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鐵路運輸法院辦案問題的通知》在1982.04.23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鐵路運輸法院辦案問題的通知
- 頒布時間:1982年04月23日
- 實施時間:1982年04月23日
-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鐵路運輸法院辦案問題的通知》在1982.04.23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鐵路運輸法院辦案問題的通知》在1982.04.23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鐵路運輸高級法院:全國各級鐵路運輸法院自籌建以來,經過各有關部門的積極努力,已具備了辦案條件。為保護鐵路運輸事業順利進行,有利四化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關於鐵路運輸法院對經濟糾紛案件管轄範圍的規定》的通知在1990.06.16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關於鐵路運輸法院對經濟糾紛案件管轄範圍的規定》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法院 頒布時間 1990.06.16 實施時間 1990.06.16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關於審理鐵路運輸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的通知在1994.10.27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關於審理鐵路運輸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法院 頒布時間 1994.10.27 實施時間 1994.10.27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鐵路運輸法院案件管轄範圍的若干規定》已於2012年7月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51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2012年7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鐵路運輸法院案件管轄範圍的若干規定內容 編輯 語音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鐵路運輸法院案件管轄範圍的若干規定 (2012...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扣押鐵路運輸貨物若干問題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現就人民法院扣押鐵路運輸貨物問題作如下規定:一、人民法院依法可以裁定扣押鐵路運輸貨物。鐵路運輸企業依法應當予以協助。二、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扣押鐵路運輸貨物,應當提供擔保...
現經中央批准,決定撤銷鐵路運輸高級法院和全國鐵路運輸檢察院,並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1.鐵路運輸高級法院、全國鐵路運輸檢察院從1987年3月20日停止受理案件和辦理幹部任免手續,對已受理的案件一律分別移送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檢察分院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
法院簡介 1981年12月10日,臨汾鐵路運輸法院正式成立,1982年5月1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82)法交字第1號檔案《關於鐵路運輸法院辦案問題的通知》開始辦案。法院審判辦公樓現坐落於臨汾市堯都區平陽北街203號。現有人員33人,其中本科學歷29名,研究生學歷4名,本科以上學歷占人員總數的87.9%,有審判人員17人,...
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你院遼法刑三請字〔1988〕1號《關於鐵路運輸高級法院撤銷以後刑事申訴案件管轄問題的請示》收悉。經研究,同意你院意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撤銷鐵路運輸高級法院和全國鐵路運輸檢察院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在鐵路運輸高級法院撤銷後,...
1980年,根據國家編制委員會(80)國編字第54號檔案、鐵道部(80)鐵人字第1709號檔案精神,開始籌備蚌埠鐵路運輸法院。1982年5月1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82)法高字第1號《關於鐵路運輸法院辦案問題的通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法務部、鐵道部(82)鐵辦字第1214號檔案要求,蚌埠鐵路運輸法院正式...
為進一步規範鐵路運輸法院機構改革工作,充分體現精簡、統一、效能原則,建立公正、廉潔、高效的審判機制,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關於印發〈地方各級人民法院機構改革意見〉、〈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機構改革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1]9號)的精神,結合鐵路運輸法院審判工作的實際,現對鐵路運輸法院機構改革工作...
為了進一步加強鐵路公安、檢察機關在辦理站車交接案件中的協調配合,保證查辦站車交接案件工作依法順利進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旅客列車上發生的刑事案件管轄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1]70號),現就有關事項...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侵占鐵路運輸用地管轄問題的復函 (1991年7月10日法(交)函68號)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你院以魯法(經)發58號《關於徐州鐵路分局薛城車務段訴山東薛城焦化廠占用鐵路運輸用地侵權糾紛一案管轄問題的請示報告》收悉。經研究認為,根據我院《關於對鐵路運輸法院經濟糾紛案件管轄範圍的規定》第十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鐵路運輸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於2010年1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82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0年3月16日起施行。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鐵路運輸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通過時間 2010年1...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軍事法院、軍事檢察院,鐵路運輸高級法院、鐵路運輸檢察院:現將《關於當前辦理經濟犯罪案件中具體套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答(試行)》印發給你們,請在工作中試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糾正執法不嚴和亂收費等不正之風的通知》在1993.08.31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糾正執法不嚴和亂收費等不正之風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法院 頒布時間 1993.08.31 實施時間 1993.08.31 全國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各級軍事法院、各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和基層法院、...
