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鄭時期(明鄭王朝)

明鄭時期(台灣鄭氏政權)

明鄭王朝一般指本詞條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2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明鄭時期(1661年—1683年)又稱台灣明鄭時期,是由奉大明正朔延平王鄭成功於1661年在台灣建立的鄭氏政權,共歷五王、前後二十二年。

明亡後,1661年鄭成功東征,收復被荷蘭殖民者占領的台灣。鄭成功建立了台灣歷史上第一個漢人政權,第一次在台灣建立中國人的行政機構。將台灣改稱東都,赤崁地方更名“東都明京”為承天府,為台灣最高行政機構,仿明朝中央官制,設六官;府城分為東安、西安、宋南、鎮北四坊,各設首領,管理事務;府之下設二縣,承天府以北叫天興縣、以南叫萬年縣。這是台灣設定郡縣的開始。

鄭成功其子鄭經繼位後,改東都為“東寧”,並以其為自稱。依陳永華之議,對內奉南明正朔永曆帝正朔,與清朝互不統屬,所謂“東寧建國,別立乾坤”,始有開國長治之想,經營成效斐然。西方稱為東寧王國,清朝史料稱為東寧省。

明鄭奉明正朔、禮遇許多明朝宗室,以大明延平王、招討大將軍的身分號召恢復明朝,是南明的延續;但實際上,未再擁立明朝宗室稱帝和監國,是一個獨立行政、以鄭氏王族為最高元首的獨立王國。

鄭氏政權在台灣歷經鄭成功鄭經鄭克塽等三世,後因施琅師法鄭成功收台伎倆,攻克澎湖島,明鄭在1683年降清,明鄭時期結束,台灣進入清治時代。為免台灣民眾起反抗之心,鄭氏在台諸墳悉數遭清朝掘起遷葬中國內陸。

基本介紹

名稱,歷史,擁明抗清,收復台灣,奉明正朔,嗣位之爭,別立乾坤,西征大陸,東寧之變,民心渙散,走向滅亡,疆域,勢力範圍,行政區劃,政治,中央官制,地方官制,承天府尹,東寧總制,華夷之辨,軍事,經濟,農業,貨幣,貿易,人口,文化,教育,服色,語言,文藝,宗教,民族,設定土官,鎮壓反抗,外交,清朝,英國,爭議,歷史定位,國號名稱,遺蹟,藩王世系,史料記載,

名稱

明鄭時期又被稱為明鄭王朝、明鄭政權、明鄭台灣、東寧王國、南明鄭氏治台時期、南明鄭氏治理時期、鄭氏治台時期、鄭氏王國、鄭氏王朝、鄭氏時代(時期)、延平王朝、廷延平王國,當時西方人亦稱之為“台灣王國”、“福爾摩莎王國”。
鄭經也自稱“東寧國主”,西洋人稱他叫做“The king of Tyawan”,1670年英人東印度公司負責人Henry Darces上書鄭經,稱呼他“Your Majesty”(陛下)。
明鄭和明鄭時期不為同一意思,明鄭是為從鄭芝龍時期擁護隆武帝開始創建的鄭家勢力,而明鄭時期多解釋為鄭成功收台後在台灣建立的政權。

歷史

擁明抗清

1644年(崇禎十七年),李自成攻陷明朝首都北京,建立大順政權;不久,清朝八旗軍又擊敗李自成,定都北京,並繼續向南方進攻。
鄭成功勢力範圍示意圖鄭成功勢力範圍示意圖
與此同時,明朝遺臣在南京擁立明朝宗室福王朱由崧,建立了南明政權。在清廷欲取代明朝入主中原的態勢明朗後,南明轉而聯合各地的漢族武力抗清,但軍事不利,弘光隆武紹武永曆諸朝廷先後遭清軍消滅。鄭芝龍所部原是隆武朝的主力,主要在福建境內活動;鄭芝龍降清後,鄭成功陸續接收其勢力,繼續在東南沿海武裝抗清。
1658-1659年間,鄭成功大舉攻打江寧府(原名南京)失敗,實力大損;迫於形勢,決定奪取時由荷蘭東印度公司支配的大員以供部隊給養。

收復台灣

1661年(永曆十五年正月),鄭成功在金門誓師,親率將士25000名、戰船數百艘,自金門料羅灣出發,次月抵澎湖,四月初二日(4月30日)抵鹿耳門。並利用漲潮出敵不意地在鹿耳門及禾寮港登入。以優勢兵力包圍荷軍防守薄弱的普羅民遮城,並切斷荷軍水陸交通,不久,普羅民遮城守將貓難實叮獻城投降。
四月初七日,鄭成功親率大軍對防禦堅固的荷蘭首府熱蘭遮城進行攻打。經派楊朝棟諭揆一投降無效後,即調集火炮朝城堡炮轟,然而在從大員市鎮朝城堡進攻時,卻遭荷軍居高臨下擊退。之後鄭軍即採取長期圍困,同時將多數部隊派往各地囤墾以解決糧食不足的問題。五月二十八日,荷蘭東印度公司得知台灣戰況後,決定派七百人、戰艦十艘赴台。七月初五日抵達。之後雙方稍有接觸,但都無較大戰事。至八月二十三日(9月16日),雙方再度海戰,鄭軍經一小時激戰,擊毀荷艦二艘、俘小艇三艘、殺敵百餘人,其餘荷艦逃往遠海。
收復台灣收復台灣
閏十月,荷軍發動作最後一次攻擊,但仍寡不敵眾,之後又有日爾曼傭兵逃脫向鄭成功說明堡內荷軍士氣低落,並指出奪取熱蘭遮城,必先取衛星碉堡烏特勒支碉堡(位在今安平第一公墓),奪取碉堡就可居高臨下炮擊熱蘭遮城最脆弱的四角附城。鄭成功在月著手準備攻城計畫。
十二月初六日(1662年1月25日)鄭軍在鯤鯓半島發動總攻擊,以大炮不停轟炸,當日即發出2500發炮彈,其中1700發左右打向烏特勒支碉堡,幾乎將之夷為平地,荷蘭守軍被迫自行炸毀碉堡殘餘部分後撤退。此役徹底瓦解了熱蘭遮城內守軍的士氣,兩天后大員評議會決定議和談判。
大員長官揆一在同年十二月十三日(1662年2月1日)簽字於締和條約投降,至此,台灣台江領地,盡落明鄭之手。

奉明正朔

參見:永曆帝承天府
鄭成功在大陸發展時,曾獲南明永曆帝特準設定六官方便施政,並可委任官職,武官最高許達一品,文職可達六部主事。
鄭成功鄭成功
1661年,鄭成功將已收復的台灣赤崁地方改為“東都明京”,並在台灣設立了承天府和天興、萬年二縣。為解決兵糧問題,令諸將士寓兵於農,按鎮分地、按地開墾。到了鄭經時,采陳永華之議,建立完整的中央政府體制,體制層次分明。
鄭成功來台後,依然優禮明朝宗室,接待魯王世子朱弘桓、瀘溪王朱慈曠、巴東王朱江、樂安王朱俊、舒城王朱著、奉南王朱熺、益王朱鋯等等宗室到台灣。1663年(永曆十七年),繼位延平王的鄭經也迎寧靖王到台灣,在承天府府署(今台南市赤崁樓)旁的西定坊建立寧靖王府邸,並供歲祿。每次拜封官員,都請寧靖王朱術桂和其他宗室在旁觀禮,以示尊重體制。
明鄭在政治上以明朝之一部自居,奉南明永曆帝為正主,以永曆為年號,但實際統治者為延平王

