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曲靖市麒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曲靖市麒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曲靖市麒麟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曲靖市麒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辦公地址:曲靖市麒麟區寥廓南路86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市委、區委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政策、規劃,起草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實施意見,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定全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辦法,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實施方案,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擬定就業援助制度,貫徹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
(四)統籌推進建立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擬定養老保險統籌辦法和統一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係轉續辦法;組織擬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貫徹執行相關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畫並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
(五)負責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定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貫徹執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監督執行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貫徹執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七)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貫徹執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後管理等政策,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貫徹執行吸引留學人員來麒麟區(回國)工作或定居政策;組織擬定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契約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貫徹執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表彰獎勵制度,綜合管理全區表彰獎勵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上級表彰獎勵獲得者的管理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承辦以區委、區政府名義開展的表彰獎勵活動。
(十)貫徹執行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貫徹執行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的綜合性實施方案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負責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的對外交流合作。
(十三)負責規劃、建設、管理區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系統;承擔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統計、信息發布工作;負責區直事業單位幹部職工檔案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市人社局和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1.與曲靖市麒麟區教育體育局的有關職責分工。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由曲靖市麒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會同曲靖市麒麟區教育體育局等部門擬訂。區屬高校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曲靖市麒麟區教育體育局負責,高校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曲靖市麒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2.關於職業衛生監管與曲靖市麒麟區衛生健康局、曲靖市麒麟區應急管理局、曲靖市麒麟區總工會的職責分工。曲靖市麒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勞動契約實施情況監督工作,督促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契約;依據職業病診斷結果,做好職業病人的社會保障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文書檔案、信息、宣傳、政務公開、安全、保密工作,承擔局機關綜合協調、政務運轉、督促檢查和服務保障工作;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發展規劃;負責有關信息化建設項目的設計、組織實施和培訓指導;負責區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系統的安全運行和維護管理;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數據資源的建設、管理和統籌使用;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發布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及黨建工作;制定本局中層領導幹部競爭上崗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本局幹部職工的培訓、考核、工資福利等工作;承擔本局工作人員的流動、任免、獎懲、因公出國(境)審查等工作;承擔局機關、所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研究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辦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組織實施本局重大決策聽證、重要事項公示及重點工作通報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有關法律事務及法制宣傳教育等工作;辦理人民民眾來信,接待人民民眾來訪,協調處理有關信訪事項;深入推進人社部門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規範和最佳化對外辦理事項,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等審批事項,實行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管理,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組織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並對規劃實施進行評估和監管;組織擬訂年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計畫及任務分解;組織開展調研和專家諮詢工作;承擔業務統計綜合管理工作;承辦有關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三)基金監督和財務管理科。編制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資金(基金)預決算;參與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機關及直屬單位預決算、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區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專項經費和國際援助、貸款項目資金的管理。貫徹執行基本養老保險的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和發展規劃並指導、監督實施;貫徹實施基本養老保險及其補充養老保險政策、規劃和標準並監督實施;貫徹實施全區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政策、個人賬戶管理政策、費率確定辦法、領取條件、基金征繳政策、待遇項目和給付標準。貫徹執行全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的政策、規劃和標準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和經辦機構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審查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方案。擬定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監督制度;依法監督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征繳、支付、管理和運營,並組織查處重大案件;承擔曲靖市麒麟區社會保險監督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就業促進與失業保險科。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計畫和實施意見;負責全區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和制度建設,貫徹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指導和規範公共就業服務和就業服務信息管理;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方案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市委和區委關於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市場準入管理制度,負責對人力資源市場和職業中介機構進行指導、監督和管理;擬訂全區就業專項資金管理使用辦法、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失業人員有關待遇政策和失業保險基金征繳、管理、稽核、待遇項目、給付標準的政策,建立失業預警制度;牽頭擬訂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的實施意見;承擔曲靖市麒麟區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貫徹實施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規劃;執行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負責綜合管理全區職業技能鑑定、工人技術等級培訓、技術工人考核(鑑定)評審及呈報工作;擬訂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實施辦法。擬訂全區農民工工作規劃、綜合性實施意見並組織實施;推動農民工有關政策的落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指導協調農民工工作信息建設;承擔曲靖市麒麟區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五)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承辦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和專業技術職務評審事項;承擔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規劃和培養工作;統籌協調和管理各類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承擔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優秀人才的選拔推薦工作;負責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的對外交流合作。
(六)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擬訂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整體規劃和實施方案;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實施意見;按照管理許可權承辦事業單位崗位設定方案的核准或備案事項;負責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聘任管理工作;負責指導、管理和監督事業單位(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除外)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負責全區事業單位新聘用工作人員的錄(聘)用手續辦理事項,以及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遴選、調配、借用人員借用手續有關事項;承擔曲靖市麒麟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擬訂全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行為規範、職業道德建設、能力作風建設具體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完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制度,負責區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表彰獎勵、懲戒有關工作;貫徹落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培訓教育的政策、規劃和標準,負責組織全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培訓工作。
(七)工資福利科。研究提出全區企事業單位工資福利政策的貫徹意見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地方性津貼、補貼政策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事業單位分配製度改革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事業單位工資總額和工資基金管理及審批;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調整變動的日常管理;按照有關規定,貫徹落實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調控政策,指導和監督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按照管理許可權辦理全區企事業單位人員的退休審核(批);審批退休後仍保持榮譽的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榮譽津貼工作;負責全區企事業單位人員退休政策的貫徹實施。
(八)工傷保險科。貫徹落實工傷保險政策、法規和標準以及康復機構殘疾輔助器具安裝機構資格標準的實施辦法,落實工傷預防、認定上報和康復政策,負責工傷認定工作。
(九)調解仲裁科。建立健全勞動人事仲裁制度,依法開展勞動人事仲裁工作;指導全區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積極組織、參加調解員、仲裁員培訓。貫徹執行勞動關係調整規則、勞動契約和集體契約制度實施規範,以及勞動用工登記、聘用契約備案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區屬企業勞動用工登記、集體契約審核、職工勞動關係轉移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區屬事業單位聘用契約鑑證工作;貫徹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實施辦法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實施辦法。
(十)綜合檔案科。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事業單位幹部職工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收集、鑑別和整理事業單位幹部職工檔案材料,並做好檔案的安全、保密、保護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幹部職工檔案的業務建設和業務指導;負責事業單位幹部職工檔案數位化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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