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東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昆明市東川區人民政府組成部門,負責全區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組織實施全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的貫徹落實,指導和監督對職業中介機構的管理,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負責全區人才引進的管理工作。
(三)負責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綜合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公務員分類、錄用、任免、登記、考核、獎勵、懲戒、培訓、辭職辭退等工作;加強公務員行為規範、職業道德建設和能力建設,依法對公務員實施監督;完善公務員申訴控告制度和人事爭議仲裁制度,保障公務員合法權益;負責公務員信息統計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工勤人員管理工作。
(四)貫徹執行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錄用、年度考核和行政獎懲管理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職稱評聘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五)貫徹實施國家、省、市機關、企事業單位福利、離退休政策,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和津貼、補貼政策,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貫徹執行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企業職工、靈活就業人員退休審批(核)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定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計畫和安置辦法,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貫徹執行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七)負責促進就業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省、市促進就業的方針政策,組織落實創業、就業援助及勞動者職業培訓制度,綜合管理全區職業技能培訓工作;組織實施全區勞務輸出規劃、計畫;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立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做好人才開發及服務工作,保持全區就業形勢穩定。
(八)貫徹實施城鄉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組織實施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社會成員的基本養老保險政策;落實社會保險基金收繳、支付、管理、運營的管理辦法,對全區社會保險基金進行監督和管理。
(九)貫徹實施國家、省、市協調勞動關係的法規和政策,建立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組織實施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協調、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承擔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負責對原東川礦務局退休及遺屬人員相關管理工作。
(十一)承辦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行政審批項目,以昆明市東川區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為準。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昆明市東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12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人事科
(三)公務員科
(四)專業技術人員科
(五)工資福利科
(六)政策法規科
(七)職業能力培訓教育科
(八)社會保險科
(九)勞動關係與信訪科(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
(十)就業促進科
(十一)區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辦公室
(十二)區企業退休人員管理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