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鎮市醫療廢物收集轉運處置體系建設工作方案

《景德鎮市醫療廢物收集轉運處置體系建設工作方案》已於2021年7月13日經景德鎮市政府第8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景德鎮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7月29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景德鎮市醫療廢物收集轉運處置體系建設工作方案
  • 頒布時間:2021年7月29日
  • 發布單位:景德鎮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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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醫療廢物管理,防治疾病傳播,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健康,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衛生健康委 生態環境部關於聯合印發〈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能力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發改環資〔2020〕696號)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進一步加強醫療廢物管理,健全醫療廢物收集、轉運、處置體系建設,提升治理能力現代化,推動形成與全面小康社會相適應的醫療廢物處置體系。
二、工作目標
2022年6月底前,建立健全全市醫療廢物收集轉運處置體系(含醫療廢物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設、農村地區醫療機構醫療廢物收集能力建設、醫療廢物處置能力建設、醫療廢物應急處置能力建設),實現縣級以上醫療廢物全收集、全處理,並逐步覆蓋到建制鎮,爭取農村地區醫療廢物得到規範處置。
三、主要任務
(一)加強醫療廢物處置能力建設
1.加快提升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能力。確保2022年年底前完成新建全市醫療廢物處置中心項目(處理能力5噸/日),在處置感染性、損傷性醫療廢物的基礎上,將病理性、化學性、藥物性醫療廢物納入其處置範圍,實現五大類醫療廢物全部在本市就地集中處置。市醫療廢物處置中心可在滿足環評要求的前提下,利用新工藝適當處置醫廢以外其他類別的危險廢物。
全市醫療廢物處置中心項目由國控集團負責投資建設,市自然資源規劃局負責落實好項目用地,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給予項目審批方面的支持。〔責任單位:國控集團、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昌江區人民政府〕
2.健全醫療廢物應急處置能力。參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廢物應急處置管理與技術指南(試行)》等要求,科學統籌轄區生活垃圾焚燒爐等資源,完善醫療廢物應急處置預案,健全醫療廢物應急處置能力。各醫療廢物應急處置單位要做好設備、物資、人員等應急準備,確保應急啟動時能夠隨時處置醫療廢物。〔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衛健委〕
(二)完善醫療廢物收集轉運體系
1.全面摸清醫療廢物底數。各縣(市、區)要全面排查本轄區醫療廢物產生、貯存及處置情況,建立分類收集台賬,並實行動態管理。〔責任單位:市衛健委、市生態環境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昌南新區管委會〕
2.建設標準化醫療廢物暫存間。對各級醫療機構特別是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醫療廢物暫存間進行全面清理整治,到2021年年底,全市所有設有床位的醫療機構均要建設標準化的醫療廢物暫存間,做到標識清晰、設定規範、專人管理,符合規定要求。〔責任單位:市衛健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昌南新區管委會〕
3.規範無暫存條件醫療機構和偏遠地區醫療廢物收集。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建立規範的醫療廢物集中貯存點,用於無暫存條件醫療機構的醫療廢物收集,確保醫療廢物做到“應收盡收”。對於不具備上門收取條件的偏遠地區,當地政府可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方式,由第三方機構收集基層醫療機構的醫療廢物,在規定時間內交由醫療廢物集中貯存點或衛健部門指定的暫存間暫存,並做好交接登記。〔責任單位:市衛健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昌南新區管委會〕
4.配足配齊轉運設施和車輛。市生態環境局、國控集團指導督促國信清源生態環保有限公司配備數量充足的收集、轉運設施和車輛,車輛要具備相應運輸資質,並符合《醫療廢物轉運車技術要求》(GB 19217-2003),至少每48小時到各醫療機構收集、轉運一次醫療廢物,收集轉運能力逐步覆蓋所有農村地區。〔責任單位:國控集團、市生態環境局、市衛健委〕
