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貫徹全國政法工作會議精神加強監所檢察工作的通知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貫徹全國政法工作會議精神加強監所檢察工作的通知》在1983.08.31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貫徹全國政法工作會議精神加強監所檢察工作的通知
  • 頒布時間:1983年08月31日
  • 實施時間:1983年08月31日
  •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檢察院
各省、市、自治區人民檢察院,軍事檢察院,全國鐵路運輸檢察院:
嚴厲打擊刑事犯罪的鬥爭正在全面展開,犯人和勞教人員正在大量增加,各級檢察機關要注意加強監所檢察工作。
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要堅決貫徹中央的決策和全國政法工作會議的精神,嚴厲打擊嚴重破壞監所秩序的活動和重新犯罪分子。各地要統籌解決辦案力量不足的問題,防止案件拖壓和打擊不力。
認真落實最近兩高兩部關於嚴厲打擊兩勞人員在改造期間犯罪活動的通知和兩高一部關於嚴厲打擊看守所在押人犯羈押期間犯罪活動的通知。
(二)要密切協同有關單位,對人犯進行法制教育,促進認罪服法,遵守監規;發動坦白檢舉,開展政治攻勢;加強安全防範的檢查,防止犯人和勞教人員越獄、脫逃、報復行兇和鬧監騷亂;加強管理,防止流行傳染病和非正常死亡。
(三)對於徇私枉法、私放人犯、嚴重瀆職等違背中央“約法三章”的行為,觸犯刑律的要適時進行檢查,依法嚴肅處理。
對於該辦不辦、該懲處不懲處,影響從重從決、堅持打擊一網打盡方針貫徹執行的,要注意檢查糾正。
(四)要主動與公、法、司有關部門以及監管改造單位密切聯繫,溝通情況,加強配合。深入調查研究犯人和勞教人員反改造活動的情況,及時掌握其動態變化,總結交流辦案等工作經驗。重要情況和問題要隨時向上級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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