嗣位之爭

參見:鄭經靖難
1661年(永曆十五年),清廷頒布遷海令,自山東至廣東沿海二十里,斷絕鄭成功的經貿財源;毀沿海船隻,寸板不許下水;同時斬鄭成功之父鄭芝龍斬於北京菜市口;挖鄭氏祖墳;永曆帝也在緬甸遇害。
鄭成功接連聽聞噩耗,加上在台將士水土不服人心惶惶,其子鄭經又在澎湖與乳母私通,使得鄭成功內外交逼,於1662年(永曆十六年)五月初八急病而亡,死前大喊:“我無面目見先帝於地下”,抓破臉而死,年僅39歲。
鄭成功去世後,黃昭、蕭拱辰等人以鄭經得罪先王不得繼位為由,在安平擁立鄭襲(鄭成功六弟)為王,將軍馬信、黃安不從。賞勛司蔡政奉鄭成功之袍入廈門,洪旭等人遂擁鄭經為王。同年11月,鄭經命周全斌為五軍戎政,親率陳永華馮錫范等人入鹿耳門。右虎衛黃安聞訊後,率師前來會合,進王城誅殺黃昭、蕭拱辰等人。事後,鄭襲遭鄭經押回廈門軟禁。
嗣位之爭結束後,1663年初,鄭經以洪旭守廈門、鄭泰守金門。鄭經聽說鄭泰與之前擁立鄭襲為王的黃昭有書信往來,便懷疑他亦參與逆謀,因此欲召見他,鄭泰卻稱病不見。參軍陳永華以鄭經將回東寧為由,委任鄭泰為“居守戶官”,鑄印送至金門並邀鄭泰入廈門餞行。7月10日,鄭泰率兵船赴宴,被鄭經扣留軟禁,船艦皆為周全斌所並,只有蔡璋逃回金門。鄭泰之弟鄭鳴駿與子鄭纘緒率部屬及家眷入泉州投降清朝,鄭泰聞訊後自縊。

別立乾坤

  • 撤守台澎
鄭經取得王位後,仍駐守在廈門。但是由於清朝政府實行“遷界”政策以來,沿海30至50里地區淪為荒地,使得鄭氏家族控制下的“山路五商”無法獲得出口物資以供應“海路五商”,廈門失去了物資和情報來源。1663年10月,清荷聯軍部隊圍攻金門、廈門,鄭軍節節敗退。1664年(康熙三年)三月,鄭經放棄閩南沿海各島,全面撤兵退守台、澎,於初十日抵達台灣。這次退守台灣,可說是鄭氏所代表的南明抗清勢力的總撤退,不僅鄭經所轄的軍隊、官員都撤入台灣,明朝的縉紳遺老,也隨鄭經來台,此批入台總人數約有7000人。
  • 建國東寧
鄭經退守台灣後,雖然仍奉南明的永曆年號,但是他的政權本質,與鄭成功時代顯然不同,而儼然以獨立王國的姿態出現。誠如學者陳春生所說的鄭氏政府雖是明朝政府的延長但其在台灣實際上已成為一個獨立自主的國家。
聞永曆帝業已被弒,1664年(康熙三年)八月,鄭經乃謹守藩封,廢東都稱號,以"東寧"稱全台灣,並以"東寧國王"自稱,但仍然使用"招討大將軍"的印信,"永曆"年號,在與凊廷大臣明珠的書信中,也自稱"建國東寧"。外國文書稱他為"台灣王"、" The king of Tyawan ( Taiwan ) ",這是台灣史上漢人建立的第一個王朝。在西方史書上對鄭氏王朝述說較詳,因從鄭芝龍開始六十餘年間,在東亞國際舞台上,扮演極重的角色。
  • 開發台灣
到達台灣後,鄭經繼承鄭成功的政策,分配諸鎮墾荒,寓兵於農。在台灣建立行政體制,設立六部管理政務。任命洪磊管吏部、楊英管戶部、葉亨管禮部、陳繩武管兵部、柯平管刑部、謝賢管工部。厚待明朝到達台灣的諸宗室,以王禮相待寧靖王朱術桂。在承天府起蓋房屋,安插諸宗室及鄉紳。
1664年(康熙三年)八月,升天興縣與萬年縣為天興州、萬年州。又於澎湖安撫司外加南北路兩安撫司,這是東寧王國的一府、兩州、三司。
陳永華為總制,掌理國政,陳永華治國方法與目標為:十年成長,十年教養,十年成聚,三十年與中國相甲乙。陳永華善治國,督諸鎮墾田,栽種五穀,插蔗煮糖,修埕曬鹽,廣事興販,國用日足。又採納陳永華“建聖廟,立學校”的建議,並以陳永華為學院,“自此台人始知學”。還接納洪旭“文事、武備,兩者不可缺一”的建議,令各鎮於農隙時教習武藝,“春、秋操練陣法”;並檄各鎮,入深山採辦桅舵,修葺、興造船艦。平時裝載貨物,興販各國。從此,“台灣日盛,田疇市肆,不讓內地”。
1675年更定官制後,下屬都對鄭經妀稱"臣"而上奏,不再使用"卑職"。鄭經甚至不再如鄭成功時期那樣對明朝宗室、遺老的禮遇而停止供應他們的生活費使得寧靖王淪落到竹滬(今高雄縣岡山一帶)開墾。
當時,英國和西班牙先後遣人來訪,鄭經許其通商,但拒絕西班牙在台設教的要求,並面告西班牙使者:華人到呂宋(菲律賓)經商,“不許生端勒掯”,“苟背約,立遣師問罪”。1667—1669年(康熙六至八年),清廷又兩次派人到台灣議撫,鄭經均堅持“照朝鮮事例”,和議均未成。

