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管制手續問題的復函是最高人民法院於1959年12月04日發布,自1959年12月04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管制手續問題的復函
- 發布部門:最高人民法院
- 發布日期:1959年12月04日
- 實施日期:1959年12月04日
- 效力級別:司法解釋
- 法規類別:執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管制手續問題的復函是最高人民法院於1959年12月04日發布,自1959年12月04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管制手續問題的復函是最高人民法院於1959年12月04日發布,自1959年12月04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江西、雲南、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管制的手續問題,我們認為公安部今年(1959年)5月間根據中央批...
各省、市、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廳(局):關於管制適用的對象和管制的法律手續問題,各地援用的根據不大一致,有些紊亂。為了加強對敵專政工作,經我們研究後,特作如下通知:一、管制適用的對象。管制是依靠民眾,制服改造敵人,進行專政的一種手段...
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關於管制刑期計算問題的復函是最高人民法院於1963年10月19日發布,自1963年10月19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人民公安”編輯室:你們轉來上海縣公安局杜行派出所王梅生同志的來信已收閱。關於該同志詢問的管制的刑期計算問題,我們的意見如下:一、管制的刑期應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二、判決執行以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管制刑期的最高期限等問題的批覆是最高人民法院於1964年09月19日發布,自1964年09月19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你院〔64〕法辦研字第37號關於管制刑期的最高期限等兩個問題的請求已收閱。經我們研究後,現答覆如下:一、根據1964年8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
《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關於簡化管制法律手續問題的指示》在1957.10.26由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關於簡化管制法律手續問題的指示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頒布時間...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管制期間可否折抵徒刑刑期問題的復函 安徽省、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你院一九五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普刑上字第70號、一九五八年二月九日法研字第8號函悉。關於管制的刑期可否折抵徒刑刑期的問題。我們的意見,徒刑的刑罰較管制的刑罰為重,徒刑和管制的執行方法也不同,徒刑是在勞動改造機關監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法務部關於對判處管制、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適用禁止令有關問題的規定(試行)為正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確保管制和緩刑的執行效果,根據刑法和刑事訴訟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管制犯在管制期間又犯新罪被判處拘役或有期徒刑應如何執行的問題的批覆》在1981.07.27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自2019年7月20日起,《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管制犯在管制期間又犯新罪被判處拘役或有期徒刑應如何執行的問題的批覆》不再適用,但此前依...
現將《關於對判處管制、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適用禁止令有關問題的規定(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執行情況及遇到的問題,請分別及時報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法務部。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
最高人民法院有關民事案件管轄和審理程式問題的復函是最高人民法院於1958年01月04日發布,自1958年01月04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茲將你省洪江市人民法院本年6月6日及8月9日兩函轉給你院,請你院答覆,我們提出以下意見,供你院答覆時參考。一、對洪江市人民法院所提第一個問題的意見:根...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案件受理問題的復函》在1989.01.23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你院湘法發字(1988)第90號請示收悉,經研究,僅就案件是否受理答覆如下: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由於新的行政法規取代舊的行政法規,舊法規未規定當事人不服行政機關的處罰和其他處理決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新法規...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管制刑期能否折抵有期徒刑刑期問題的電話答覆》在1986.10.06由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管制刑期能否折抵有期徒刑刑期問題的電話答覆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頒布時間 1986.10.06 實施時間 1986.10.06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案件性質及管轄權問題的復函》在1996.06.19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你院(1996)豫法經報字第1號請示報告收悉。經研究,答覆如下:鄭州鐵路局因鐵路用地侵權糾紛對鄭州市車輛修配廠提起的訴訟,符合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起訴條件。根據我院《關於鐵路運輸法院對經濟糾紛案件管轄範圍的...
人民檢察院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規定(節錄)(2002.4.22)(2013.12.27修訂)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承擔刑事責任範圍問題的復函(2002.8.9)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關於相對刑事責任年齡的人承擔刑事責任範圍有關問題的答覆(2003.4.18)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
因為這種被告既不關押,也不管制,在緩刑期間,如不犯新罪,便根本不執行原判之刑,故其緩刑期間,不宜過短。附: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總政治部關於緩刑問題的函 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關於“緩刑”問題,經我部派同志前來貴廳交談後,根據李主任所談精神,我們擬寫了一個文字材料,但其中除有些是根據...
