃入王氏高麗的人口。中國學者已寫有多篇論文論述這一問題。
(2) 高句麗國曾立國700餘年,而中國沒有任何一個朝代能延續這么長時間。其獨立性是很明顯的。如果高句麗僅僅是中國的一個地方政權,
唐朝就不會幫
新羅占領高句麗在朝鮮半島的領土,並讓高句麗人在中國東北部建立
渤海國。
【中國觀點】韓國人很為高句麗的歷史延續而自豪。而作為中國人來看高句麗歷史,通常只是將其作為國家歷史的一小部分,而並不為其感到激動。中國人認為,高句麗國家規模較小,政治控制比較容易的是高句麗立國延續時間較長的主要原因。而韓國人由於普遍缺乏巨觀歷史視野,所以對一特點顯然認識不足。要知道中國早期的朝代周代立國800年,延續時間比高句麗更長。西漢與東漢合計也有四百多年,而在國家規模上,
周朝已是高句麗的五到十倍,漢朝則是一個東西跨度萬里的帝國,國家規模大約為高句麗政權的七十倍。這與高句麗偏安一隅,割據700年形成了比較鮮明的對比。所以用高句麗的延續時間來證明其獨立性是很不合理的。
(3)統治者
姓氏和民族的更替不能作為朝代更替繼承的標準。有
鮮卑族血統的楊氏隋朝和李氏唐朝被漢族趙氏的
宋朝所取替。這被中國人認為是朝代繼承。高句麗被新羅,王氏高麗取替也是同樣的繼承關係。(註:這種繼承關係是指對朝鮮半島霸主地位的繼承。)
【中國觀點】統治者的姓氏和民族更替當然不能作為朝代更替繼承的標準。問題是王氏高麗時期的人也不認為王氏高麗是繼承的高句麗。在
金富軾的《三國史記》中,我們無論是在該書的體例編排,還是內容的詳略程度上都可以了解到王氏
高麗人是以新羅為正統的。韓國古代歷史學者的金富軾並不認為王氏高麗是高句麗的繼承者。王氏高麗時期的作家
崔瀣在其《東人文序》里說的:“東方遠自
箕子始受封於周,人知有中國之尊。在昔新羅全盛時,恆遣子弟於唐,置‘
宿衛院’以隸業焉。故唐進士有‘賓貢’科,傍無闋名。以逮神聖開國,三韓歸一,衣冠典禮襲新羅之舊。傳之十六七王,世修仁義,益慕華風。西朝於宋,北是遼、金。薰陶漸漬,人才日盛,粲然文章,鹹有可觀者焉。([韓]民族文化推進會:《韓國文集叢刊》第三卷,漢城市,1990年,第27頁;崔瀣傳在《
高麗史》109卷,列傳22)
崔瀣作為新羅大儒
崔致遠之後,由於家學淵源,其對文物制度的改換應是相當的了解的。他認為王氏高麗是新羅的直接繼承者,正向我們清楚的說明後人們確實是把高句麗與(王氏)高麗混為一團而忽視了新羅才是王氏高麗的前身。王氏高麗與高氏高麗在領土範圍與人民
民族構成上均有重大差異,中國學者普遍認為王氏高麗以高麗為名體現了
王健意圖利用中國處於五代短暫分裂的狀態而北進侵入中國領土的野心。而這一野心隨著宋的統一及遼的強大而告終。
(4)部分高句麗領土位於目前中國境內,並不能說其只是中國的歷史。中國東北在歷史上主要為少數民族所統治。漢人統治甚弱。況且部分高句麗領土位於朝鮮半島。
【中國觀點】事實上,沒有中國學者說高句麗只屬於
中國歷史。反到是韓國企圖排他性的繼承高句麗所有的歷史遺產。韓國人一再強調“中國東北在歷史上主要為少數民族所統治。漢人統治甚弱。”無非是要割裂中國東北與母體的歷史聯繫。本人曾閱讀過多部韓國歷史學家的歷史著作,他們的一個共同特點是認為“中國”只與漢族相關。而並不把少數民族當作中國人。他們的觀點是非常荒謬的。因為今天的漢族正是吸收了“中國東北在歷史上主要為少數民族所統治”,這一韓國式論斷中的“少數民族”而形成的。所謂“歷史上統治中國東北的少數民族包括了
渤海人(韓國人認為渤海國人主要逃入朝鮮半島毫無根據)、遼(契丹人),金(女真人)”,而清代統治東北地區的