西征大陸

參見:三藩之亂
1674年4月21日(康熙十三年),耿精忠回響吳三桂發起的三藩事變,以提供戰船給鄭經,換取出兵,鄭經答應。五月,鄭經從台灣出發,抵達廈門,要求耿精忠將漳州、泉州交給自己。耿精忠這時已經擁有整個福建,認為鄭經兵力太少,早已取消和他共同作戰,拒絕鄭經的要求。鄭經於是占領海澄同安,耿精忠則以斷絕和鄭經貿易作為報復,雙方開始交惡。
但是泉州、漳州、潮州陸續投靠鄭經,耿精忠見鄭經聲勢逐漸高漲,向他交涉,希望將泉州交還,鄭經不允許。耿精忠決定用武力奪回泉州,鄭經派劉國軒於塗嶺(今泉港區塗嶺鎮)擊退耿軍,接著又為了爭奪漳浦而發生戰鬥。直到永曆廿九年(1675年)正月,耿精忠履行之前的約定,提供5艘戰船給鄭經,並以楓亭(今仙遊縣楓亭鎮)為界線,北方屬耿精忠、南方屬鄭經,雙方才停止鬥爭。
鄭經雖於之前兩次擊退廣東的清軍,仍然有潮州府的轄縣不肯服從。與耿精忠和解之後,鄭經打算南征潮州,他先派劉國軒擊敗尚之信,自己率軍抵達海澄。這時漳州守將黃芳度私底下和清朝聯繫,鄭經懷疑他的忠誠,要他出城和自己見面、或者是派兵一同進攻,這兩項命令黃芳度都不服從,並於六月舉兵反抗。鄭經親自包圍漳州,於十月初六(11月22日)將漳州攻陷,迫使黃芳度投井自殺。為了報復黃梧破壞鄭家祖墳,鄭經車裂黃梧、黃芳度的屍體,黃芳度留在漳州的族人都被處死。
1676年(康熙十五年),尚之信再次遭鄭軍擊敗,只得加入三藩反清陣營,並將惠州割讓給鄭經。這時鄭經已經擁有漳州、泉州、潮州、惠州四座首府,但附近都是盟友,沒有清軍的領土讓他奪取,因此容易因領土爭奪和盟友起衝突。五月,耿精忠打算會合吳三桂進攻江南,徵召汀州總兵劉應麟出師,劉應麟不願派兵,暗中聯絡鄭經,攻下汀州。
這件事造成鄭、耿同盟再次破裂,耿精忠面臨鄭、清包圍,只好向清朝投降。少了耿精忠,鄭經必須直接對抗清軍主力,他先派3萬人進攻福州,卻於十月十五(11月20日)在烏龍江被清軍擊敗,其他領地也相繼失守,鄭經只得退回廈門。

東寧之變

1679年,鄭經西征清朝之際,聽陳永華之請將王子鄭克臧立為世子,並授職為監國,號監國世孫。由於其辦事英明果斷,頗有武王鄭成功之風範,因此人稱東寧賢主,但也因此得罪了王叔鄭聰等人。
明鄭時期(明鄭王朝)
1680年,鄭經西征無功而返,監國世子繼續執政,並深得父親鄭經之信任,但後來總制陳永華去世,因此監國漸漸在政治上孤立無援。
1681年(永曆三十五年),延平王鄭經薨逝。逝世前,於北園別館將監國鄭克臧託付給劉國軒
鄭聰等人眼見鄭經已薨,便與馮錫范、劉國軒等人聯手向董太妃(鄭經之母)進讒言,董太妃一時不察便下令收回鄭克臧之監國印璽。得到董太妃允許後,劉國軒與馮錫范便領兵進入延平王府捉拿監國、囚禁於北園別館,並於當夜遭鄭聰等人刺殺。監國遭刺殺後,原意僅免監國職的董太妃亦無力挽回,遂命監國夫人陳氏將監國之屍送返延平王府、收斂守喪。喪畢,陳氏自縊。自責的董太妃也於同年6月去世。
董太妃死後,東寧大權落入外戚馮錫范與劉國軒之手,因此馮錫范立其婿鄭克塽(元子)為王,民心從此渙散,明鄭從此一蹶不振。

民心渙散

鄭經的去世,鄭克臧被弒,東寧民心渙散。而此時,明鄭統治下的台灣在經濟上、軍事上也遠非昔日可比。經濟上,台灣已連續三年發生自然水旱災害,糧食歉收,米價飛漲。多年戰爭的消耗,也使台灣府庫空虛,財政拮据。為籌集糧餉,擴充軍隊,抵禦清軍的進攻,鄭氏集團加強了對台灣各族人民的壓榨和勒索,島內階級矛盾和民族矛盾空前激化,各種形式的反抗鬥爭時有發生。軍事上,鄭軍在大陸沿海地區的作戰中損失慘重,最後僅剩千餘人逃回台灣。此時台灣、澎湖兩地的鄭軍尚有5萬餘人,大小戰船200 艘左右,但軍心渙散,士氣低落,不斷有鄭軍官兵駕船投奔大陸,向清政府投誠。

走向滅亡

1682年(永曆三十六年)9月,降清的原明鄭大將施琅上疏康熙帝請求征台,康熙答應並授全軍權予施琅。翌年6月,施琅奉康熙詔,進攻澎湖。經過澎湖海戰後,七月中旬,施琅順利擊潰劉國軒海軍,攻占澎湖。
澎湖海戰後,鄭克塽於廷上征眾臣議,朝臣分成死守台灣、遷呂宋島再戰與降清三派。再戰派以中書舍人鄭得瀟、建威鎮黃良驥、水師鎮蕭武、中提督中鎮洪拱柱等人為中心,向克塽以及馮錫范力主征伐呂宋、永保明鄭國祚;然而,原本聽從再戰派的馮錫范卻聽信劉國軒的主和言論,最終選擇投降清朝,而年幼無權的鄭克塽也跟他一起投降了。
1683年(永曆三十七年)九月;鄭克塽采劉國軒建議,呈降表予清。明鄭降清不久,許多在台灣的明朝宗室例如朱術桂等紛紛自殺殉國,馮錫范將鄭克塽送交施琅,並提出“三不傷”請求,即清軍入島“不傷鄭室一人,不傷百官將士一人,不傷台灣黎庶一個”。八月十三,施琅進入台灣受降。自此,明鄭滅亡。
施琅施琅
從永曆十五年(1661年)四月鄭成功入台到永曆三十七年(1683年)九月鄭克塽降清為止,明鄭計在台灣經營共23年。
1684年4月,台灣(時為台灣府)正式納入大清國版圖,隸屬福建省,下設台灣縣,鳳山縣與諸羅縣,總計鄭氏政權在台灣只有短短二十幾年的時間而已,但是因為其特殊歷史背景,因此台海兩岸以及日本的史界均對此關注,提出各種不同的有趣觀點。
清朝統一台灣之後,為了消除明鄭政權復興明朝的政治思想,廢除明鄭時期的府縣地名,但對於台灣或守或棄,並無定議。當時靖海侯施琅向康熙皇帝上《恭陳台灣棄留疏》稱:“台灣地方,北連吳會,南接粵嶠,延袤數里,山川峻峭,港道紆迴,乃江、浙、閩、粵四省之左護”,“棄之必釀成大禍,留之誠永固邊圉”,力主留台。疏上之後,得到大學士李蔚等人的支持,康熙皇帝乃決定將台灣納入大清版圖,設立台灣府,下轄台灣、鳳山、諸羅三縣,台灣作為指稱全台的行政地名至此正式確立。

疆域

勢力範圍

以軍事專論,明鄭活動區域多在閩浙一帶,軍事力量最大時候的1659年,以海軍為主的鄭家軍有17萬人之多精銳,並曾圍攻南京。另外,1662年之前,延平郡王的軍政中樞都是在廈門,即使在鄭成功攻下台灣後,台灣仍只稱“東都”。直至1663年,明鄭政權實際領導人鄭經才將政經中心從廈門移往台灣,並建立延平王朝廷,惟明鄭統治轄域仍包含福建的金、廈兩島
明鄭行政區劃明鄭行政區劃
明鄭有效統治區域只有今台南市大部以及嘉義縣高雄市沿海地區,台灣絕大部分地區依然由土著掌握,這是由於明鄭漢人人口實在是太少導致的。明鄭滅亡時人口仍未達到20萬,明鄭一直對島上大部分地區無法有效統治。
1664年4月,明鄭於多次戰役後,喪失金廈,明鄭勢力正式於中國大陸消失,轉以台灣為最後根據地。同年,荷蘭人出兵占領雞籠(今基隆),鄭軍隨後也於1665年進駐淡水,與荷軍對峙。由於補給困難,貿易也始終無進展,1667年東印度議會以損失荷蘭盾八萬元為由,裁決撤出雞籠,翌年7月將所有公司職員接回巴達維亞,自此荷蘭人徹底放棄奪回台灣
明鄭除了擁有台灣地區部分領地外,也於1673年-1680年間,以軍力占擁有對岸大陸閩南地區部分領土。

