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東川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上級政府檔案、決定在我區貫徹落實的行文工作,承辦區人民政府向上級政府報告、請示的擬稿和審核工作,承辦上級領導機關及其他部門轉由區人民政府辦理的事項。
(二)擬辦以區人民政府和區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檔案;負責區屬各部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報送區政府的請示、報告等的送審和批覆工作;指導區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及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辦公室工作。
(三)負責區人民政府、區政府辦公室檔案、函件等公文的交換、印發、清退、歸檔和保密工作。
(四)負責區人民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區人民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負責協助區人民政府領導組織處理有關重要問題、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五)負責全區政務信息的指導、采編、分析和考核等工作;負責組織、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六)起草區人民政府領導的重要報告和講話。圍繞區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區人民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為領導提供決策參考。
(七)負責區人民政府領導、區政府辦公室、掛靠單位和財務代管單位的勞資人事和財務管理工作。指導、檢查和督促所屬事業單位做好勞資人事和財務管理工作。
(八)負責上級領導及各縣(市、區)政府領導和重要外賓的接待工作;承擔全區對外事務的指導、協調和辦理工作。
(九)負責區長熱線電話的接辦、督辦等工作。
(十)負責協調、管理全區電子政務的運行維護、推廣套用、培訓輔導等工作。
(十一)負責區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承擔區人民政府和全區各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審查、修改;負責指導、協調、監督全區依法行政工作。
(十二)負責區人民政府的對外交流與協調服務工作。
(十三)負責全區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等工作;協助區人民政府領導做好需由區人民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區人民政府應急值班等工作。
(十四)負責代區人民政府管理政府經濟發展顧問。
(十五)負責全區公務用車編制計畫擬定、調整、變更等審核和全區公務用車購置、調配、處置的申請報批工作;負責全區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負責全區政府採購工作。
(十六)承擔區土地和礦產資源管理委員會礦產資源管理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七)承擔區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八)承辦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昆明市東川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設15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二)調研一科
(三)調研二科
(四)調研三科
(五)調研四科
(六)信息科
(七)人事財務科
(八)外事辦公室
(九)區政府應急辦公室
(十)政府電子政務管理辦公室
(十一)區級機關事務管理局
(十二)區政府法制辦公室(區政府法律顧問室)
(十三)區長熱線電話辦公室
(十四)區土地和礦產資源管理委員會礦產資源管理辦公室(區工業固體廢物和尾礦資源綜合利用辦公室)
(十五)區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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