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川區財政局是東川區綜合管理全區財政收支、主管財稅政策、實施財政監督、參與對全區國民經濟進行巨觀調控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川區財政局
- 類別:財政局
- 地區:東川區
- 相關文獻:《會計法》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稅收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指導全區財政工作;制定和執行全區財政預算、地方稅收、財務會計、國有資產管理方面的地方法規、制度。
二、根據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制定全區的財政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計畫,按照《預算法》規定,編制地方財政年度收支預算,編審全區年度財政決算,對社會財力進行綜合平衡。
三、參與巨觀經濟的決策和管理,參與基建投資、勞動工資、物價、經濟貿易、科技、教育、經濟、社會保障等改革,運用財政、稅收、補貼等手段,對全區國民經濟運行和國民收入的分配進行巨觀調控。
四、負責組織全區各項財政收入,擬定區鄉財政管理體制和稅收激勵機制。
五、參與國企改革改制,負責企業財務報表匯總。
六、參與全區國民經濟及社會發展中長期計畫的研究、制定、管理基本建設撥款和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區財政直接分配的挖潛改革資金、科技三項費用,支援農村生產支出及支援不發達地區發展資金,扶貧資金等專項資金。
七、管理全區工交、商貿、農業、文教、衛生、科學等事業費、行政經費、公檢法經費、外事經費及其財務管理工作;制定需要全區統一的開支標準;參與管理區級行政、事業單位車輛編制。
八、負責全區農業綜合開發規劃設計,編報和審批下達全區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年度投資計畫。
九、負責職工失業、待業保險基金,職工退休養老基金,電力建設基金以及區政府設立的專項基金的財務管理和監督檢查。
十、統一政府內、外債務,管理世界銀行對我區的貸款,管理全區非貿易外匯和黨政幹部因公出國用匯指標審核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非稅收入的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全區政府採購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區級全額撥款行政事業單位的會計集中核算工作。
十四、管理全區會計工作,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業務,負責組織實施全區會計專業職稱的考試。
十五、負責全區各鄉(鎮)、各部門財稅法規的宣傳教育,對全區的財務活動進行經常性的監督、檢查。
十六、制定財政教育規劃,組織財政幹部的培訓工作。
十七、負責全區財政宣傳和財政信息工作。
十八、管理區鄉企業開發公司,管理區國有資產管理局。
十九、承辦區政府授權管理和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處理機關日常政務工作;參與財政政策研究;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記錄;起草和修改有關重要報告和檔案;負責機關文電、文秘、機要、宣傳、信息、印鑑、文印、保密、檔案、接待聯絡等工作;負責落實“兩會”提案和建議;協調處理民眾來信、來訪;負責工資、人事、教育勞資工作;聯繫局機關工、青、婦工作;管理局機關財務;負責管理財政所人、財、物及機關固定資產和其他事務;負責管理財政系統信息化工作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綜合科
研究全區財政發展戰略,擬定財力綜合平衡方案;預測分析全區國民經濟運行形勢,提出調整經濟政策及運用財稅政策調控經濟的建議;編制全區中長期財政規劃;擬定預算外資金管理政策及規章制度;參與費改稅、住房、物價和國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其他經濟體制改革政策的制定;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立項申報;監督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和罰沒收入票據的使用及資金管理;擬定彩票管理制度,監督彩票發行;負責區本級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預算外收入的征管;負責綜合性財政收支統計及分析工作,會同有關科室對財政周轉金和財源資金、項目的管理及回收工作。
(三)預算科
執行國家財政體制和管理制度,貫徹執行國家《預算法》,擬定地方預算管理體制和預算管理制度;負責辦理市對我區的轉移支付,制定地方財政轉移支付方案;負責制定區級部門預算定額標準;匯總編制全區年度預算草案和年度地方財政決算;根據當年區人代會批准的財政預算,負責下達各科室年度預算指標;負責全區預算執行分析;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收支的政策措施與建議;編制區本級預算外資金收支計畫,並負責計畫的批覆;統一辦理預算調整事宜;指導鄉(鎮)預算管理工作;負責罰沒收入管理;負責退稅和手續費提退的審批;承擔與區人大財經委員會聯絡事宜,負責起草財政預決算報告、年度預算調整報告及報告說明。
(四)國庫科
負責財政性資金的撥付和調度;負責總預算會計工作;負責統一管理財政專戶的收支業務;負責統一管理區級行政機關和財政供給經費的事業單位的銀行帳戶;牽頭審核和匯總批覆區級財政預算內、外決算和基金決算,編制區本級財政決算;負責區本級預算執行分析;負責擬定和執行政府採購政策,編制政府採購預算;對政府採購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和信息統計分析;負責政府採購計畫、採購資金安排、供應商的資質認定;負責研究和推行、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有關工作;負責區級行政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的集中審核和統一發放工作。
(五)行政事業財務管理科
負責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擬定行政、事業性經費和財務管理制度;負責區級行政、衛生、教育、文體等部門及所屬單位經費、事業費、專項經費的審核和年度預算執行;審核單位年度財務的決算、管理行政、教科文等部門預算內外資金並對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參與部門和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研究工作;研究提出財政支持的項目,組織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下年度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統一制定全區行政、事業單位統一的支出政策和開支標準;負責行政職能部門、教科文等部門(單位)固定資產的產權界定、登記和評估轉讓、劃轉移交等工作。
(六)經濟建設科
