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東川區司法局

昆明市東川區司法局是昆明市東川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騙阿講一)貫徹黨和國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區司法行政工作的具體貫徹實施意見;參與有關部門修訂規範性檔案,編制司法行政灶疊寒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二)制定境鑽精全區法治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監督全區各部門、各朵腿雄牛行業的法律宣傳教育和普法工作;承擔區法治宣傳教育專項組與普法辦公室工作和區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
(三)負責組織開展社區矯葛欠正工作;組織開展社會刑滿釋放人員的過渡性安置幫教工作;承擔區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指導、管理、監督全區的律師事務所和法律顧問、法律援助、社會法律服務機構的工作。
(五)指導、管理、監督區公證處和公證業務活動。
(六)指導、管理基層司法所;管理人民調解、法律服務所等工作,承擔區社會矛盾糾紛調解服務中心工作。
(七)負責全區法律援助工作;監督、管理“148”法律援助專用電話建設和法律援助服務等工作。
(八)負責區司法行政系統的後勤物資、技術裝備的計畫、分配和使用的管理工作;監督、管理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負責區司法行政系統內部的審計工作。
(九)負責區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司法行政系統的警務督查和警車管理;負責律師、公證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人事工作。
(十)指導定碑踏、監督管理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
(十一)承辦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行政審批項目,以昆明市東川區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為準。

內設機構

根據以只承催祖上職責,昆明市東川區司法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政治處
(三)法治宣教科(普及法律常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公證律師工作科
(五)基層工作科
(六)社區矯正工作管理科
(七)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科
(八)社會矛盾糾紛調解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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