滿族,在當代更是已完全融入中華文化的中國公民。這一切事實都無可質疑的說明了中國對高句麗歷史享有合理的歷史權益。高句麗歷史由中、朝、韓共同享有是可以的,而來自韓國的任何企圖從中國歷史中割裂高句麗史而進行排他性占有的企圖都是荒唐的。
(5) 朝鮮許多王朝和國家,比如新羅,王氏高麗,
李氏朝鮮都曾被中國中央封建統治階級冊封。這並不代表他們是中國的一部分。
【中國觀點】這種看法是對歷史事實的混淆。新羅、王氏高麗、李氏朝鮮雖被冊封,但並未象高句麗那樣在古代被中、韓滅亡與吸收。他們現在當然不是中國的一部分(在古代的某一特定時間曾接受中國的管轄則不可否認),而高句麗屬於一個在一千多年前就已經滅亡的古國,他的歷史遺產,包括人口與領土與古蹟已分別被現代中、朝兩國繼承與接收。所以高句麗當然是中國古代歷史與文化的組成部分。同理,朝鮮也可以認為高句麗是朝鮮古代歷史與文化的組成部分。但我們必須提醒那些朝鮮民族主義者,你們應該正視中原古代文化對你們民族的影響。你們割裂歷史,用這個古國的歷史文化來強調本民族的偉大是不理性的。而認為自己古代文化與中國無關的看法更是自欺欺人的一種逃避。在古代文化上,你們的祖先,包括一部分高句麗人都從中華文明中獲益甚多,承認這一點,並不會影響你們民族今天的獨立與發展。相反,會成為與中國友好相處的基礎。
(6)高句麗民俗和文化與朝鮮人相似。
【中國觀點】我們要明確一點,即,相似並不等於相同。今天的韓國人、中國人在物質文化上都已經西方化,韓國更是亞洲最大的
基督教國家。難道我們要說韓國人與歐洲人文化相似,所以韓國人繼承了歐洲人?這當然是不合理的,這些文化的相似現象,只是說明了文化是沒有國界的,人類的文化是在迅速傳播中並且互相影響著的。高句麗的歷史是很明確的,它是一個滅亡了的古國,其人民被中、韓古代國家吸收了。所以在朝鮮或韓國保留了與高句麗人相似的生活習俗是可以理解的。
新羅人源於韓半島南部的三韓部落,而高句麗人起源於東北地區的
穢貊人,他們或許有種族上的聯繫,但起初只是各自在隔絕的
地理空間發展著,肯定並非同一民族。高句麗被列入韓國歷史體系源於韓國古代歷史學者金富軾編寫的《
三國史記》。從《三國史記》中我們可以知道,作為新羅直接繼承者的王氏高麗人並未自居高句麗後人。金富軾將高句麗作為“海東三國”與新羅、百濟同列一書。而“海東三國”這一划分,就和現在我們所說的“東亞國家”,“歐洲國家”,“遠東諸國”是同一類型的提法。其中並不包含有同種族,同文化,同語言,同國家的價值判斷與暗示。
(7) 中國的三皇五帝以及
夏朝都是傳說。對
檀君朝鮮真實性的攻擊是不應該的。
【中國觀點】檀君朝鮮的真實性毫無歷史遺蹟作為支撐和證明。在中國境內現在已發現了大量夏朝同時期以二里頭
古城遺址為代表的古蹟。即使不談夏朝,開始於公元前16世紀的中國商代文明的遺蹟、文物、文字資料都是非常豐富的。我們中國人從來沒有僅僅用一個神話來證明自己歷史的悠久和民族的偉大。而朝鮮人證明自己歷史悠久和偉大的卻只有一個出現在公元12世紀的檀君神話。
(8) 中國以前一直認為高句麗是朝鮮三國之一。這也是世界學術界的共識。
東北工程是利用學術搞政治。擔心南北韓統一後, 韓國會提出領土要求。
【中國觀點】學術研究的深入會帶來對歷史的不同看法。世界學術界並未形成高句麗“僅僅”屬於韓國歷史這樣的共識。如果真有這樣的共識,那么一定會有一系列的英文論文來論證這一點。我們很樂意見到韓國歷史學界提供這樣的論文資料。中國對東北領土的主權是歷史形成並完全符合國際法的。所以中國人根本不會擔心一個歷史上的古國的歷史歸屬會帶來失去領土的後果。這種邏輯是可笑的。在當代,任何領土主權的變更都只能是戰爭的結果。
