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東川區發展和改革局

昆明市東川區發展和改革局,根據《中共昆明市委辦公廳、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昆明市東川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昆辦通〔2010〕68號),設立昆明市東川區發展和改革局,為昆明市東川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機構簡介

一、職責調整
加強的職責:
1.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生產力布局、總量平衡和結構調整的巨觀調控目標和政策的研究。
2.對國民經濟運行動態的預測和分析、研究。
3.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管理,指導和協調全區基本建設管理,對省、市重點建設項目實行全過程管理。
4.對重大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建立重大建設項目儲備庫。
5.對利用外資基本建設項目的審批和管理。

主要職責

(一)研究提出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研究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調控目標及有關政策措施,銜接、平衡各主要行業的行業規劃,引導和促進全區經濟結構合理化和區域經濟協調發展。
(二)匯總分析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進行巨觀經濟的分析、預測,提出政策措施建議;參與研究財政、金融政策。
(三)提出我區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規劃重大項目的布局;安排國家和省市的財政性建設資金;組織和管理全區重大基本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
(四)貫徹價格法律法規,管理區內價格行為,穩定市場價格秩序,調控全區價格水平;制定、調整和監督區管理的重要商品價格與行政事業性收費、經營性收費項目與標準,指導價格監督檢查與價格認證。
(五)研究分析市場的供求情況,搞好糧食巨觀調控,管理區級糧食儲備和流通。
(六)做好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以及國防動員(含經濟動員和交通戰備)與整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銜接平衡,推進重大科技成果的產業化;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七)組織研究制定投融資、計畫、價格、糧食流通等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參與有關法規的起草和協調實施及其他有關體制改革方案的研究。
(八)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昆明市東川區發展和改革局設8個科(室):
(一)辦公室
(二)國民經濟綜合科
(三)社會發展科
(四)固定資產投資科
(五)農村經濟發展科
(六)以工代賑辦公室
(七)流通管理科
(八)價格管理科

人員編制

昆明市東川區發展和改革局機關行政編制為21名(含物價所5名)。其中:局長1 名,副局長3名;中層領導職數10名。
黨組織及領導職數按《黨章》規定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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