5.做好監督管理和服務保障。市衛健、生態環境、交通、公安等部門要緊密配合,加強對醫療廢物轉運過程的監管。市衛健部門負責監管醫療廢物轉運過程中的疾病防控工作。市生態環境部門負責監督醫療廢物轉運過程中是否執行了轉移聯單制度。市交通、交警等部門負責監督醫療廢物轉運車輛是否規範行駛,保障醫療廢物得到及時轉運。〔責任單位:市衛健委、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三)健全醫療廢物管理體系
1.建立醫療廢物信息化管理平台。2021年年底前,建立醫療廢物信息化管理平台,覆蓋醫療機構、醫療廢物集中貯存點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實現信息互通共享,及時掌握醫療廢物產生量、集中處置量、集中處置設施工作負荷以及應急處置需求等信息,力爭在2021年底與全國醫療廢物信息化管理平台同步聯網,提高醫療廢物處置現代化管理水平。〔責任單位:市衛健委、市生態環境局〕
2.加強醫療廢物源頭管理。各級醫療機構要嚴格落實醫療廢物分類和管理的主體責任,醫療機構法定代表人是醫療廢物分類和管理的第一責任人,產生醫療廢物的具體科室和操作人員是直接責任人。醫療機構必須將醫療廢物交由持有醫療廢物經營許可證的集中處置單位,執行轉移聯單制度並做好交接登記。通過規範分類和清晰流程,在醫療機構內部形成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貯存、分類交接、分類轉運的醫療廢物管理系統。充分利用電子標籤、二維碼等信息化技術手段,對藥品和耗材購入、使用和處置等環節進行精細化全程跟蹤管理。〔責任單位:市衛健委、市生態環境局〕
3.做好醫療機構生活垃圾分類管理。醫療機構要嚴格落實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有關政策,將非傳染病患者或家屬在就診過程中產生的生活垃圾,以及醫療機構職工非醫療活動產生的生活垃圾,與醫療活動中產生的醫療廢物、輸液瓶(袋)等區別管理,並按程式做好醫療機構生活垃圾的接收、運輸和處理工作。嚴禁將醫療垃圾混入生活垃圾。〔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衛健委〕
4.做好醫療機構污水處理站產生的污泥規範化處置。根據《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466-2005)4.3.1柵渣、化糞池和污水處理站污泥屬危險廢物,應按危險廢物進行處理和處置的要求。醫療機構污水處理站產生的污泥應統一按照醫療廢物HW01(841-001-01)送醫療廢物處置中心進行無害化處置。醫療廢物處置中心做好全市各級醫療衛生機構污水處理站產生污泥的收集、處置工作,並落實好轉移聯單管理制度。〔責任單位:市衛健委、市生態環境局、國控集團〕
5.做好輸液瓶(袋)回收利用工作。按照“閉環管理、定點定向、全程追溯”的原則,做好輸液瓶(袋)的回收利用,明確醫療機構、回收企業、利用企業的責任和有關部門的監管職責。要最佳化營商環境,落實優惠政策,確保市域範圍內至少有1家回收和利用企業或1家回收利用一體化企業。充分利用第三方等平台,鼓勵回收和利用企業一體化運作,連鎖化、集團化、規模化經營。〔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工信局、市衛健委、市生態環境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昌南新區管委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推進體系能力建設。各縣(市、區)政府是醫療廢物收集轉運處置體系建設的責任主體,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目標,細化工作措施,協調解決醫療廢物收集轉運處置體系建設中遇到的問題,推動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醫療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分別承擔醫療廢物分類收集貯存和轉運處置的主體責任,要按照要求分別做好醫療廢物處置工作。
(二)強化資金支持,推進醫療廢物處置。市發改委要根據國家、省相關支持政策,支持國信清源生態環保有限公司醫療廢物處置設施提質擴能建設。各縣(市、區)要加大對農村地區醫療機構醫療廢物收集的資金投入,確保農村地區醫療廢物得到規範收集和處置。將醫療機構輸液瓶(袋)回收和利用所得列入合規收入項目。符合條件的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和輸液瓶(袋)回收、利用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環境保護稅等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綜合考慮區域內醫療機構總量和結構、醫療廢物實際產生量及處理成本等因素,合理制定和調整醫療廢物處置收費標準。醫療機構按照規定支付的醫療廢物處置費用納入醫療成本,在調整醫療服務價格時予以合理補償。
(三)明確責任分工,強化工作協調配合。建立健全醫療廢物聯合執法和信息共享機制,定期通報醫療廢物監督執法結果。市衛健委負責推進醫療廢物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設,加強醫療廢物的源頭管理。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督促醫療廢物處置單位加強收集、處置能力建設,完善醫療廢物處置應急預案,提升醫療廢物規範化管理水平。國控集團負責加快推進市醫療廢物處置中心建設,取得五大類醫療廢物收集、轉運、處置資質。
市生態環境局、市衛健委、市發改委、市城管局、市商務局、國控集團自6月起,要按照職責分工,調度工作開展情況,於每個偶數月15日前報送市環委會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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