史書混淆
高句麗滅亡後250年,三韓人王建在朝鮮半島南部建立高麗國,史稱王氏高麗,朝鮮王氏高麗王朝源名於高句驪,但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國家而不是一體相續的朝代,因為王氏高麗與高句麗領土95%以上不重合,語言不同,歷史年代跨度過大(超過250年的差距),這是研究高句麗歷史必須嚴正注意的問題。所以,高句麗是中國歷史上一個地方政權。對於歷史不能模糊,這也是防止韓國極端民族主義者覬覦我國東北領土的證據之一,不可偏謬。
王氏高麗立國於918年,1392年為李氏朝鮮取代,時跨我國五代中期至
明朝初期,故《
舊五代史》、《新五代史》、《宋史》、《遼史》、《金史》、《元史》、《明史》都有《高麗傳》或《朝鮮傳》,並都將高氏高麗的歷史略述於前,從而形成了王氏高麗為高氏高麗繼承者的錯誤認識。
《舊五代史》和《新五代史》是最早將高氏高麗寫入王氏高麗傳的,《宋史》則是“王建承高氏之位”一語的始作俑者。這三部史書的記載直接影響到了以後的幾部史書。
【高麗,本扶
余之別種。其國都平壤城,即漢樂浪郡之故地,在京師東四千餘里。東渡海至於新羅,西北渡遼水至於營州,南渡海至於百濟,北至靺鞨,東西三千一百里,南北二千里。其官大者號大對盧,比一品,總知國事,三年一代,若稱職者不拘年限;對盧已下官總十二級。外置州縣六十餘,大城置傉薩一人,比都督;小城置道使一人,比刺史;其下各有僚佐,分曹掌事。其王以白羅為冠,白皮小帶,鹹以金飾。唐貞觀末,太宗伐之,不能下。至總章初,高宗命李績率軍征之,遂拔其城,分其地為郡縣。及唐之末年,中原多事,其國遂自立君長,前王姓高氏。唐同光、天成中,累遣使朝貢。
周顯德六年,高麗遣使貢紫白水晶二千顆。】
《新五代史.高麗傳》,北宋歐陽修撰著,全文如下:
【高麗,本扶餘人之別種也。其國地、君世見於唐,比他夷狄有姓氏,而其官號略可曉其義。當唐之末,其王姓高氏。
同光元年,遣使廣評侍郎韓申一、副使春部少卿朴岩來,而其國王姓名,史失不紀。至長興三年,權知國事王建遣使者來,明宗乃拜建玄菟州都督,充大義軍使,封
高麗國王。建,高麗大族也。
開運二年,建卒,子
武立。乾祐四年,武卒,子昭立。王氏三世,終五代常來朝貢,其立也必請命中國,中國常優答之。其地產銅、銀,周世宗時,遣尚書水部員外郎韓彥卿以帛數千匹市銅於高麗以鑄鐵。六年,昭遣使者貢黃銅五萬斤。高麗俗知文字,喜讀書,昭進《別敘孝經》一卷、《
越王新義》八卷、《皇靈孝經》一卷、《孝經雌圖》一卷。《別敘》,敘孔子所生及弟子事跡;《越王新義》,以“越王”為問目,若今“正義”;《皇靈》,述延年辟穀;《雌圖》,載日食、星變。皆不經之說。】
《宋史》為元人脫脫等撰寫,書中為王氏高麗傳單列一卷,其內容為:
【高麗,本曰高句麗。禹別九州,屬冀州之地,周為箕子之國,漢之玄菟郡也。在遼東,蓋夫余之別種,以平壤為國邑。漢魏以來,常通職貢,也累為邊寇。隋煬帝再舉兵,唐太宗親駕伐之,皆不克。高宗命李責力征之,遂撥其城,分其地為郡縣。唐末,中原多事,遂自立為君長。後唐同光、天成中,其主高氏累奉職貢。長興中,權知國事王建承高氏之位,遣使朝貢......】
後記述的是王氏高麗和宋朝交往的史實。
《遼史》和《金史》也為元人脫脫等撰寫,自然是沿用了《宋史》的有關記載不需一一引述。
《元史》,明
宋濂、王韋等撰,也為王氏高麗單列一傳,其開頭為:
