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晉寧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昆明市晉寧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昆明市晉寧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昆明市晉寧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昆明市晉寧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辦公地址:昆明市晉寧區昆陽街道辦事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定;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規定草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和管理辦法,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全區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負責統籌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組織實施就業援助制度、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相關政策的貫徹執行。
(四)負責推進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執行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執行工傷保險統籌辦法和統一的養老、工傷、失業保險關係轉續辦法;執行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配合省、市級做好相關社會保障基金投資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畫。
(五)負責全區就業資金、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工作;根據上級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貫徹執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執行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實施辦法;負責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實施辦法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實施辦法的實施;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案件;負責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工作。
(七)牽頭負責職稱制度改革、管理工作,執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後管理等政策;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貫徹執行吸引留學人員來昆工作或定居政策。負責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的實施;執行職業資格管理制度、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負責事業單位人事改革、管理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契約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擬訂全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
(九)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表彰獎勵申報工作和區級以上表彰獎勵獲得者的管理服務工作。
(十)貫徹執行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實施辦法。
(十一)指導企業職工收入分配調控、指導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貫徹執行最低工資標準;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委託負責工傷認定工作。
(十二)貫徹執行農民工工作的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有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三)負責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對外交流與合作、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統計、信息工作。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規範和最佳化對外辦理事項,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等審批事項;貫徹執行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管理制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1.高校畢業生就業管理的職責分工。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牽頭,會同教體等部門擬訂;高校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教體部門負責;高校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
2.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工作,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牽頭,農業農村等部門配合。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承擔全局綜合協調、機要、保密、安全、檔案管理等工作;統籌政務公開工作;負責全局考核及督辦工作;牽頭擬訂工作制度並監督實施;參與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貫徹執行財經法規和財務會計制度;組織局系統內行政經費預決算編制工作;負責局機關日常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性改革研究;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調研;負責局的新聞發布、應急管理工作;牽頭辦理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科)。負責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法規的宣傳貫徹、諮詢和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和政策解讀;負責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執法監督管理、執法案卷評查工作;組織實施重大決策聽證、重要事項公示及重大社會事項風險評估工作;負責局行政許可事項辦理;負責“權責清單”動態管理;負責政務服務平台監管、公共服務事項標準化建設和政務服務公開工作;負責“放管服”改革相關工作;負責承辦局綜治維穩、依法行政、依法治區、法治政府建設、平安單位創建相關工作;負責信訪工作;組織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負責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基金及企業(職業)年金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失地農民社會保障相關工作的落實;負責全區勞動社會保障社區平台建設;承擔晉寧區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勞動關係科(昆明市晉寧區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構建和諧勞動關係、農民工服務工作綜合性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推進集體契約、勞動契約制度全面實施;負責勞動用工登記備案工作;負責企業集體契約審核工作;負責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貫徹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大事件;統籌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業“鄉村振興戰略”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工傷保險政策;負責市級委託的工傷認定工作;負責企業薪酬調查、家庭服務業統計調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調查工作;承擔晉寧區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工資福利科。落實全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的工資收入分配和福利政策;負責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工勤、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遺屬生活困難補助、喪葬費、撫恤金審核工作。辦理晉寧區企事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正常退休審批發證登記工作,按乾管許可權負責晉寧區參加企事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提前(延遲)退休核准工作;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表彰獎勵申報工作和區級以上表彰獎勵獲得者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的管理工作;負責企業年金、工資總額備案工作;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
(五)人事人才科。負責全區事業單位人員的日常管理;負責全區行政機關工勤人員日常管理;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綜合管理工作,承辦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有關工作;負責吸引留學人員來昆工作或定居政策;落實高層次人才和特殊需要人員調配政策;承擔“三支一扶”有關工作;負責職業教育、指導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工作;負責技能人才引進、培養和激勵政策;負責國家職業資格政策;指導企業建立技能人才培養機制和管理辦法;負責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申報等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規劃培養及管理服務工作;承擔組織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優秀人才的選拔推薦工作,負責博士後管理工作;擬訂晉寧區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按照管理許可權,承辦事業單位崗位設定方案的核准或備案事宜,承擔全區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工作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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