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修改盜竊犯罪數額標準的通知》在1991.12.30由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修改盜竊犯罪數額標準的通知
- 頒布時間:1991年12月30日
- 實施時間:1992年01月01日
-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修改盜竊犯罪數額標準的通知》在1991.12.30由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修改盜竊犯罪數額標準的通知》在1991.12.30由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修改盜竊犯罪數額標準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頒布時間 1991.12.30 實施時間 1992.01.01 ...
3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依法嚴懲盜竊通訊設備犯罪的規定 1990年7月10日法(研)發〔1990〕15號 已被1992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的《關於辦理盜竊案件具體套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代替。4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修改盜竊...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你院鄂高法〔1992〕9號《關於適用“兩高”〈關於修改盜竊犯罪數額標準的通知〉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答覆如下:“兩高”《關於修改盜竊犯罪數額標準的通知》第五條規定:“盜竊數額特別巨大,同時又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可以依法判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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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2017年修訂的《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法發[2017]7號),2017年4月1日實施。2、量刑標準 構成盜竊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1)達到數額較大起點的,兩年內三次盜竊的,入戶盜竊的,攜帶兇器盜竊的,或者扒竊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你院《關於重大盜竊罪數額標準問題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答覆如下:同意你們的意見。即已滿14歲不滿16歲的人,犯重大盜竊犯罪,一般應當負刑事責任。重大盜竊犯罪計算數額的起點,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當前辦理盜竊案件中具體套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答》第...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關於辦理盜竊、盜掘、非法經營和走私文物的案件具體套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的通知在1987.11.27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關於辦理盜竊、盜掘、非法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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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關於辦理偽造、倒賣、盜竊發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的規定》的通知在1994.06.03由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關於辦理偽造、倒賣、盜竊發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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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1984年11月2日《關於當前辦理盜竊案件中具體套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答》中指出:依照刑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已滿14歲不滿16歲的人,犯慣竊罪、重大盜竊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同時又指出:對於多次盜竊構成犯罪,依法應當追訴的,應累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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