全國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各級軍事法院、各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和基層法院、各海事法院,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各級法院:今年(1999年)5月,羅乾同志就一些地方法院幹警被大批抽調從事基層組織整頓、政策法紀教育和清欠活動,嚴重影響審判工作的開展的問題批示:“要保證法院有足夠的力量依法辦案。”肖揚院長也作了批示:“要堅決...
《公檢法辦案指南(2012年第8輯·總第152輯)》講述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買賣契約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鐵路運輸法院案件管轄範圍的若干規定,民用爆炸物品進出口管理辦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調整大連海事法院受理案件範圍的通知,建立和完善我國民間借貸法律規制的報告如何認定犯罪目的及案件起因。圖...
全國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各級軍事法院、鐵路運輸法院,各海事法院:黨的全國代表會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七個五年計畫的建議》指出:“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進行和國民經濟的進一步發展,要求把更多的經濟關係和經濟活動的準則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使法律成為調節經濟關係和經濟活動的重要手段”,要求...
全國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各級軍事法院、各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和基層法院、各海事法院,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各級法院:現將《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庭若干問題的規定》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在本規定公布之前,有關人民法庭的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準。
全國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各級軍事法院、各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和基層法院、各海事法院,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各級法院:《人民法院審判人員違法審判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和《人民法院審判紀律處分辦法(試行)》(簡稱:兩個“辦法”)業已公布。為認真貫徹執行兩個“辦法”,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一、充分認識制訂、實施兩個“...
必要時,也可以由始發站或者終點站所在地負責審判鐵路運輸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管轄。 被告人不是在列車運行途中被抓獲的,由負責該列車乘務的鐵路公安機關對應的審判鐵路運輸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人在列車運行途經車站被抓獲的,也可以由該車站所在地負責審判鐵路運輸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全國法院減刑、假釋工作座談會紀要》的通知引言 編輯 語音 全國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各級軍事法院、各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和基層法院、各海事法院: 現將《全國法院減刑、假釋工作座談會紀要》發給你們,望認真研究、貫徹執行。 1989年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全國法院減刑...
關於糾正執法不嚴和亂收費等不正之風的通知是最高人民法院於1993年08月31日發布,自1993年08月3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糾正執法不嚴和亂收費等不正之風的通知 全國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各級軍事法院、各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和基層法院、各海事法院:在剛剛召開的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
全國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各級軍事法院,各級鐵路運輸法院,海事法院:現將最高人民法院經濟庭的調查報告和選編的經濟糾紛案例轉發給你們,請主管經濟審判工作的領導同志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學習、討論。目前,在經濟審判工作中,有的辦案質量和辦案效率還不高。調查報告和案例中反映出來的問題,各地都程度不同...
全國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各級軍事法院、各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和基層法院、各海事法院,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各級法院:為了貫徹全國政法工作會議精神和全國高級法院院長會議確定的1999年審判工作任務,鞏固和發展去年(1998年)全國法院集中教育整頓的成果,切實解決當前審判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以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維護司法公正,最高...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你院新高法[2001]175號《關於新疆梧桐塑膠廠與烏魯木齊鐵路分局鐵路貨物運輸契約賠償糾紛一案適用法律問題的請示報告》收悉。經研究,答覆如下:根據《鐵路法》第十一條、二十一條、二十二條,並參照《契約法》第三百零八條、三...
全國地方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各級軍事法院、軍事檢察院,各鐵路運輸法院、鐵路運輸檢察院,各海事法院:現將《關於辦理淫穢物品刑事案件具體套用法律的規定》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今後如有新的法律規定,按新的法律規定執行。1990年7月6日附一:最高人民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人民法院貫徹落實〈實施綱要〉和〈若干意見〉構建懲治和預防腐敗工作機制實施細則》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法院 頒布時間 2008.01.09 實施時間 2008.03.10 全國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各級軍事法院、各鐵路運輸中級...
(一)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經濟犯罪審判中參照適用《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的通知 (法發〔2010〕22號)全國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各級軍事法院、各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和基層法院,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各級法院:今年5月1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印發了《最高人民檢察...
關於執行立案管轄的幾個問題 1.刑事訴訟法關於立案管轄的規定,明確劃分了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各自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職權範圍。司法機關在辦案工作中,必須嚴格執行;既不能越權受理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案件,也不能放棄職守把屬於自己管轄的案件推出不管。對於違反立案管轄規定,人民檢察院已經提起公訴,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