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昆明市官渡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昆明市官渡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昆明市官渡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昆明市官渡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辦公地址:昆明市官渡區雲秀路2898號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結合官渡區實際,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研究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抓好全面深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改革各項工作,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實施意見,建立統一、規範、有序的人力資源市場,實現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負責本區人才引進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三)負責全區促進就業工作,落實城鄉統籌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區促進農民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積極促進農民就業,完善公共就業和創業服務體系,最佳化就業環境,促進創業帶動就業,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做好大學生綜合型創業園建設工作,暢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渠道。制定全區失業人員再就業培訓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完善職業資格制度,逐步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落實並組織實施全區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加大小微企業扶持力度,按規定做好小額擔保貸款工作。
(四)完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機制,做好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統籌落實全區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組織實施社會保險關係轉續和基礎養老統籌工作;統籌落實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政策、標準;擬定全區城鎮職工、居民醫療保險改革方案及實施辦法,並監督實施;加強社會保障基金監督管理,確保基金安全運行。組織實施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工作。
(五)負責全區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定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式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擬訂加強本區公務員行為規範、職業道德建設和能力建設實施意見,做好本區公務員職位分類和綜合管理、教育培訓、考核獎懲、調配任免等工作,依法對公務員實施監督;負責公務員信息統計管理工作,完善公務員申訴控告等制度,保障公務員合法權益。
(七)研究擬訂全區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涉及的人事制度改革實施意見,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落實事業單位人員管理政策、法規,做好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流動調配、教育培訓、考核獎懲等工作;負責全區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工作。參與人才管理工作,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實施意見,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規範職業資格和證書管理,加強對職業資格制度實施情況的監管。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落實高技能人才培訓和激勵政策;負責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在本區就業的管理工作。
(八)貫徹執行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計畫和安置辦法,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貫徹落實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做好軍隊轉業幹部及其隨調家屬的安置服務工作。
(九)貫徹執行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收入分配和福利政策;會同有關部門規範地方性津貼補貼,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加強日常監管;建立健全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企業退休審批(核)工作;落實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調控政策和最低工資制度,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指導企業推行工資集體協商制;負責轄區內養老保險參統單位企業年金方案備案工作,統籌落實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政策、標準。
(十)執行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負責全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和勞動關係協調工作,推進勞動人事爭議處理效能建設,完善勞動、人事關係協調機制,規範用人行為,落實禁止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並做好相關工作;監督、指導勞動契約及集體契約制度的實施,依法處理勞動、人事爭議;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做好為農民工服務工作,依法查處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違法案件;落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做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矛盾糾紛調處、防範、化解、處置工作。
(十二)落實引進外國智力計畫和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三)承擔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統計、調研、宣傳和信息工作;負責規劃、建設、管理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網路;發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有關信息;深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社區服務平台建設,建立健全考核管理體系,擬訂社區服務平台建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四)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審批工作,做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檔案管理,完善便民服務機制。
(十五)牽頭做好全區規範實施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日常工作。
(十六)指導街道和社區居委會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負責轄區內退休人員的社會化管理工作。
(十七)承辦區委、區政府及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行政審批項目,以官渡區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為準。

領導分工

陳東昆 黨組書記、局長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