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推進企業上市倍增三年行動方案 (2019—2021年)

《曲靖市推進企業上市倍增三年行動方案 (2019—2021年)》是曲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曲靖市推進企業上市倍增三年行動方案 (2019—2021年)
  • 頒布時間:2019年11月12日
  • 實施時間:2019年11月12日
  • 發布單位:曲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印發的通知,解讀,

全文

一、目標任務
到2021年,全市上市公司數量實現翻番,達到9個以上,其中,市屬國有企業新增上市公司1個;麒麟區、宣威市、富源縣、羅平縣、曲靖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別新增1個;陸良縣、馬龍區、霑益區、會澤縣爭取實現零的突破。
二、工作措施
(一)開展企業上市培育工作
1.建立上市後備企業資源庫。各縣(市、區)、曲靖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別篩選確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主營業務突出、競爭力較強、盈利水平好、有較好上市基礎的企業,建立縣級後備企業資源庫。市國資委要根據實際情況篩選確定市屬上市後備企業 報市金融辦。市金融辦圍繞三年上市目標,從各縣(市、區)和市國資委推薦上報的企業中,確定40戶企業,形成市級上市後備企業資源庫,爭取更多企業納入雲南省三年上市“金種子”企業。(責任單位:市金融辦、市國資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曲靖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2.開展企業上市培訓工作。市金融辦牽頭制定市級上市後備企業培訓計畫,有計畫、有針對性地對列入市級上市後備企業資源庫的企業開展業務培訓,使各企業及時了解上市有關法律法規和最新政策,準確掌握企業上市應達到的條件、上市工作流程和有關監管知識,根據要求積極做好上市申報工作,提高申報工作的成功率。各縣(市、區)、曲靖經開區要高度重視企業上市培訓工作,根據上市後備企業培訓計畫,聘請專業機構,通過定期舉辦資本市場知識培訓班、專題講座、個案輔導等形式,對列入市級上市後備企業資源庫的企業進行重點培訓。(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曲靖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金融辦、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3.開展企業上市孵化培育工作積極推進擬上市企業股權改造,對列入市級上市後備企業資源庫的企業,由所在縣(市、區)積極對接股權投資機構、產業投資基金私募股權基金和風險資本,參與企業的股份制改造,按照上市要求做好企業培育工作;鼓勵各類資產管理機構以市場化的方式募集資金,發起設立主要投資企業的各類基金,參與擬上市企業併購重組,加大對種子期、初創期項目的投資力度;探索設立股權投資引導基金,吸引外地企業到曲靖孵化。加強企業上市諮詢服務工作,對列入市級上市後備企業資源庫的企業,企業所在縣(市、區)積極組織證券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機構,及時介入企業上市準備工作,為企業提供諮詢、保薦、中介等服務;指導企業完善上市申請材料,按規定工作流程開展上市申請工作。市金融辦牽頭組織各縣(市、區),加強與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公司和香港交易所的合作交流,支持企業做好上市宣講工作,促進更多符合條件的企業成功上市。(市金融辦,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曲靖經開區管委會)
(二)做好企業上市服務工作
1.簡化企業上市審批手續。建立企業上市“綠色通道”, 對企業上市中涉及的土地、房產、稅務、社保、國資、市場監管、生態環境、賬戶和項目立項等各項審批、備案事項或者出具有關證明的,由市政務服務管理局牽頭,實行一站式辦理。市政務服務管理局指定專人,統一接收企業申報材料後,交涉及的部門進行初審。收到市政務服務管理局提交的材料後,涉及的部門要在1個工作日內向市政務服務管理局反饋受理或是不受理情況,由市政務服務管理局及時將情況告知企業,不受理的應說明理由。對辦理登記類、審批類、備案類等事項的,只要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要求,涉及的部門必須在承諾時限內辦結,沒有明確承諾時限的,必須在法定時限內辦結,並在格式和內容上儘量滿足申報需求;對證明檔案過期需重新出具檔案的,要簡化企業申請材料。同一系統同一類型的證明檔案要歸集到一個部門辦理,或採取網上辦理等方式為企業提供便利服務;對企業受行政處罰的,市司法局要依法對該被處罰行為是否屬於重大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認定,並在收到企業認定申請的7個工作日內出具證明檔案;證券公司等中介機構就企業上市有關事項到有關部門開展訪談的,被訪談的部門要積極予以配合。(責任單位:市政務服務管理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國資委、市市場監管局、市金融辦、市稅務局、市司法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曲靖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2.妥善解決企業上市歷史遺留問題。市、縣有關部門要按政務管理職責劃分,在企業進入上市輔導程式前解決企業上市歷史遺留問題。發展改革部門要解決企業項目立項審批歷史遺留問題,財政部門要解決企業財政獎補、貼息歷史遺留問題,自然資源和規劃、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解決企業土地房產確權歷史遺留問題,生態環境局部門要解決企業環境影響評價歷史遺留問題,稅務部門要解決企業涉稅歷史遺留問題,市場監管部門要解決企業證照補辦歷史遺留問題,國資部門要解決國有企業資產轉讓、產權確認歷史遺留問題;對於重大、複雜、疑難問題,需由市級解決的,由市推進企業上市和“新三板”掛牌工作領導小組召集研究解決。需由縣級部門解決的問題,由企業所在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召集研究解決。(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國資委、市市場監管局、市稅務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曲靖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3.做好企業上市金融服務。人民銀行曲靖市中心支行要引導駐曲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市級上市後備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合理確定利率水平和貸款期限;支持上市後備企業進行票據融資;為上市後備企業變更銀行結算賬戶提供便利。市金融辦、人行曲靖中心支行、市發展改革委要支持上市後備企業發行公司債、企業債和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通過資產證券化等工具融資,支持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為上市後備企業融資提供增信服務。鼓勵保險機構為上市後備企業制定一攬子保險計畫,建立保險承保和理賠便捷通道。鼓勵保險資金投資上市後備企業,參與企業併購重組和改制上市。對企業改制上市需要融資的,人行曲靖中心支行、市金融辦要積極協調有關金融機構做好融資工作,拓寬企業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本。(責任單位:市金融辦、人民銀行曲靖中心支行、曲靖銀保監分局、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曲靖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投融資擔保公司)
