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企業上市倍增計畫(2022—2025年)

《怒江州企業上市倍增計畫(2022—2025年)》已經怒江州人民政府同意,怒江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10月20日印發,請認真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怒江州企業上市倍增計畫(2022—2025年)
  • 頒布時間:2022年10月20日
  • 發布單位:怒江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為認真貫徹落實《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雲南省企業上市倍增計畫(2022—2025年)的通知》(雲政辦發〔2022〕22號),努力實現2022—2025年全州企業上市目標,制定本計畫。
一、工作目標
大力推進企業上市工作,加快多層次資本市場發展,到2025年,力爭實現上市企業零的突破。
二、主要措施
(一)大力培育上市後備企業。大力培育州內上市後備企業,積極引進州外優質上市後備企業落戶我州,充實州級上市後備企業,並按照上市要求精準遴選重點企業作為上市“金種子”企業。州直有關部門和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要求向州財政局(州金融辦)推薦上市後備企業和“金種子”備選企業。(責任單位:州財政局、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農業農村局、州文化和旅遊局、州林草局、州工商聯,各縣、市人民政府)
(二)全力推進“金種子”企業上市。壓實“金種子”企業上市工作責任。“金種子”企業所在縣、市人民政府和所屬州級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推進“金種子”企業上市,有關縣、市人民政府和州屬國有企業按照“配套一個專班、一位分管領導、一個工作方案”,建立“金種子”企業上市工作推進機制,“一對一”幫助服務、督促指導“金種子”企業上市。(責任單位:州財政局、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農業農村局、州文化和旅遊局、州林草局,各縣、市人民政府)
(三)積極推進企業股份制改造。對於尚未股改的“金種子”企業和全州上市後備企業,州直有關部門和各縣、市人民政府要督促企業制定股改計畫,加快推進企業實施股份制改造,並針對企業股份制改造涉及的股本劃轉、房產辦證、土地政策等共性難題開闢“綠色通道”予以解決,著力降低企業改制成本,提高企業股改積極性。(責任單位: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農業農村局、州文化和旅遊局、州財政局、州市場監管局、州林草局、州財政局、州稅務局,各縣、市人民政府)
(四)支持企業多渠道上市。鼓勵支持企業結合自身條件,分別到主機板、科創板、創業板上市。鼓勵支持擬上市企業到雲南省股權交易中心掛牌,先行規範培育。(責任單位:州財政局、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農業農村局、州文化和旅遊局、州林草局,各縣、市人民政府)
(五)積極申報財政獎補政策。貫徹落實省財政廳資本市場發展專項資金制度,協助企業申報省財政廳資本市場發展專項資金用於推進企業上市(掛牌)。(責任單位:州財政局,各縣、市人民政府)
(六)加強專項政策扶持。“金種子”企業和州級上市後備企業符合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將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有關稅收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範圍實施的通知》(財稅〔2015〕116號)中所稱中小高新技術企業,以未分配利潤、盈餘公積、資本公積向個人股東轉增股本,個人股東1次繳納個人所得稅確有困難的,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分期繳稅計畫,在不超過5個年度內(含)分期繳納,並將有關資料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企業首發上市募集資金的投資鼓勵類項目用地,各級各部門要及時安排用地指標,做好項目預審、項目報批、項目供地等服務工作。(責任單位: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州稅務局,各縣、市人民政府)
(七)加強上市金融服務。建立金融服務擬上市企業“一對一”“面對面”融資協調機制,根據企業上市融資需求,及時組織銀行業、保險業、證券業、基金公司等金融機構主動上門服務,鼓勵引導金融機構對擬上市企業“一企一策”制定融資服務方案。貫徹落實“金種子”企業和州級上市後備企業推薦制度,定期將企業推薦給金融機構,積極協調幫助解決企業上市過程中的融資問題。(責任單位:州財政局、人行怒江中支、怒江銀保監分局,各縣、市人民政府)
(八)最佳化上市營商環境。州直有關部門和各縣、市人民政府要最佳化企業上市行政審批服務,對企業上市中涉及的土地、房產、稅務、社保、國資、註冊登記、生態環境、項目立項等各項審批、備案事項或者出具有關證明的,在法定時限內加快辦結。各縣、市人民政府和州直有關部門要積極幫助企業妥善解決上市過程中的歷史遺留問題,對企業受行政處罰的,要依法對該被處罰行為是否屬於重大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認定,並出具證明檔案。證券公司等中介機構就企業上市有關事項對有關部門開展訪談的,有關部門要予以積極配合。加大企業上市宣傳力度,加強與證券交易所的合作交流,共同營造良好的上市環境氛圍。(責任單位:州支持服務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
(九)推進上市問題協調解決。州財政局(州金融辦)根據全州上市後備企業、“金種子”企業情況定期梳理匯總企業上市過程中面臨的重點問題,形成“企業上市重點問題清單”,傳送有關縣、市人民政府辦理,有關縣、市人民政府應在收到問題後10個工作日內反饋辦理情況;縣、市人民政府無法協調解決,需州直有關部門協調解決的,由州財政局(州金融辦)向州直有關部門發函,州直有關部門應在收到問題後10個工作日內反饋辦理情況;州直有關部門無法協調解決的,由州財政局(州金融辦)組織召開工作會議協調解決,仍然不能協調解決的,由州財政局(州金融辦)及時上報省地方金融監管局。(責任單位:支持服務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
(十)提升擬上市企業規範化水平。加強對擬上市企業的培育和輔導,著力增強擬上市企業守法誠信意識和合規意識,提升擬上市企業規範化水平。(責任單位:州財政局,各縣、市人民政府)
三、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及時調整充實州支持服務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切實發揮各成員單位職能職責,確定第一順位責任單位為牽頭單位,全面推進企業上市工作。
(二)強化工作支持。各縣市、各牽頭單位要結合本縣市、本單位政策、項目、資金等優勢,制定支持上市企業工作計畫,為上市企業創造有利條件。各支持計畫於檔案印發之日起15天內報送領導小組辦公室(州財政局)。
(三)壓實責任。充分發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能職責,每年提出企業上市任務清單,建立健全督辦工作機制,按季度通報有關工作進展,確保各項工作有力、有效推進。

