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離退休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案件有關問題的批覆》在1993.11.10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離退休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案件有關問題的批覆
- 頒布時間:1993年11月10日
- 實施時間:1993年11月10日
-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檢察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離退休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案件有關問題的批覆》在1993.11.10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離退休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案件有關問題的批覆》在1993.11.10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離退休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案件有關問題的批覆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檢察院 頒布時間 1993.11.10 實施時間 1993.11.10 ...
五、關於以賭博形式收受賄賂的認定問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套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請託人謀取利益,通過賭博方式收受請託人財物的,構成受賄。實踐中應注意區分賄賂與賭博活動、娛樂活動的界限。具體認...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16年3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80次會議、2016年3月25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二屆檢察委員會第50次會議通過,自2016年4月18日起施行) 為依法懲治貪污賄賂犯罪活動,根據刑法有...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套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請託人謀取利益,通過賭博方式收受請託人財物的,構成受賄。實踐中應注意區分賄賂與賭博活動、娛樂活動的界限。具體認定時,主要應當結合以下因素進行判斷:(1)賭博的背景、場合、時間、...
關於辦理徇私舞弊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第八屆第五十六次會議通過) 為維護社會主義法制,促進嚴格執法,懲治腐敗,依法嚴懲徇私舞弊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現就辦理徇私舞弊犯罪案件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國家出資企業中職務犯罪案件具體套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2010年12月2日)全國法院審理經濟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2003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在“嚴打”整治鬥爭中依法查辦涉嫌職務犯罪案件的通知(2001年6月17日)犯罪主體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認定國有控股、參股股...
司法工作人員貪贓枉法,有前兩款行為的,同時又構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條規定之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司法相關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貪污或者受賄數額在三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6年4月18日) 328 2.全國法院審理經濟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2003年11月13日) 334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國家出資企業中職務犯罪案件具體套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2010年11月26日) 341 4.最高人民法院關...
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行賄行為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對偵破重大案件起關鍵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三)相關司法解釋:《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主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 [法釋〔2016〕9號] [2016.04.18 發布] [...
(1)因受賄行為而使國家或者社會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 (2)故意刁難、要挾有關單位、個人,造成惡劣影響的; (3)強行索取財物的。《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主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法釋〔2016〕9號][2016.04.18發布][2016.04.18實施]第一條解釋,貪污或者受賄數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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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2009年2月28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的解釋 (2000年4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海上發生的違法犯罪案件有關問題的通知 (2007年9月1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關於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委派到非國...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公司、企業人員受賄、侵占和挪用公司、企業資金犯罪案件適用法律的幾個問題的通知》在1995.11.07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公司、企業人員受賄、侵占和挪用公司、企業資金犯罪案件適用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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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為索取法律不予保護的債務非法拘禁他人的行為如何定罪問題的解釋(2000.7.13)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強制隔離戒毒所工作人員能否成為虐待被監管人罪主體問題的批覆(2015.2.15)[侵犯財產罪]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搶劫過程中故意殺人案件如何定罪問題的批覆(2001.5.23)最高...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第一款,第十九條第一款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適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違法所得沒收程式若干問題的規定》金某某受賄案 (檢例第75號)【關鍵字】職務犯罪 認罪認罰 確定刑量刑建議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電信網路詐欺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二)(2021.6.17)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法務部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路實施黑惡勢力犯罪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 (2019.7.23)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涉網際網路金融犯罪案件有關問題座談會紀要 (2017.6.2...
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研究制定《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將結合刑法修正案(十二)新規定、新要求,明確單位行賄、對單位行賄等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統一法律適用,確保刑法修正案(十二)得到全面、正確和有效的實施。3. 記者:以往司法實踐中,一些執法辦案人員在...
五、關於“數額較大”“數額巨大”的理解 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達到數額較大的,才構成犯罪,如果行賄數額未達到較大的,屬於一般行賄行為,不能以本罪論處。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6〕9號),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對非國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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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定關係人索取、收受他人財物,國家工作人員知道後未退還或者上交的,應當認定國家工作人員具有受賄的故意,構成受賄罪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第十六條規定:“特定關係人索取、收受他人財物,國家工作人員知道後未退還或者上交的...
問題7:收受賄賂後濫用職權為他人牟取利益,以受賄罪與濫用職權罪數罪併罰,濫用職權罪是否仍可認定“徇私舞弊”?答疑意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6〕9號,以下簡稱《貪污賄賂犯罪解釋》)第十七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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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格執行有關走私案件涉案財物處理規定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計委關於統一贓物估價工作的通知 六、危害國家安全罪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案件具體套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七、危害公共安全罪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電力設備刑事案件...
第一百八十三條規定,國有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和國有保險公司委派到非國有保險公司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二)相關司法解釋:加重情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主文節選[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