(三)落實企業上市扶持政策
1.實施企業上市財政獎補按照《雲南省推進企業上市倍增三年行動方案(2019—2021年)》(雲政辦發〔2019〕2號),積極幫助擬上市企業申報、爭取省級財政獎補資金。除享受省財政獎勵外,市財政給予適當補助,專項用於企業上市費用補助。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曲靖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也要加大對企業上市工作的財政扶持力度。(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金融辦、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曲靖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2.落實企業上市稅收優惠政策對企業上市過程中,改制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等資產劃轉時,嚴格執行企業改制重組稅收優惠政策;在資產重組過程中採取合併、分立、出售、置換等方式,將全部或部分實物資產以及與其有關聯的債權、債務和勞動力一併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涉及的貨物、不動產、土地使用權轉讓行為,不征增值稅;企業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發生的研發費用,可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依法加計扣除;符合西部大開發和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條件的,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納入雲南省“金種子”企業繳納稅款確有困難的,可按照法定程式向稅務機關提出延期繳納稅款申請,經核准後在規定期限內可暫緩繳納有關稅款;納入雲南省“金種子”企業符合國家規定條件,以未分配利潤、盈餘公積、資本公積向個人股東轉增股本的,個人股東1次繳納個人所得稅確有困難的,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分期繳稅計畫,在不超過5個年度內(含)分期繳納,並將有關資料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曲靖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3.強化產業基金引導支持作用充分發揮政府產業發展基金的引導和槓桿作用,通過整合市級財政支持產業發展的資金或新增市級預算安排資金、爭取中央、省級產業發展基金支持,聯合金融和社會資本設立市級產業發展基金,作為政府引導基金投入上市後備企業,對上市後備企業開展股權投資,支持上市後備企業完成股份制改造工作;引導股權投資機構以參投、跟投等市場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上市後備企業,支持上市後備企業增強資本實力,最佳化股權結構,為實現上市夯實基礎。(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金融辦、市投融資擔保公司、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曲靖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4.保障企業上市項目用地需求對企業首發上市募集資金的投資鼓勵類的項目用地,所在地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優先安排用地指標,優先辦理項目預審,優先報批項目、優先供地。在收到企業辦理申請及完整合規的申報材料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辦理不動產權證。鼓勵納入雲南省“金種子”企業對原劃撥方式取得的工業用地,在股份制改造過程中以協定轉讓的方式辦理土地使用權。每新增1個上市公司,在下一年度建設用地計畫分解中,給予該企業所在縣(市、區)300畝新增建設用地計畫指標獎勵(按項目申報)。(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曲靖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三、工作機制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推進企業上市和“新三板”掛牌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推進全市企業上市工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曲靖經開區管委會要把推進企業上市工作作為“一把手”工程,認真制定企業上市工作計畫,明確工作目標,壓實工作責任,採取有效措施,全力推進企業上市工作。 (責任單位:市金融辦,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曲靖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二)建立企業聯繫機制。對列入市級上市後備企業資源庫的企業,建立“一對一”聯繫機制,由所在縣(市、區)人民政府分管領導、市國資委有關領導牽頭成立工作專班,對企業上市工作進行全程跟蹤服務,幫助企業研究梳理改制上市問題清單,明確企業上市時間表、路線圖和責任人,及時解決上市過程中面臨的困難和問題,確保企業上市工作按期推進。(責任單位:市金融辦、市國資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曲靖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三)建立督查問責機制。市推進企業上市和“新三板”掛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對各縣(市、區),曲靖經濟技術開發區的企業上市工作每季度組織開展一次督查,對工作不重視、進展緩慢,不能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的,依照有關規定進行問責。(責任單位:市金融辦、市國資委,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曲靖經開區管委會)

