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制定全區財政發展中長期規劃;參與研究制定全區綜合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調控全區經濟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定和監督執行財政、財務、會計、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在職責範圍內參與辦理涉及財政、稅收、政府債務等方面的事務。
(二)承擔區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編制全區年度財政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實施。執行區人民代表大會批准的財政預算,依法管理財政收支;編制全區年度財政決算;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區財政預算和執行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全區年度財政決算;負責審批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決算;管理上級撥款;管理行政機關和財政供給經費的事業單位銀行開戶;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合理調度資金,保障預算執行。
(三)根據全區國民經濟發展計畫,制定全區財政稅收收入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管理和監督;負責擬定全區非稅收入的規章制度,負責區級非稅收入管理,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全區財政票據。
(四)擬訂區與各鎮(街道)的財政預算管理體制;指導和監督各鎮(街道)財政工作。
(五)安排、管理和監督全區公共財政支出,制定需要全區統一規定的支出政策和開支標準;貫徹執行政府採購政策,監督管理政府採購工作;全面深化國庫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改革,組織制定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支付制度,負責國庫庫款管理有關工作。
(六)負責轄區範圍內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資金和財務管理工作;履行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七)負責管理全區會計工作,執行會計制度,監督規範會計行為;負責全區會計代理記賬機構審批及管理;負責組織會計人員業務培訓、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會計職稱考試。
(八)執行國有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的政策法規和制度;擬定區屬國有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的改革方案、實施辦法和管理制度;監督管理國有企業、國有資產及其收益,收取區本級國有資本收益;制定區屬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確保資產的保值和增值;負責制定和推廣新的融資模式。
(九)參與擬訂區級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管理和監督全區財政社會保障支出;對社會保障基金的使用實施財政監督;管理區級社會保障基金專戶。
(十)執行國家債務管理的方針政策,擬訂我區政府性債務管理的實施辦法和規章制度;統一管理區政府的內外債權債務,分析政府債務狀況,擬定防範政府性債務風險的措施。
(十一)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管理中的重大問題;監督區級部門的財務活動,對違反財經紀律的事項進行檢查和處理。
(十二)制定全區財政教育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財政宣傳工作;負責指導和管理全區財政信息化建設。
(十三)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金融政策、規定,負責金融運行分析,提出服務和促進全區金融業發展的意見建議;為駐地金融監管部門和機構做好協調服務工作;為駐地金融機構和企業牽線搭橋,做好融資協調服務;積極培育發展各類新型正規金融機構,做好監督管理服務工作;維護金融生態環境,防範地方金融風險。
(十四)負責制定全區財政預算績效管理有關制度和辦法,建立和完善財政預算績效評價體系,組織開展區級財政預算績效評價工作。
(十五)承辦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行政審批項目,以昆明市東川區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為準。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昆明市東川區財政局設16個內設科室。
(一)辦公室
(二)預算科(基建科)
(三)績效管理科
(四)企業科
(五)監督檢查科(政策法規科、政府採購管理科)
(六)農財科
(七)行政事業財務管理科
(八)社會保障科
(九)國庫科
(十)會計科
(十一)綜合科
(十二)國有資產管理科
(十三)債務管理科
(十四)金融科
(十五)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十六)區非稅收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