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昭信股票
- 類別:籌款措施
- 發行:1898年
- 屬於:清政府
簡介,背景,特點,起因,結果,評價,意義,失敗原因,昭信股票的發行缺乏市場,體制上的缺陷是昭信股票發行失敗的直接原因,舊的制度環境的約束,影響,
簡介
昭信股票以田賦、鹽稅為擔保,募集金額為庫平銀1萬萬兩,年息5厘。公債證書面額為100兩、500兩及1000兩三種。償還方法是,前十年付息,後十年本息並付,二十年還清。償還財源是:鹽稅增征所得的年額60萬兩及漕糧、綠營經費、其他諸經費節減的剩餘金供支付利息,十年後用外債償卻基金歸還本金。募集債款10萬兩以上的人,由各省報請授獎;1萬兩以上的應募者予以官位。債券由戶部專設昭信局、各省設分局辦理。
背景
1898年中國清政府為償付對日本戰爭“賠款”而舉借的內債。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用證書形式發行的內債。1894年日本帝國主義發動對中國的侵略戰爭,即甲午中日戰爭。由於清王朝的極端腐敗,中國戰敗。1895年4月 17日清政府被迫與日本簽訂喪權辱國的《中日馬關條約》,規定“賠償”日本侵略者軍費庫平銀2萬萬兩,第一年交一半,其餘分六年交清,未交清的部分每年必須償付5%的利息。甲午戰爭“賠款”加“贖遼費”3000萬兩,約合3.5億日元,約等於日本全國銀行存款總額的2倍,全國財政收入的4.3倍。而清政府全年的財政收入還不足8900萬兩白銀。為籌集賠款,光緒二十四年(1898)發行了“昭信股票”。
特點
第二,股票準許抵押、售賣,即準許其自由流通。現代債券有上市及非上市債券之分。一般來講,可上市債券因其流動性好、易於變現,為投資者所青睞。晚清公債券實際上不具備二級市場,但準其售賣,無疑是一個較大的革新。
第三,償債來源不明確。當代公債券償付本息的來源一般是每年加增稅收、將債務支出列入預算、設立償債基金等,確保按時償本付息。清政府似乎是選擇了第一條路,但語焉不詳,敘述簡略,並無確實的預算數目及確定的資金歸還股款,其真實的償債能力令人生疑。
起因
此項借款關乎國家的自立自強,所以黃思永請將借款“股票”命名為“自強股票”。希望讓老百姓明了政府借款是“因國計自強派股”,進而“人人曉以休戚相關之理,人人動其忠君愛國之忱”。後來,在制定章程之時,侍郎張蔭桓將之改名為“昭信股票”,意即“就認股數目以昭信守”,顯示政府信用。
在利益保障方面,此項股票定以一年見利,“既速且準”。黃思永樂觀地指出:通過精神激勵和收益保障,華商一定會積極回響,“安見將來風行之盛,不如外洋”。正為財政危機困擾的光緒帝對黃思永的奏疏十分重視,傳旨“著戶部速議具奏”。戶部上《奏準自造股票籌借華款疏》,基本上同意黃思永的方案。光緒皇帝當即批准,並對此次募集公債寄予了厚望。
根據黃思永建議“先按官之品級、缺之肥瘠、家道之厚薄,酌定借數之多少,查照官冊分派,漸及民間。”戶部官員在會商時作了較為實際的考慮:“第缺分肥瘠、家道厚薄,一時既難周知;且按官之品級以定數之多少,亦恐跡近抑勒,窒礙難行。”經過“會同商酌”,戶部定出了較為折衷的方案:由該部印造“股票”百萬張,凡官紳商民均“量力出借,無庸拘定數目”。但考慮到“內外大小臣工,受國厚恩,際此帑絀時艱,尤當熟計安危”,發揮帶頭作用,“出家資以佐國用”。所以“擬請降旨飭令在京自王公以下,在外自將軍督撫以下,無論大小文武現任候補候選各項官員,均領票繳銀,以為商民之倡”。即將政府強制攤派,變為動員官員認購。
結果
對於朝廷發行昭信股票的“萬不得已”的苦衷,時人評論認為蒙受過浩蕩皇恩的官紳正宜趁此時機主動報答,捐款而不受票,以助君上渡過難關。而封疆大吏對朝廷此舉也多表示“理解”。
只是,昭信股票在發行過程中,雖然朝廷頒布了嚴格的章程,作了還本付息的規定,但也嚴重背離原定章程。昭信股票的發行,最終演化成為官府的苛派抑勒或強令捐輸,使民眾怨憤激增。光緒多次下詔規定“商民人等願借與否,各聽其便”,嚴禁官吏強行指派和借端勒索。但是,為時不久,彈劾地方官借發行昭信股票肆意勒索的奏章便接二連三地被送到光緒的御案上了。“各省辦理此事,名為勸借,實則勒索,催迫騷擾,貽累閭閻”。尤其是四川、山東等省,“始則勸購,繼則勒購,且有因逼斃命者”。更有官員將募得的股款扣留別用,拒絕上交,各打各的小算盤。結果是“酷吏得假此盡飽私囊,以其餘歸之公”。
昭信股票的發行導致人民怨聲載道,朝臣嘖有煩言,光緒只得在九月間下詔“著即停止”。但很多地方不肯就此罷休,“仍如徵收錢漕故智,於既奉停止股票諭旨後,謄黃不張貼,苛派抑勒,百倍於未停股票之時,……邊省小民,仍不免罹官之餘毒也”。