印發的通知

曲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曲靖市推進企業上市倍增三年行動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曲靖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直有關委、辦、局: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曲靖市推進企業上市倍增三年行動方案(2019—2021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曲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11月12日

解讀

《曲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曲靖市推進企業上市倍增三年行動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曲政辦發〔2019〕132號,以下簡稱《行動方案》)已於 2019年11月12日印發。為便於社會公眾更好地理解《行動方案》,現就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當前,我國正在推進資本市場制度創新,資本市場韌性逐漸增強,抗風險能力逐步提高,資本市場迎來了難得的發展機遇期。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及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關於資本市場改革發展的工作部署,積極推進曲靖市企業上市工作,根據《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雲南省推進企業上市倍增三年行動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雲政辦發〔2019〕2號)精神,結合曲靖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內容
(一)目標任務
到2021年,全市上市公司數量實現翻番,達到9個以上,其中,市屬國有企業新增上市公司1個;麒麟區、宣威市、富源縣、羅平縣、曲靖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別新增1個;陸良縣、馬龍區、霑益區、會澤縣爭取實現零的突破。
(二)工作措施
1.開展企業上市培育工作。
(1)建立上市後備企業資源庫。各縣(市、區)、曲靖經濟技術開發區,建立縣級後備企業資源庫。市國資委要根據實際情況篩選確定市屬上市後備企業 報市金融辦。市金融辦圍繞三年上市目標,從各縣(市、區)和市國資委推薦上報的企業中,確定40戶企業。
(2)開展企業上市培訓工作。市金融辦牽頭有計畫、有針對性地對列入市級上市後備企業資源庫的企業開展業務培訓。各縣(市、區)、曲靖經開區要通過定期舉辦資本市場知識培訓班、專題講座、個案輔導等形式,對列入市級上市後備企業資源庫的企業進行重點培訓。
(3)開展企業上市孵化培育工作。
2.做好企業上市服務工作
(1)簡化企業上市審批手續。建立企業上市“綠色通道”, 對企業上市中涉及的土地、房產、稅務、社保、國資、市場監管、生態環境、賬戶和項目立項等各項審批、備案事項或者出具有關證明的,由市政務服務管理局牽頭,實行一站式辦理。
(2)妥善解決企業上市歷史遺留問題。市、縣有關部門要按政務管理職責劃分,在企業進入上市輔導程式前解決企業上市歷史遺留問題。
(3)做好企業上市金融服務。
3.落實企業上市扶持政策
(1)實施企業上市財政獎補。按照《雲南省推進企業上市倍增三年行動方案(2019—2021年)》(雲政辦發〔2019〕2號),積極幫助擬上市企業申報、爭取省級財政獎補資金。除享受省財政獎勵外,市財政給予適當補助,專項用於企業上市費用補助。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曲靖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也要加大對企業上市工作的財政扶持力度。
(2)落實企業上市稅收優惠政策。
(3)強化產業基金引導支持作用。
(4)保障企業上市項目用地需求。
(三)工作機制
1.加強組織領導。市推進企業上市和“新三板”掛牌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推進全市企業上市工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曲靖經開區管委會要把推進企業上市工作作為“一把手”工程,認真制定企業上市工作計畫,明確工作目標,壓實工作責任,採取有效措施,全力推進企業上市工作。
2.建立企業聯繫機制對列入市級上市後備企業資源庫的企業,建立“一對一”聯繫機制,由所在縣(市、區)人民政府分管領導、市國資委有關領導牽頭成立工作專班,對企業上市工作進行全程跟蹤服務,幫助企業研究梳理改制上市問題清單,明確企業上市時間表、路線圖和責任人,及時解決上市過程中面臨的困難和問題,確保企業上市工作按期推進。
3.建立督查問責機制。市推進企業上市和“新三板”掛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對各縣(市、區),曲靖經濟技術開發區的企業上市工作每季度組織開展一次督查,對工作不重視、進展緩慢,不能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的,依照有關規定進行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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