【高麗本箕子所封之地,又扶餘別種嘗居之。其地東至新羅,南至百濟,皆跨大海,西北度遼水接營州,而靺鞨在其北。其國都曰平壤城,即漢樂浪郡。水有出靺鞨之
白山者,號鴨淥江,而平壤在其東南,因恃以為險。後闢地益廣,並古新羅、百濟、高句麗三國而為一。其主姓高氏,自初立國至唐乾封初而國亡。垂拱以來,子孫復封其地,後稍能自立。至五代時,代主其國遷都松岳者,姓王氏,名建。自建至燾凡二十七王,歷四百餘年未始易姓.......】
《明史》,清
張廷玉等撰,此時李氏朝鮮已經取代了王氏高麗,故,《明史》所立傳為《朝鮮傳》,其開頭為:
【朝鮮,箕子所封國也。漢以前曰朝鮮。始為燕人衛滿所據,漢武帝平之,置真番、臨屯、樂浪、玄菟四郡。漢末,有
扶餘人高氏據其地,改國號曰高麗,又曰高句麗,居平壤,即樂浪也。已,為唐所破,東徙。後唐時,王建代高氏,兼併新羅、百濟地,徙居松岳,曰東京,而以平壤為西京。其國北鄰契丹,西則女直,南曰日本,元至元中,西京內屬,置東寧路總管府,盡慈嶺為界。明興,王高麗者王顓。太祖即位之元年遣使賜璽書。二年送還其國流人。顓表賀,貢方物,且請封。帝遣符璽郎偰斯齎詔及金印誥文封顓為高麗國王,賜歷及錦綺......(洪武二十五年)冬,成桂聞皇太子薨,遣使表慰,並請更國號。帝命仍古號曰朝鮮。】
從上述這些史書的記載看,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出來。由於疆域被遼金阻隔,宋人普遍不清楚從唐朝滅高句麗到王建建立高麗之間朝鮮半島發生了什麼事。
修《舊五代史》的薛居正也未能免俗。他(他們)不知道這兩百年間朝鮮是統一新羅時期。這兩百年間,這個世界上並沒有一個叫“高麗”的國家。 宋朝人以為高麗一直存在於朝鮮。
將高氏高麗和王氏高麗混雜在一起僅僅是之後各史誤記的開端。如果說新舊五代舊對兩個高麗關係的記載還不很明確,中間還缺乏有效的連線,那么元人修的《宋史》用“長興中,權知國事王建承高氏之位”王句話就將二者緊密的聯繫在起。
明人修《元史》,倉促錯漏為各史之最,《元史.高麗傳》從內容上看不僅是承襲了《宋史》的錯誤,而且將
箕子朝鮮的史實也引入了《高麗傳》。
《明史》則較前幾史有了更大的發展,為對明王朝冊封
李成桂為
朝鮮國王有一個合理的解釋,不僅承襲了上述錯誤,而且為李氏朝鮮政權的沿革情況做出了一個完整,但是錯誤的交代:
箕子朝鮮---->衛氏朝鮮---->漢四郡---->高句麗--->東徒復國---->王氏高麗---->李成桂改號前的朝鮮---->李氏朝鮮
更為錯誤的是,為了使記載更加圓滿,將唐王朝滅亡高句麗時對高句麗人的“ 西徒”即遷入內地,變成了“東徒”(《明史》以前的史籍雖有‘東遷’說,但是指王都‘東遷’平壤),以使後述的“王建代高氏,兼併新羅、百濟地”合理化。
如此,不僅王氏高麗變成了高句麗的繼承者,而高句麗也成了箕子朝鮮的繼承者,更有甚者,李成桂在篡奪了王氏高麗政權後將國號改為朝鮮則成為了是對箕子朝鮮的繼承。
就這樣,不僅“高麗”這一我國古代邊疆民族使用的稱號為源出於三韓的新羅的繼承者王氏高麗政權襲用,而且作為王氏高麗政權繼承者的李朝又將箕子朝鮮所用的“朝鮮”戴在了自己的頭上,由此也帶來了今人在認識我國古代東北地區地方政權沿革狀況方面出現了許多錯誤的看法。
最後值得說明的是,我們指出古人的不足並不是指責古人,最主要的目的是澄清史實,還歷史以本來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