評價
廣東布政使岑春煊針對昭信股票的失敗指出:“伏查泰西強國,皆有國債,其辦理妥善,皆由交銀行經理,不歸地方官吏,且本利清償妥速,行之有素,故集巨款無難”。學者楊鵬程認為,在中國的資本主義金融制度還未具雛型,這個空白是由帝國主義壟斷資本來填補的。各主要資本主義國家在中國都設有銀行,通過對華輸出資本牢牢控制著中國的財政金融事業。有人彈劾奕劻以二厘利率在英商滙豐銀行存銀一百二十萬兩,戶部尚書鹿傳霖和都御史清銳奉旨徹查,卻被滙豐銀行堅決回絕,聲稱“銀行向規,何人存款,不準告人”。外國銀行替存戶保密居然可以抗拒聖旨,使得有錢人驚喜交集,他們寧願低利、無利甚至交納手續費把錢存入外國銀行的保險柜,也不願認購毫無債權保障、形同廢紙的昭信股票。
維新派領袖康有為對發行昭信股票一事堅決反對,斥為亡國之舉,指出其結果只會“徒飽貪吏,於國計無益”。他還認為,無論外債內債都是挖肉補瘡,如果不從經營自強著手的話,“則賠款無已時,借款亦無已時,是坐自斃也”。
意義
昭信股票的發行是近代中西文化碰撞的結果。清政府借鑑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財政制度,在中國試行公債制度,企圖用這種措施解決它所面臨著的嚴重財政危機。由於發行市場、體制缺陷、制度環境等方面的原因,這次公債的發行並不十分成功。儘管如此,由於它引進了西方資本主義的財政觀念和財政制度,對中國的封建財政制度給予了巨大的衝擊。因此在中國近代經濟史上應當占有一定的地位。
失敗原因
昭信股票的發行缺乏市場
公債是國家信用的產物,國家信用類似於優良的無形資產,因此公債發行成本較低,在現代社會是廣受歡迎的金融工具,但在晚清時期卻缺乏發行市場。儘管公債“是原始積累的最強有力的手段之一”[9](p.649), 但是必須配合以特定的經濟環境,即國家所獲公債收入可間接用於大規模的投資活動,以公債作為槓桿推進資本的積累,拉動整個市場。晚清時期的經濟環境有限,而發行公債所得收入主要用於償還賠款,沒有良好的資本形成機制,公眾對國債也就缺乏應有的信心。公債發行量大,應以機構投資者為認購主體[10]。但是晚清時期的民間資本規模小,勢力弱,缺乏融資需求和融資風險意識,公債仍以個人為主體認購者,因此導致市場狹小。儘管公債與稅收在性質上是相同的[11](p.460),但是公債仍然具有特殊的功能——融資,因此公債的發行和流通都需要一個良好的金融市場。晚清時期的金融市場並不發達,並不具備這樣的發行條件。缺乏市場是昭信股票發行失敗的主要原因。
體制上的缺陷是昭信股票發行失敗的直接原因
舊的制度環境的約束
昭信股票作為晚清發行的首批公債之一,在當時屬於新事物,但是這個新事物在中國卻缺乏新的制度環境。晚清公債制度來自西方,“國債源於泰西各國”。中國民眾對這種新制度缺乏了解,所以才有黃思永等人將公債看作“股票”的錯誤做法。從發行人——政府的態度來看,公債儘管在形式上是國家所負之債,但是實際上仍然將其視同為“捐輸”一類,並且屢屢提出“獎敘”。債券的發行者與認購者本是平等的交易主體,根本用不著什麼“獎敘”。既然用“獎敘”,可見一部分公債就具有了無償單向的性質。從認購者的角度來看,居民顯然尚無“債券投資”意識,對這種新債券的出現反映冷淡。率先購買債券的王公大臣將正常的認購稱為“報效”,在心理上並未擺脫舊制度環境的約束,地方官吏則陽奉陰違,對公債的作用並不抱有信心。這些都限制了作為一種新的財政制度的昭信股票的作用的發揮。
影響
昭信股票在民間的發行並不順利,廣大紳民並不踴躍回響。昭信股票的籌集對象還有各個階層的商人,而負責發行及給票、收款的機構為戶部昭信局和各省昭信分局。為使民眾了解併購買昭信股票,各級官吏又介入到昭信股票的發行中來。在一個封建國家中,行政手段及技術有限,官吏的專業化技能及素質偏低,又缺乏監督機構,結果官吏貪婪與否全在於道德水平的高低,形成了委託——代理中所謂的“道德風險”。在昭信股票的募集過程中,官吏先是勒索,“力僅足買一票,則以十勒之;力僅足買十票,則以百勒之”。若勒索不成,就“始而傳問,繼而差拘,甚且枷鎖羈禁隨之”,採用各種行政強制措施,進行強迫性銷售及勒索,一時民怨沸騰。在不到一年的時間內,就有順天府同知謝裕楷、劉仲蠨,安邱知縣俞崇禮等因借籌集股款勒索擾民而被監察御史參奏[3]。 官吏的腐敗行為,大大提高了這次公債發行的隱性成本,影響極為惡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