行政區劃

永曆十五年(1661)鄭成功光復台灣後,隨即在當年五月規划行政區域,稱全台灣為東都明京,在今台南一帶設承天府,以北設天興縣,以南設萬年縣,這一府二縣的設定是台灣第一次正式的行政區劃。
明鄭時期的台灣明鄭時期的台灣
永曆十六年(1662)成功病逝,其子鄭經繼位。至永曆十八年(1664)鄭經重定行政區域,改東都為東寧,升天興、萬年二縣為天興州、萬年州,增設南路、北路及澎湖三安撫司。
至康熙二十二年(1683)鄭克塽降清為止,明鄭皆維持一府二州三司的建置。鄭經執政期間另將承天府分為東安、西定、寧南、鎮北四坊,天興、萬年二州下設文賢、仁和、永寧新昌、仁德、依仁、崇德、長治、維新、嘉祥仁壽武定、廣儲、保大、新豐、歸仁、長興、永康、永豐新化、安定、善化、感化、開化等二十四里。這四坊二十四里的建置到清代台灣仍被清廷沿用。
承天府
安平鎮(王城)、東安坊、西定坊、寧南坊、鎮北坊
天興州
武定里、永康里、廣儲里、長興里、新豐里、歸仁里、永豐里、保大里、安定里、開化里、善化里、新化里、感化里
萬年州
仁德里、仁和里、永寧里、新昌里、文賢里、崇德里、依仁里、長治里、嘉祥里、維新里仁壽
北路安撫司
處理高山族問題
南路安撫司
處理高山族問題
澎湖安撫司
沿襲明朝“澎湖寨巡檢司”

政治

中央官制

咨議參軍,又稱為幕府,為延平王最高行政單位,總理政務、類似宰相之職。參軍府轄下又設立六官(吏、戶、禮、刑、兵、工),六官之下又設左右協理,協理之下為左右都事。另外,又設立察言司、承宣司、審理司、賞勛司、中書科、儲賢館、育胄館等官僚機構。
1674年,鄭經西征清朝,命陳永華為東寧總制,於六官之上;然而,鄭經諸弟驕橫難制,鄭經因此於1679年立長子鄭克臧為世子,並授職監國,於總制與六官之上,總理東寧國政。東寧之變後,馮錫范掌權,並以侍衛掌政,未設咨議參軍以及東寧總制之職,而六官則繼續實行。

地方官制

1661年(永曆十五年)鄭成功攻入南台灣,五月占普羅民遮城,改赤崁地方為東都明京,台灣總地號為“東都”,設承天府,下轄天興縣、萬年縣二縣,另設澎湖安撫司。其中,天興縣治設於佳里興(今台南市佳里區),轄區涵蓋今日嘉南至台北的台灣西部區域;萬年縣縣治設於二贊行(今台南市仁德區二行里),轄區除了包含台南一部外,也涵蓋高屏地區。雖然轄區涵蓋的範圍甚廣,但實際上鄭氏政權對大部份區域毫無控制權。而於行政區劃定後,鄭成功即派楊朝棟擔任府尹、莊文烈及祝敬分別擔任天興縣知縣及萬年縣知縣。這是台灣首度實施郡縣制度。
鄭氏政權的中心地帶鄭氏政權的中心地帶
鄭成功薨逝後,繼位的鄭經於1664年(永曆十八年)改東都為東寧,東寧成為全台灣的稱呼。同時,他又將承天府轄下的天興萬年兩縣改制為州。承天府典兩州下,又增設三安撫司(澎湖安撫司、南路安撫司、北路安撫司)、四坊(東安坊、寧南坊、西定坊、鎮北坊)、二十四里及數量不等的台灣原住民社。其中,澎湖安撫司、南路安撫司、北路安撫司設安撫使,州設知州、坊設簽首、里置總理。其中,簽首及總理兩職負責如:戶籍、遷徙、婚嫁、出生、死亡等基層民事,並規定按時匯呈州府。

承天府尹

明鄭於1661年(永曆十五年)改赤嵌地方為承天府,作為最高地方行政單位,以承天府府尹主其事。1664年(永曆十八年),承天府被鄭經所廢,承天府府尹亦裁撤取消。
承天府府尹
南明(明鄭)
楊朝棟
翁天祐
4
1661年-1664年
台灣台南

東寧總制

1674年(永曆二十八年)明鄭設立東寧總制,作為鄭經在三藩之亂期間前往中國大陸征戰時,總制台灣之用。擔任此官職的為陳永華。而在鄭經於大陸的軍事行動失利回台後,東寧總制仍持續保留。
1680年(永曆三十四年)五月,陳永華因病辭卸該官職,並於同年七月逝世。之後,即無人擔任該官職。
東寧總制
南明(明鄭)
陳永華
陳永華
1
1674年-1680年
台灣台南

華夷之辨

鄭成功收復台灣作為抗清根據地,一批註重漢民族氣節的仁人志士跟隨明鄭政權東渡台灣,形成台灣明朝遺民群體。他們堅持漢族"華夷之辨"的儒家正統觀念,表現出強烈的民族精神:在明鄭在同清朝政府的鬥爭中,又產生分據台灣對抗清朝的本土意識。這種現象的實質是明朝遺民對抗滿族統治的民族精神,在避居台灣後轉化成熱愛台灣這塊不受清朝統治土地的本土意識。這種民族精神與本土意識的並存與互動,構成台灣漢族民眾反抗清朝滿族統治的兩個思想層面。