負責相關部門及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經費、專項資金、基本建設資金年度預算建議的審核及年度預算執行;管理基本建設投資和基建財務;管理監督經濟建設和城市建設部門的預算內外資金;參與經濟建設和城市建設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負責與區發展計畫局等部門在財政投資領域的政策協調和項目安排;負責城市基礎設施項目資金預算的審核、安排、彙編、報批及執行;研究提出下年度預算編制部門需考慮的因素;研究提出財政支持的項目,組織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預算安排的重點及順序;審核提出下年度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審核確認建設項目的財務決算;負責相關部門(單位)國有資產的產權界定、登記和評估轉讓、劃轉移交等工作。
(七)農業科
擬定全區財政支農政策和農業財務管理制度;負責區級農業、林業、水利等部門及所屬單位經費、專項資金的審核和年度預算執行,管理農林水等部門預算內外資金並對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參與農林水氣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研究制定工作;負責鄉鎮企業的財務管理;參與分配和管理財政扶貧資金和重要救災防災資金;管理農業政策性專項貸款貼息支出;會同有關科室辦理特大災情農牧業稅減免事宜;研究提出下年度預算編制部門需考慮的因素;研究提出財政支持的項目,組織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預算安排的重點及順序;審核提出下年度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對專項資金跟蹤問效,監督項目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審核農林水氣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負責支農周轉金的清理回收工作;負責農林水氣部門(單位)國有資產的產權界定、登記和評估轉讓、劃轉移交等工作。
(八)社會保障科
參與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和有關政策的制定,擬定社會保障財務管理制度;負責區級社會保障部門及所屬單位經費、專項資金的審核和年度預算執行,管理社會保障部門預算內外資金並對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參與社會保障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編制社會保障基金收支計畫和社會保障預算草案;負責社會保障基金監管,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統一管理救災救濟資金和災後恢復重建經費;參與管理區屬國有企業下崗職工補助資金;研究提出下年度預算編制部門需考慮的因素;研究提出財政支持的項目,組織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預算安排的重點及順序;審核提出下年度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對專項資金跟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審核社會保障部門和單位決算;負責社會保障財務機構財務幹部業務培訓;負責社會保障部門(單位)國有資產的產權界定、登記和評估轉讓、劃轉移交等工作。
(九)企業科
參與全區產業政策研究;負責區屬工交、商貿物資、糧食、外貿、旅遊、文化、民政、自來水、外商等企業的財務管理;研究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和調整建議;參與國有企業改革的調查研究、政策制定和其它有關工作;監督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制定全區企業國有資產基礎管理和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組織實施企業國有資產權屬的界定、登記和評估轉讓;負責外商投資企業財政登記和稅收入庫級次的界定;負責所屬事業單位的預算經費及預算外支出經費的管理;負責糧食、化肥專項儲備資金、糧食風險基金的管理、安排、使用;負責企業部門和所屬事業單位的經費、財務管理;管理政府對私營經濟組織的投資;參與區屬國有企業的租賃、拍賣、兼併、破產管理。
(十)涉外金融科
執行國家有關政府性內外債管理的政策,擬定政府性外債管理的實施辦法、規章制度和財務制度,指導區級涉外企業財務和協調世界銀行貸款項目,由財政轉貸的國際組織貸款項目資金的使用並組織實施;參與政府內外債項目的前期可行性借款資金的統借統還;參與雙邊援助項目的管理工作;管理全區地方非貿易、非經營性外匯;辦理出國(境)人員用匯指標審批手續和制定外事活動及各類因公出國人員費用開支標準;擬定政府統借統還外債的轉貸辦法和項目借款資金管理辦法;研究分析政府性債務狀況,擬定年度政府借、還款規劃和計畫;提出防範政府性債務風險的建議和措施;制定償債資金的提取方案,編制債務統借統還的還本付息的年度預算和決算。
(十一)監督檢查科
擬定全區財政監督政策和制度;監督檢查財政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負責組織和協調全區重大和專項財政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重點違反財經紀律和打擊報復案件;組織監督檢查財政行政執法及局屬單位財務收支管理情況;監督使用局領導的印章;依法對局內科室和財政所人員離崗前的審計工作及紀律檢查;負責落實區委、區政府下達的督辦項目。
(十二)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農業綜合開發的方針政策,制定資金管理的實施細則;編制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實施計畫及中長期規劃,組織編寫項目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辦理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的撥款、借款及有償資金的回收管理等工作;檢查建設項目執行情況,匯總本區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和資金決算、統計報表,分析項目計畫完成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
(十三)會計科
組織實施執行《會計法》,宣傳貫徹執行會計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研究並制定我區會計管理工作規劃、措施、辦法;指導全區的會計工作,擬定會計人員管理辦法,建立會計從業人員信息庫,組織實施會計委派制度;指導會計核算中心的會計核算工作;負責全區會計電算化管理工作,擬定全區會計電算化發展和會計人員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管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發放、檢審工作;擬定全區會計人員知識更新培訓規劃,培訓高素質會計人才;加強會計職業道德教育,建立健全會計人員約束機制;負責全區會計系列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考前培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