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南京市六合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南京市六合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南京市六合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南京市六合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全區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負責全區事業單位人員管理政策實施工作、負責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網路系統建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宣傳、業務諮詢和信息發布工作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京市六合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發布地點:南京市六合區
  • 現任領導:趙小衛(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政策法規和規劃,負責編制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政策、規劃,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相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貫徹落實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市場相關法規,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負責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管理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市場監管工作。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全區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建立面向全區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擬訂就業援助制度;貫徹落實全區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和外國人來華工作政策。
(四)負責建立和完善覆蓋全區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組織實施全區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貫徹落實養老保險全國和省市統籌辦法、市級統籌意見以及全國統一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係轉續辦法。貫徹落實省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辦法,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畫。
(五)負責全區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監管調控,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相關人才工作,擬訂人才資源開發規劃,組織實施重點人才工程和項目計畫。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貫徹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後管理等政策,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及專家選拔、培養、服務工作,擬定吸引留學人員來本區工作或定居的政策。貫徹落實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契約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
(八)貫徹落實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對勞動標準執行實施監管。貫徹落實農民工工作相關政策並推動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九)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落實全區企業人員收入分配的調控政策;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落實全區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十)貫徹落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辦法,受理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一)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表彰獎勵制度,綜合管理表彰獎勵工作,承擔創建評比達標表彰有關工作,根據授權承辦以區委、區政府名義開展的區級表彰獎勵活動。
(十二)負責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規範和最佳化對外辦理事項,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等審批事項,實行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管理,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促進營商環境最佳化,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信訪法規科)。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查、政務公開、安全保密和機關事務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幹部教育培訓、意識形態、黨群和離退休幹部等工作;承擔本局綜合文字、新聞發布和信息工作;組織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研究工作;牽頭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和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負責信訪工作,協調處理信訪事件和突發事件。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統籌協調和牽頭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普法宣傳工作;承擔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承擔依申請公開、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工作;負責行政審批服務相關工作,並限時辦結。
(二)財務基金監督科(發展規劃科)。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和區本級就業再就業資金預決算;擬訂基本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監管制度;依法監督社會保險基金政策執行情況及基金收支和管理,開展社會保險基金安全評估和風險防範工作;組織查處重大案件;擬訂相關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本局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等工作;承擔區社會保險監督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編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牽頭組織實施;統籌協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改革事項,並對改革任務推進實施情況組織監督檢查;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綜合管理工作。
(三)就業促進科。擬訂就業創業政策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健全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擬訂就業援助、特殊群體就業等政策;落實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落實港澳台居民就業創業政策和外國人來本區工作政策;組織實施失業保險政策,建立失業監測預警制度;落實失業保險基金、就業資金管理辦法;承擔區促進就業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落實農民工工作政策;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點難點問題和重大事件;承擔區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職業能力建設科(人才科)。貫徹落實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貫徹落實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職業技能競賽工作;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的政策;負責職業能力建設的綜合協調工作; 擬訂全區職業培訓機構、職業技能鑑定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定並指導實施;負責職業技能考核鑑定政策和規劃的實施工作。負責人力資源開發的綜合協調工作;按照職責分工承擔相關人才工作,擬訂人才資源開發規劃,組織實施重點人才工程和項目計畫,承擔人才資源統計與綜合分析、鄉土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擬訂人力資源市場、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和人力資源流動的政策和規劃,指導人力資源社會服務機構管理工作;完善職業資格管理和博士後管理制度;承擔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規劃、培養工作;承擔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省、市有突出貢獻專家等各類高層次專家的選拔及管理服務工作;承辦國家特殊需要人員的調配工作;按規定承辦從區外進入區屬企業單位工作的人員調配事宜;承辦本局對外交流合作和外事管理工作;擬訂吸引留學人員來本區工作、定居的政策;指導留學人員創業園工作;綜合管理引進港澳台智力有關工作。
(五)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工資福利科)。按照職責分工負責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指導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按照管理許可權,承辦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的備案事宜;貫徹落實事業單位招聘國(境)外人員(不含專家)政策。貫徹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政策;負責職稱制度改革與職稱綜合管理工作,並承擔部分中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的組織實施工作;指導和監督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綜合管理區委區政府表彰獎勵工作。貫徹落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承擔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機關工勤人員工資福利和離退休相關管理工作;負責事業單位人員績效工資總額管理工作。
(六)勞動關係科(調解仲裁科)。貫徹落實勞動關係政策,指導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度實施;負責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等執行監管;貫徹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貫徹落實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調控政策,完善薪酬管理制度;指導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貫徹落實勞務派遣政策,做好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企業參保人員退休條件認定和退休審批工作;指導基層勞動關係協調員隊伍建設;承擔區協調勞動關係三方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貫徹落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政策、法規;指導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和預防工作的開展;依法指導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工作及重大案件的處理;協調指導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機構建設;負責勞動人事法律、法規、政策諮詢工作;負責區仲裁員、調解員的審批、報批和管理工作。
(七)社會保險科。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職業)年金、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政策和標準;落實養老保險市級統籌和基金管理辦法;建立健全基金預測預警制度;負責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被征地人員社會保障政策的實施工作;貫徹落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和被征地人員基本生活保障資金管理辦法;負責全區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人員和被征地人員享受養老待遇資格的認定工作。貫徹落實工傷保險政策;貫徹實施工傷預防、補償、康復政策;參與擬訂工傷保險基金管理辦法;貫徹實施國家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鑑定標準;依法對協定管理的醫藥機構執行工傷保險政策法規、履行服務協定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貫徹落實工傷保險藥品、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和輔助器具配置支付範圍和標準;承擔區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勞動監察科。貫徹落實勞動保障監察政策;依法查處和督辦全區重大案件;組織指導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組織處理有關突發事件;承擔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督檢查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趙小衛

地理位置

南京市六合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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