軍事

明鄭軍隊為鄭芝龍所創立的私人軍隊,後來歸鄭成功掌管,並曾於中國南方發動過兩次所謂“北伐”。鄭成功在治軍上非常的嚴苛,對於怯戰者、畏戰者、貪瀆者、叛逆者都是殺無赦,而且常常株連全家。從1649年起至 1661年未攻打台灣前,鄭成功所誅殺的將吏就有75員,因此明鄭軍隊有“怯者不敢獨退,勇者不敢獨進,膽勇成列,心力俱齊”的描述,在與清軍的對陣當中,勝率極高。
據估計,明鄭兵力達20萬,擁有超過三千艘船的船隊,成為中國東南海洋世界的唯一強權。
鄭成功與陳永華、鄭經、劉國軒經營的屯兵態勢或軍事規模是台灣首見。1661年(永曆十五年),鄭成功除固守金門數萬水師之外,親自率領約25000名士兵攻打台灣島大員,打敗荷蘭東印度公司的部隊,展開對於台灣的統治。明鄭軍事制度與組織淵源複雜,且經多次變革。如簡化之,其官職大約可分為五軍戎政(五軍戎務)、總督軍務、管軍提督、將軍、親軍衛鎮、陸師鎮、水師鎮及監軍數部份。
攻台前的明鄭軍隊,主要使用福船,亦稱大船。這種船有如此的描述:“為樓三層,乘風衝擊,不可遏抑,其高若墉不可抑攻;其堅若鐵石,矢石不能貫,炬不可爇”。當時明鄭於中國東南沿海有著絕對的制海權,沒有向明鄭繳交過路費的外國商船幾乎不可能通行。
曾攻打過南京的明鄭軍隊於未據台前,於1640年代大本營即駐於廈門,其編制為內司鎮(藩主直轄) 前鎮、後鎮、一鎮、二鎮、三鎮、四鎮、五鎮、樓船鎮、左、右武衛營、左、右虎衛營、驍騎鎮(騎兵營)、神器營(炮兵營)、親丁鎮等。
攻下台灣的明鄭軍隊,隨鄭成功去世及喪失金廈據點後軍力大幅受損,除鄭經於閩南西征所建立的軍隊外,以屯兵方式為主的台灣明鄭時期軍隊約數萬名。並於台灣如簡化成五軍戎政(五軍戎務)、總督軍務、管軍提督、將軍、親軍衛鎮、陸師鎮、水師鎮及監軍數部份。
1683年(永曆三十七年)明鄭覆滅後,鄭軍將領與軍隊悉數被強迫內渡中國大陸,而據《欽命太保建平侯鄭造報官員兵民船隻總冊》,據守台灣的官兵共有37500名。
主要軍事力量兵力統帥指揮統治時間
鄭軍
37500名以上
延平王、正總督
1662年-1683年

經濟

農業

在經濟方面,明鄭於台灣經濟史仍占有一定比例,該時期是台灣農業發展的奠基時期。其中,以經貿與農業為主。
鄭氏據台目的在於以台灣為根據地以便光復大陸養軍系其據台最迫切的大事為了寓兵於農實施屯田制於是任憑部眾圈地占田。雖然他的圈地運動有明令「不許混圈土民及百姓現耕田地」但這只是文字功夫而已實際上無論「文武官田」或「營盤田」多的是侵占平埔族社土而來的誠如《海上見聞錄》所說的:「以各社土田分給與水陸諸提鎮」。當初荷人要建造商館還知道向新港社人買地現在鄭氏統治集團則肆行圈地占田。
農業經濟方面,為了解決軍隊兵糧問題,不論鄭成功或鄭經基本上都貫徹“寓兵於農”的策略,也是諸將士平日分散各耕地,按鎮分地、按地開墾。這種具有營盤田、文武官田土地私有制,於定則征賦的經濟模式下,大量提供經濟產能。根據統計,包含承襲荷據已開墾的“王田”、後續開發的營盤田、官田、私田等,明鄭時期拓墾的田地超過一萬八千四百五十四甲以上。此等經濟開發,雖造就農耕文化盛行的漢人,但鄭氏王朝擴張領地的行動,卻也同時讓台灣原住民面臨比荷據時期更嚴重的生存危機。軍屯的發展很大程度上解決了鄭氏軍隊軍需糧餉供應難題,並較好地保持了部隊戰鬥力,促進了台灣當地的經濟發展和民族融 合,從而有效地抗擊了清軍,維持了鄭氏政權的生存。
為了軍需民食,台灣農產重心由糖轉米,這個農業經濟的性格轉變直至今日仍影響台灣。1665年,陳永華的農業水利更促使漢人移民至今高雄的方向發展。除此,陳永華引進同安製鹽法至台灣來發展鹽業經濟,除此尚有鹿皮、鹿角、鹿脯等土產的外銷,因此多鹿的台灣,來自原住民團體的捕鹿業,也是早期台灣的重要經濟產業活動。

貨幣

鄭經主政後,陳永華的中央政府體制,除了可以行使及於全島的行政力量,體制層次分明,讓南台灣成為一獨立於清朝的大明基地,也著實變成一個個別經濟體。由於貿易對象眾多,因此流通東寧的貨幣可以分為銀幣與銅錢二類,銀幣又有銀元銀錠二者。銀元主要是西班牙銀元,於荷蘭與西班牙時期大量進入台灣流通。東寧建國後,銀元持續流通,依外型與重量主要分為劍錢、圓錢、方錢以及茇等類型:
  • 劍錢:重9錢,主要為荷蘭人所鑄。
  • 圓錢:又稱為“花欄錢”,重7錢2分,因此俗稱“七二銀”。同時亦有2當1以及4當1的重3錢6分與重1錢8分者。另外又有重6錢8分者,俗稱“六八銀”。
  • 方錢:與圓錢同重,皆7錢2分,俗稱“番餅”。
  • 茇:即“銀角仔(gîn-kak-á)”,重1錢8分、9分或4分5厘。來自咬留吧(爪哇)以及呂宋。
銀錠則是來自中國大陸,由鄭氏攜入台灣。東寧戶官楊英,曾遣人前往麻豆社、新港社、目加溜灣社以及蕭壠社,以銀錠交易買糴禾粟。銅錢則主要來自東方世界,主要分為永曆通寶寬永通寶以及宋代古銅錢三種:
  • 永曆通寶:由於台灣不產銅,因此鄭經主政時期分別於1666年、1674年兩度委託日本長崎鑄造銅錢“永曆通寶”。其錢文文字主要有四類型:大篆小篆行書以及草書。
  • 寬永通寶:但是因永曆通寶長期鑄制不及,負荷不了貿易數量,因此於日本寬永時期鑄造的“寬永通寶”亦流通於東寧。
  • 宋代古銅錢:除了寬永通寶,於日本流通之宋代古錢亦隨台日貿易流通於台灣,故台灣多宋代古銅錢。

貿易

鄭芝龍初建明鄭勢力後,立即成為海上霸主。明朝鄭氏的崛起,雖影響到荷蘭人的貿易,讓荷蘭人數度聯合其他勢力功擊鄭芝龍,但鄭氏勢力仍持續擴張。其規模史載敘述形容:“凡海舶不得鄭氏令旗者,不能來往。每舶例入三千金,歲入千萬計,以此富敵國,自築城安平鎮”; “從此海氛頗息,通販洋貨,內客外商,皆用鄭氏旗號,無儆無虞,商賈有二十倍之利,芝龍盡以海利交通朝貴,寖以大顯”“八閩以鄭氏為長城”,至此,明鄭勢力的通商範圍廣及:大泥浡尼占城呂宋魍港北港大員、平戶、長崎孟買萬丹舊港巴達維亞麻六甲高棉暹羅
1661-1683年間,台灣海峽兩岸分別為清朝和鄭氏政權所統轄,儘管居住在海峽兩岸的 人們在政治上是對立的,可正是由於政治上的原因,加上經濟上的原因和人文方面的原因,當時海峽兩岸的海上交通去是相當繁忙的,但大多數與軍事活動有關。在 清政府實行嚴厲的封鎖政策下,人們克服了制約海峽兩岸海上交通的各種因素,兩岸的交通和貿易活動始終沒有停止過。
鄭經退守台灣後,試圖透過貿易來提升國力。因為清朝實施遷界令,他接受陳永華的提議,賄賂清朝將領進行走私。由沿海流民負責轉運貨物,當時台灣的漢人男多女少,甚至進行婦女的人口販賣。流民也負責替鄭軍據守島嶼。
鄭經積極拓展國際貿易,因此派出使節團至萬丹(Bantam,今日的西北爪哇)邀請英國東印度公司來東寧進行貿易通商並給予英方優惠禮遇。1670年(永曆二十四年)6月3日,英方船艦萬丹號(The Bantam Pink)與珍珠號(The Pearl)航抵台灣。同年9月10日,英方指揮官克利斯布(Ellis Crisp)與鄭經簽署非正式通商協定。
1672年10月13日,鄭英正式締結條約。此條約對英方來說是為了拓展國際貿易版圖,而鄭方則是為了取得軍火以增強軍事力量。英國人也幫助鄭軍訓練炮兵,鄭經還借用英軍炮兵作戰。雖然雙方簽訂通商條約,但英國東印度公司卻因鄭方對貨品的種種限制而經營不善。1681年,英國人關閉台灣商館,僅留一人代理清理債務。雙方關係遂告一段落。
德川幕府是鄭氏王朝重要的貿易夥伴,台灣大量輸入日本銀、銅、鉛、盔甲,以支援戰爭的需要,雙方的貿易量在1665年到1672年達到高峰, 而為了加強鄭、日的貿易關係,鄭經允許日本商人住在基隆

