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翬

曾翬(?~1491),字時升,江西泰和縣人,宣德八年(1433)進士,官至刑部左侍郎

基本介紹

  • 本名:曾翬
  • :時升
  • 所處時代:明朝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江西泰和縣
  • 逝世日期:1491年
  • 主要成就:官至刑部左侍郎
人物生平,親屬成員,人物評價,

人物生平

曾翬幼穎敏,嗜學書,過目成誦。宣德七年(1432),以書經中江西鄉試
宣德八年(1433),會試中第二名,廷試同進士出身,觀政工部。曾翬奉部檄前往陝西主持秦王府永興王葬,推卻藩臬照例的饋贈。歸還時,曾翬拜謁了少師楊士奇,楊士奇知道曾翬拒絕饋贈事,大加獎慰,除刑部山西司主事。曾翬治獄證逮晚催宙訊鞫,務求其情,老於法家者自以為不及。丁父憂去,服闋,改任刑部浙江司主事。
正統七年(1442),海寇作亂沿海衛所,多以無備敗事。明英宗戶部侍郎焦宏前往整理兵備,焦宏上奏請求讓曾翬從行。凡將士有罪者,一併交給曾翬處理。還朝後,焦宏對朝廷的士大夫說:“曾主事有猷有為,可大用也”。楊士奇聞焦宏言,急切推薦擢升曾翬,但楊士奇突然去世而沒有結果。
正統九年(1444),升任刑部陝西司員外郎,受到刑部尚書金濂的器重,負責處理奏牘。一有重大案件,諸郎不能判決,則將案件交給曾翬。秦王揭發巡撫陳鎰狎妓,曾翬偵查實情,彈劾秦王誣陷大臣,陳鎰得白。
正統十三年(1448),進刑部湖廣司郎中
景泰元年(1450),得到何文淵的推薦,擢廣西布政司參政李棠命令曾翬及副使劉仁宅按察黃矰父子(《國朝獻徵錄》作思明府土知府黃才只漏銶與都指揮黃鈜是族兄弟,黃鈜殺黃銶父子,詐言為盜所殺)。黃矰使人持千金(《國朝獻徵錄》作黃金二十斤)在路上行賄他,且派精兵前去挾持。二人佯裝許諾,誘擒黃矰下獄,李棠上報。不久,黃矰以上書擢都督同知,父子俱出獄,曾翬等只有嘆息。太平府交趾相鄰,永樂年間運鹽作為軍餉交給軍隊。等到罷兵後,鹽留太平府者,每年安排民丁看守,民眾苦之。曾翬具奏以鹽折俸而罷遣守者,民皆歡呼。
丁繼母憂去。服闋,改任河南。清軍者為了擴充軍隊,多枉及民,曾翬與共事嘆曰:“兵民異籍,豈可誣也”。辨釋甚眾。南陽諸府多流戶,眾議驅逐,人情惶急,曾翬與巡撫撫安之。
天順五年(1461)催乃員蜜,遷山東右布政使。所居官署相傳有妖,前任布政使不敢居住,曾翬居之不疑。不久,妻子在官署去世,眾人勸他遷徙他地。曾翬說:“死,生命也,妖何能為。”山東舊苦塞河之役,又洊罹水旱,曾翬殫心賑恤,凡河役所需,習遷淚匙多方區畫,不以煩民。民眾墾田無賦者,曹州奸民指為閒田,進獻給外戚。部使者來勘,曾翬說:“祖制,民墾荒田,永不科稅,奈何奪之?”使者奏如言,乃免。
成化元年(1465),轉山東左布政使(《國朝獻徵錄》作河南左布政使),河南人皆喜,曰:“吾父母來矣”。河南歲飢,考慮到開封積粟多,奏請平糶,貧民賴以濟。
成化四年(1468),召拜刑部左侍郎,仍食從二品俸。
成化六年(1470),巡視浙江,考察官吏,奏罷不職者百餘人,釐革諸多弊政。曾翬彈劾了布政使拘淋煉張清,人們頗為之不平。還朝,中貴怙寵殺人事覺,曾翬具奏逮治,奏上不報,眾人為曾翬擔心。越三日,奏下,卒從曾翬所請,部台科道皆吐舌以為難。
成化九年(1473),曾翬自陳年老多疾,懇乞致仕明憲宗念及曾翬事實上多病,許之。辭官時,特命光祿寺賜宴。曾翬歸鄉後,絕跡不至城府,每日徜徉泉石間,歌詠自疊巴匪得其樂。巡按藩臬建議每年劃撥皂隸四名送曾翬家供役,曾翬推辭不受。
明孝宗即位,進階資善大夫
弘治四年(1491)春正月十五日,病卒於家。

親屬成員

曾祖父:曾德榮
祖父:曾存吾
父:曾忠良
母:劉氏
繼母:郭氏

人物評價

明史》:翬操行謹,所至有聲。及歸,生計蕭然,絕跡公府,鄉人以為賢。
國朝獻徵錄》:翬性質實,歷官四十餘年,勤慎祝戀不渝,所在供職,同列心師事之。晚節家居,不入城府。歿之日,家無餘資,鄉人高之。
成化九年(1473),曾翬自陳年老多疾,懇乞致仕明憲宗念及曾翬事實上多病,許之。辭官時,特命光祿寺賜宴。曾翬歸鄉後,絕跡不至城府,每日徜徉泉石間,歌詠自得其樂。巡按藩臬建議每年劃撥皂隸四名送曾翬家供役,曾翬推辭不受。
明孝宗即位,進階資善大夫
弘治四年(1491)春正月十五日,病卒於家。

親屬成員

曾祖父:曾德榮
祖父:曾存吾
父:曾忠良
母:劉氏
繼母:郭氏

人物評價

明史》:翬操行謹,所至有聲。及歸,生計蕭然,絕跡公府,鄉人以為賢。
國朝獻徵錄》:翬性質實,歷官四十餘年,勤慎不渝,所在供職,同列心師事之。晚節家居,不入城府。歿之日,家無餘資,鄉人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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