最高人民法院對在管制期間的反革命分子犯一般刑事罪的論罪與刑罰執行問題的批覆(節錄)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法院 頒布時間 1987.02.16 實施時間 1987.02.16 被判處管制的反革命分子,在執行管制期間又犯一般刑事罪,後罪所判處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與前罪沒有執...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部門規章之間規定不一致時應如何對待問題的復函》在1991.10.16由最高法院行政審判庭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部門規章之間規定不一致時應如何對待問題的復函 頒布單位 最高法院行政審判庭 頒布時間 1991.10.16 實施時間 1991.10....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法院捕人問題的復函是最高人民法院於1963年06月26日發布,自1963年06月26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你院4月23日(63)法司字第32號請示已收閱。關於法院捕人問題,我院1963年2月25日(63)法研字第12號批覆,3月27日(63)法研字第32號批覆和6月10日(63)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涉外行政案件的審理期限應當如何掌握的復函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法院 頒布時間 2002.11.20 實施時間 2002.11.20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你院粵高法[2002]63號有關涉外涉港澳台行政案件審理期限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答覆如下:一、《行政訴訟法》中有關案件審理期限的規定,並無一般行政...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中級人民法院能否適用督促程式的復函 頒布時間 1993年11月09日 實施時間 1993年11月09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法院 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內高法(1993)51號關於中級人民法院能否適用督促程式的請示收悉。經研究,我們認為,督促程式是人民法院催促債務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的一種簡便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管轄區域變更後已經生效判決的複查改判管轄問題的復函》在1998.08.31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管轄區域變更後已經生效判決的複查改判管轄問題的復函 頒布時間 1998年08月31日 實施時間 1998年08月31日 頒布單位 最...
11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逾期付款的違約金應依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復函 1994年3月12日法函[1994]10號 已被1999年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法釋[1998]8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按照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覆》代替12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海事法院訴訟前扣押船舶的規定 1994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路運輸和航空運輸案件受理問題的通知 1997年11月12日 法發〔1997〕26號 情況已變化,實際已失效 5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電話費逾期未交違約金如何計算問題的復函 1998年1月12日 已被《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最...
《最高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關於對寧波保稅區華能聯合開發有限公司與中信貿易公司等委託代理進口契約糾紛一案管轄權問題的復函》在1993.12.17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關於對寧波保稅區華能聯合開發有限公司...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華僑離婚處理手續問題的復函是最高人民法院於1954年07月27日發布,自1954年07月27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湖南省人民法院:1954年5月31日法行調字第371號為國內僑眷與旅外華僑離婚處理手續問題的報告暨附屬檔案收悉:我們經與華僑事務委員會交換意見一致認為居住在國內的僑眷要求與旅外華僑離婚問題按照政務...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你院經高法字(1990)第35號報告收悉。【發布單位】最高人民法院 【發布文號】(1990)法經函字第11號 【生效日期】1990-04-02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借款契約糾紛案件管轄問題的復函 經研究,現對該借款契約糾紛案管轄問題答覆如下:一、該借款契約的簽訂地在...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專利糾紛案件管轄問題的復函》在1990.06.26由最高法院頒布。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你院魯法(經)函(1990)43號關於幾種專利糾紛案件的管轄問題的請示報告收悉,經研究,答覆如下:《技術契約法》實施後,專利糾紛案件的管轄,仍按我院(經)發(1985)3號《關於開展專利審判工作的幾個問題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當事人在契約中協定選擇管轄法院問題的復函》在1995.12.07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自2019年7月20日起,《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當事人在契約中協定選擇管轄法院問題的復函》不再適用,但此前依據這些司法解釋對有關案件作出的判決、裁定仍然有效。 [1]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制裁複議程式幾個問題的復函》在1990.04.13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你院(89)川法民示字第29號關於民事制裁複議程式幾個問題的請示報告收悉。經我們研究認為:民事制裁決定與民事判決的性質不同。民事制裁是人民法院在審理民事案件中,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所採取的制裁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及時審理因農民負擔過重引起的案件的通知 (1993年4月7日 法發[1993] 6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不服政府或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對爭執房屋的確權行為提起訴訟人民法院作何案件受理問題的函 (1993年4月17日 法函[1993] 33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行政侵權賠償案件執行中有關問題的復函 (1993年6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