人口

荷西統治時期的台灣漢人最少大約也有5到6千多人,荷蘭統治後增加到大概1萬多人。 1650 年增加到大概1萬多人。到了鄭成功時期,由於驅逐了荷蘭人,又大量消滅中部大肚王國平埔族叛亂,使人口銳減,但帶來的軍民使人口又增加到了3萬多人,來到台灣的漢人都是追隨鄭成功從福建反清復明的鄭軍部隊。公元1680年明鄭末期,台灣人口20萬人。
明鄭漢人人口過少導致明鄭政權實際統治區域只有台南沿海一帶,台灣大部分地方還在土著的手裡。儘管鄭氏水師東亞第一,但由於缺乏後備力量,別說光復大明,連保住明鄭不被清朝和西方殖民軍所滅都很困難。

文化

教育

伴隨著鄭成功收台,一批飽學之士也隨之遷來,他們為中華文化在台灣的傳播做出了開拓性的貢獻。鄭成功、鄭經父子及其後裔,在移植並推行大陸封建生產方式的同時,還興學校、開科舉,大力發展文化教育,改善了台灣的社會環境。
明鄭所建的全台首學明鄭所建的全台首學
鄭成功去世後,繼承者鄭經與明鄭主要官員陳永華積極從事台灣教育工作。1666年(永曆二十年),陳永華於承天府建造全台灣第一座孔廟(今台南孔廟),並在孔廟左廂內設定太學,即今該地全台首學由來,這也是全台灣的第一所由官方出資興辦的求學場所,名字稱為官學,又因為設於孔廟內又稱為儒學。
在選才方面,於各社設學校,八歲入國小,教授經史文章。天興、萬年二州,每三年舉行科舉考試。通過州試者可參加府試,通過府試者又可參加院試,各試策論,取三試皆通過者入太學。月課一次,給廩膳。三年大試,拔其尤者補六科內都事。
對於原住民「番童」的教育東寧王國當局也一樣在轄下的「番社」設立學校教以儒家的內容及價值觀所使用的語文當然是漢語不再是西拉雅人自己的新港文。平埔族西拉雅人的文化語言開始受到侵害。受影響最深的是承天府(台南)以北的數個大「番社」—新港、麻豆、蕭壟、目加溜等社這是荷蘭時代的基督教布教重點區顯然陳永華要掃除基督教的異端影響施以中國文化的正統教化。荷蘭人為傳播基督教文化讓平埔族西拉雅人有了自己的文字保留自己的語言;中國文化一進來平埔族卻要開始面對自己語文淪喪的危機。
平埔族在荷蘭時代曾因不滿荷蘭人的統治發生過數次反抗事件。鄭成功攻打台灣時有些平埔族對鄭氏寄予厚望還發生過殺荷蘭人以迎鄭軍的情事。可是鄭氏政權進入台灣後統治平埔族卻比荷人更加酷烈。

服色

在清廷控制全中國的過程中,由於強制推行剃髮易服圈地等政策,遭到了各地漢人大規模的武裝抵抗,導致了清軍的血腥鎮壓,尤其以江東、江南一帶為殘酷,如揚州十日嘉定三屠
漢人古代移居台灣即著漢服,至明鄭治台期間,台灣漢族居民其衣飾也遵循著傳統的明朝之制,與已為滿族所統治的中土,所施行的滿式服飾制度有別,而形成兩種不同的衣飾文化。所以不論是鄭成功所穿著的胄甲戰袍;或是頭戴折上巾冠帽、翼善冠,身穿寬衣寬袖的交領官袍。還有協助鄭成功擔任策士的通事何斌(客家籍),他頭戴四方儒巾,身穿寬衣交領大襟袍,也都是明代的式樣的漢服。
1650年代後,清朝多次嘗試與明鄭政權和談,但從鄭成功以至鄭經,服制問題始終是明鄭與清朝雙方談判時,所重視的條件之一。
1683年(康熙二十二年)明鄭降清,台灣漢人的衣冠服儀制度也有所轉變,根據文獻的記載:
“十九日(1683年7月),施琅遣侍衛吳啟爵至台曉喻薙髮…。二十日,克塽令兵民悉遵制削髮。是日,福建總督姚啟聖亦遣…至台招撫,見兵民已薙髮,知功歸於琅,…。十八日,克塽率文武官佐悉薙髮易服”。
從這段內容中得知明鄭最後一位繼承者鄭克塽被招撫的過程。鄭克塽已知政局大勢已去,於是藉由遵循滿族男士衣冠制度中的“薙髮令”,以表彰歸降於清朝的心意。往後,台灣漢人的傳統喪禮中,遂產生戴笠登椅之套衫儀式,俾使完成靈魂上不見清朝天、下不踏清朝地之意願,以表世守“東寧”王國正氣,未受滿人之侮辱。

語言

暫無史料可證明鄭定有“國語”或“標準語”。但據“郭弘斌:鄭氏王朝”披露,明鄭時期,當時民間普遍使用的的語言應是閩南話泉州腔,並形成一個以閩南人為主體的社會體系。且根據荷治時代的台灣人民、地名等音譯,與閩南語相同。如Zeelandia(荷文意為海中之地)譯為熱蘭遮,Coyett為揆一(最後一任荷駐台長官)、Tyawan為台灣等。後來漸漸吸收部份原住民族語、荷蘭語、日語等而成為今日的台灣閩南話(台灣人稱為“台語”)。與當時明朝政府的官方語言江淮官話及今日國民黨遷台時期所使用之“國語”不同。
不過當時中國官僚階層通行南京官話,而明鄭部分將領有曾在南明朝廷任職的經歷。部分明鄭官員應該有使用南京官話的能力。台灣客家話亦通行於客家地區,客家人於荷治時期即已渡台(例如荷蘭通事何斌),鄭軍中亦有多位客家籍將領(如劉國軒)隨同鄭成功攻取台灣。

文藝

  • 文學
  • 鄭成功:《延平二王遺集》。
  • 鄭經:《東壁樓集》、《延平二王遺集》。
  • 朱術桂:《絕命詞》。
  • 沈光文:《文開文集》、《流寓考》、《台灣賦》。
  • 王忠孝:《王忠孝公集》。
  • 徐孚遠:《釣璜堂存稿》。
  • 史學
楊英:《先王實錄》
  • 音樂
1662年,鄭成功在台灣建立政權,不少閩粵(福建、廣東)居民紛紛來台,台灣成為閩粵漢人的移民目的地之一。因此,帶來了閩南、廣東的民間音樂。例如:說唱、南管、北管、歌仔(歌仔戲的原型)、布袋戲、客家八音。
  • 詩歌
明鄭政權收復台灣,在渡台遺民情緒上引發了雙重反應:一是奪回失地的民族自豪感;二是敗退於清軍的失落感。此種反應及於台灣詩壇的影響,則是出現了一些詩情昂揚的作品,這打破了自沈光文以來全面抒寫悲情的局面,但未能從根本上改變抒寫悲情的主線。之後,鄭經失政、明政渡海西征,鄭克塽降清,使得台灣詩歌抒情再經悲喜交錯,最終回到悲情的老路上。此種創作情態是明鄭政權直接作用於詩人心態的結果。

宗教

  • 真武玄天大帝
由於明朝極重視代表眾星拱辰的真武玄天大帝,奉玄天上帝(上帝公)為護國之神。故明鄭亦將明朝“護國家神”真武大帝奉為王朝守護神;香火傳入大員後大力興建真武廟,促成來台漢人熱切信仰真武大帝;其中位階最高的台南北極殿享有“大上帝廟”美譽,為官階最高之大廟,敬以春秋兩大祭。當時中國大陸渡來漢民、兵士、商船航行海上需依靠北極星以進行船舶導航,因此來台漢人亦多數信奉上帝公。
安平古堡的鄭成功像安平古堡的鄭成功像
清王朝攻台是利用當時相對少數的媽祖信仰,對明鄭官兵發動心理攻勢,因此明鄭滅亡後,清廷便大肆在台宣揚媽祖神跡,貶低原有的真武信仰與廟宇位階。故明鄭盛行的玄天上帝延至清治時代中葉後逐漸不及於媽祖。日後清王朝遂利用媽祖信仰之宣傳戰對付各種抗清運動,歷經日據時期民間對傳統信仰的凝聚力,最終使媽祖成為信仰主流。
  • 道教
除了祭祀政教地位的真武玄天大帝的武廟、孔子的文廟,鄭氏另外又祭祀教人忠義、商業之神的關帝廟;關帝廟數量更是當時之冠。僅設民廟者為送子觀音、去魔除煞的觀音廟;保身家康健的大道公廟;以及主祀東嶽大帝的東嶽廟。
  • 基督新教
台灣在荷蘭統治時期與基督教密不可分,研判當時已有不少漢人新教徒及新港社原住民新教徒,代表人物為鄭成功在台通事何斌。隨著荷蘭東印度公司敗退離台後,基督教也與荷蘭人一起退出台灣,在台灣傳播首度中斷。

民族

設定土官

明鄭時期在台灣設立土官。該制度適用的範圍為歸順明鄭的台蟹灣原住民族社,其中以“熟蕃”稱之的平埔族各族社居多。
明鄭於原住民部落中遴選可負責協調的首腦人物,充當明鄭與該原住民的溝通管道。其遴選方式可能是由官方指派,亦可能由部落住民推選。而選出的土官並非該族社部落酋長,於兩造之間也沒有任何絕對的權力。
在配置數量上,此土官於小型的族群“蕃社”中可能只有一名,大社則會設定正副兩名。選出後,明鄭會給予該土官身分證明或牌照,其許可權與任務為約束族群與負責族群行政業務。另外,土官也要經由漢人擔任的通事來與官方溝通。整的來說,土官的權利與威望既不能與族群酋長相比,也無法跟通事比評。

鎮壓反抗

鄭氏政權變荷人的間接統治為直接統治平埔族人不能忍受鄭氏政權的奴役時反抗就起來了。如1661年大肚社之役(此大肚系在赤崁一帶)、1670年沙轆社之役、1682年竹塹、新港等社之役。然而弱勢的平埔族每一次的反抗只有引來更殘酷的屠殺。其中最悽慘的要算是沙轆社了。沙轆社原本有數百人可是被鄭成功的部將劉國軒一進去之後殺得只剩下六人。連小孩都不留。誠如潘英在《台灣平埔族史》一書中所中的:鄭氏對平埔族而言不僅是第二個外來政權而且是不公不義的暴虐政權。

外交

清朝

  • 談判
永曆十九年(1665年)四月,清荷聯軍進攻澎湖,卻遇到颱風無功而返。清朝因此放棄進攻台灣,恢復和鄭氏王朝談判。
鄭經曾寫信給其舅董班,稱台灣“幅員數千里,糧食數十年,四夷效順,百貨流通,生聚教訓,足以自強。又何慕於藩封?何羨於中土哉?”。故在1667年7月和談中,鄭經聲稱台灣“非屬(中國)版圖之中”、台灣“東連日本,南蹴呂宋,人民輻輳,商賈流通。王侯之貴,固吾所自有,萬世之基已立於不拔”。而此觀點並非鄭經所有,明末也有人持有這種觀點。
1669年和談中,鄭經又強調鄭氏占據台灣,是“於版圖疆域之外,別立乾坤”,又說台灣“東寧(台灣)偏隅,遠在海外,與版圖渺不相涉”兩次談判中,鄭經都以不接受剃髮為由拒絕。康熙帝允許鄭氏封藩,世守台灣。鄭經卻仍然強調:“苟能照朝鮮事例,不削髮,稱臣納貢,尊事大之意,則可矣”,這一點觸及了康熙帝的底線,他答覆:“若鄭經留戀台灣,不思拋棄,亦可任從其便。至於比朝鮮不剃髮,願進貢投誠之說,不便允從。朝鮮系從未所有之外國,鄭經乃中國之人”,談判因此最終破裂。
1677年和談中,清朝康親王傑書向鄭經許諾,如果鄭軍撤離大陸沿海島嶼,退守台灣,就答應台灣變為藩屬,與台灣“通商貿易,永無嫌猜”。
1678年3月10日(康熙十七年二月十八),鄭經派遣劉國軒先攻下虎渡橋,切斷漳州、泉州的聯繫,經過約3個月的包圍,於7月28日(六月初十)攻陷海澄,但接下來在漳州、泉州一帶的戰鬥,都沒取得決定性的勝利,戰況出現僵局。1678年和談中,清朝將領賴塔給鄭經信稱,如果鄭軍肯退守台灣,則“本朝何惜海外一彈丸之地”,鄭氏可永據台灣,“從此不必登岸,不必剃髮,不必易衣冠。稱臣納貢可也,不稱臣,不納貢亦可也。以台灣為箕子之朝鮮,為徐福之日本”。十二月,清朝再度恢復遷界令,北從福州、南到詔安的沿海都設立要塞, 並且蓋圍牆當作界線,使得鄭氏王朝的商業活動大受打擊,無法再透過賄賂清將進行交易。經過多年的征戰,鄭氏王朝的財務已經嚴重透支,軍隊又缺乏補給,鄭經只得放棄東南沿海的所有據點。
1680年(康熙十九年)正月,清福建水師提督萬正色率舟師進攻金、廈。鄭經以右武衛林陛督師抵禦,劉國軒部亦自海澄來援,戰皆不利,鄭經率諸將回台灣。其母董夫人見而責之曰:“七府連敗,二島亦喪,皆由汝無權略果斷,不能任人,致左右竊權,各樹其黨。”鄭經無言以對。秋八月,清貝子賴塔復致書鄭經,準照朝鮮事例,“不剃髮,不登岸,稱臣入貢,俾沿海生靈永息塗炭”。鄭經復書,請如約,請要求留海澄為互市地。福建總督姚啟聖不許,和議又再次擱置。
  • 西征
1673年,三藩之亂爆發,繼承鄭成功台灣建立政府體制的延平王鄭經,接受靖南王耿精忠請援,率軍由台灣西渡福建。鄭經先調遣兵萬人、船百餘艘先行至廈門,耿軍派人往接。開始時,鄭軍軍容不似鄭成功時代之壯盛,耿精忠一開始甚為輕視。但鄭經以廈門為根據地,陸續攻下漳州泉州潮州三府,進而攻下閩粵交接的重要據點惠州。鄭經於攻下多座城市,商請耿精忠如約撥船及地方安插兵士。耿精忠不答,雙方開始交惡。
《1662年,鄭成功與荷蘭人的締和條約》《1662年,鄭成功與荷蘭人的締和條約》
1680年代始,廣東平南王尚之信、福建靖南王耿精忠相繼為清軍所平定,雲南平西王吳三桂亦死亡,明鄭勢力敗退僅能守住廈門。1680年,清將萬正色遣人遊說鄭軍水師總督朱天貴(原為耿精忠部將)率艦300艘,將士2萬餘人降清,鄭經放棄廈門並率殘餘兵力回台,至此,明鄭在閩南的勢力再度消失。
鄭經沒有利用三藩之亂鄭軍渡海西征,占有閩南粵東一帶的有利機遇,從大陸移民由於遷海令和戰亂產生的大陸漢族流民充實灣島,可以說是一大失策。也導致了鄭經渡海西征失敗後明鄭一蹶不振。

英國

英國東印度公司也因鄭經的邀請前來台灣,雙方於1672年簽訂通商條約。鄭經因此透過英國獲得火藥和兵器,英國人也幫助鄭軍訓練炮兵,鄭經還借用英軍炮兵作戰。

爭議

歷史定位

  • 明朝的延續
明鄭政權奉明朝正朔,即使南明永曆帝已在荷蘭人向鄭成功投降的同一年,也就是永曆十六年時為吳三桂所擒殺,鄭氏政權仍持續使用“永曆”年號至永曆卅七年降清為止,其間以“反清復明”為宿願,推廣教育亦在認同明朝,一直保持某種程度上流亡政權的姿態。此外鄭克塽系以“大明延平王”的身份向清朝投降,降表中載明繳納“延平王金印一”、“招討大將軍金印一”。
鑒於海峽兩岸的關係,中國大陸學者盛讚鄭成功是驅趕“紅毛番”的民族英雄,包括中國共產黨相關方面的學者,很少或隻字不提關於鄭成功抗清的事件。而台灣的民國學者,則強調他“恢復中原”的志向、以及對明朝堅決效忠的民族情懷。
  • 獨立政權
明鄭統治台灣的時間雖然不長,對台灣之政治認同的發展卻有極重要的意涵。一方面,它不只是台灣歷史上第一個漢人政權,也是一個事實上獨立的割據政權。
明鄭在台灣建立的政權宛然一獨立國家。英國、日本等國家也將南台灣視為一個獨立國家進行貿易往來;英國東印度公司曾與鄭氏政權簽訂通商條約。
對當今所謂“台灣問題”與台海現狀持不同政治立場的學者,雖然立論的基礎並不完全一樣,卻不約而同地對鄭成功這個短暫的政權有著極高的評價。部份“親綠”學者人士,則認為鄭氏政權是台灣歷史上的第一個獨立王國。

國號名稱

常見的“明鄭”或“東寧”其實都並非鄭氏王朝的國號,其國號沿用南明的“大明”國號。其中,東寧國的東寧二字並不是真有一個國家叫做“東寧”,東寧其實是地名,鄭經從來沒有正式宣布使用東寧為國號,記載中只稱東寧為台灣的總地號。類似的情況,大略在同一時期越南的廣南國也一樣,雖然一般稱其為廣南國,但“廣南”並非其正式國號。

遺蹟

明鄭相關遺蹟
遺蹟名稱當時功用今日名稱今日行政區域古積級別
延平王城
延平王宮
台南市安平區
台灣國家一級古蹟
承天府府署
承天府府尹衙門
台南市中西區
台灣國家一級古蹟
大上帝廟
祭祠真武玄天大帝(玄天上帝
台南北極殿
台南市中西區
台灣國家第二級古蹟
先師聖廟
祭祠孔子、建明倫堂為太學
台南市中西區
台灣國家一級古蹟
寧靖王府邸
寧靖王別宮
台南市中西區
台灣國家第一級古蹟
寧靖王從死五妃墓
寧靖王姬妾墳冢
台南市中西區五妃街
台灣國家第一級古蹟
北園別館
董太妃之別宮
台南市北區北園街
台灣國家第二級古蹟
李茂春住所
台南市中西區
台灣國家第三級古蹟
鄭森四王子鄭睿與十王子鄭發之墓
藩府二鄭公子墓
台南市南區
台灣國家三級古蹟

藩王世系

延平王
爵位諡號姓名在世時間在位時期年號
延平王
1624年—1662年
1649年—1662年
永曆(使用南明紀年)
延平王
-
不詳
1662年
永曆(使用南明紀年)
延平王
1642年—1681年
1662年—1681年
永曆(使用南明紀年)
延平王
-
1664年—1681年
1681年
永曆(使用南明紀年)
延平王
-
1670年—1707年
1681年—1683年
永曆(使用南明紀年)

史料記載

  • 《鄭氏史料初編》,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2。
  • 鄭氏史料續輯》,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3。
  • 鄭氏史料三編》,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3。
  • 川口長孺,《台灣鄭氏紀事》,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8。
  • 黃叔璥,《台海使槎錄》,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7。
  • 黃宗羲,《賜姓始末》,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8。
  • 江日升,《台灣外記》,方豪校勘。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0。
  • 彭孫貽,《靖海志》,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9。
  • 阮旻錫,《海上見聞錄》,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8。
  • 沈雲,《台灣鄭氏始末》,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8。
  • 市村贊次郎,《鄭氏關係文書》,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0。
  • 施琅,《靖海紀事》,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8。
  • 夏琳,《閩海紀要》,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8。
  • 夏琳,《海紀輯要》,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8。
  • 楊捷,《平閩紀》,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1。
  • 郁永河,《裨海記游》,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9。
  • 鄭亦鄒匪石朱希祖,《鄭成功傳》,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0。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