政策解讀

2022年10月20日,怒江州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怒江州企業上市倍增計畫(2022—2025年)》(怒政辦發〔2022〕53號,以下簡稱《上市倍增計畫》)。為了便於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各企事業單位以及社會公眾等更好地理解《上市倍增計畫》相關內容,現就《上市倍增計畫》出台的背景情況和主要內容等作如下解讀:
一、制定《上市倍增計畫》背景情況
“十三五”以來全省新增14家上市公司,特別是2019年上市倍增三年行動計畫實施以來,上市速度進一步加快,新增8家上市公司,全省上市公司達到45家,上市公司質量顯著提高,有力拉動新興產業發展,提升了服務實體經濟能力。為認真貫徹落實《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雲南省企業上市倍增計畫(2022—2025年)的通知》(雲政辦發〔2022〕22號),努力實現2022—2025年全州企業上市目標,制定本計畫。
二、《上市倍增計畫》的主要內容
《上市倍增計畫》堅持問題導向,針對當前企業上市面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提出了目標任務、主要措施和組織保障等3個方面的措施。
(一)目標任務。大力推進企業,上市工作,加快多層次資本市場發展,到2025年,力爭實現上市企業零的突破。
(二)重點任務。一是著力夯實上市後備企業基礎。二是重點推進“金種子”企業上市。三是大力推進企業股份制改造。四是支持企業多渠道上市。五是積極申報財政獎補政策。貫徹落實省財政廳資本市場發展專項資金制度,協助企業申報省財政廳資本市場發展專項資金用於推進企業上市(掛牌)。六是加強專項政策扶持。落實“金種子”企業稅收優惠政策,保障首發上市募集資金計畫項目用地。七是加強上市金融服務。建立金融服務擬上市企業“一對一、面對面”融資協調機制。八是最佳化企業上市營商環境。九是加快企業上市問題協調解決。十是提升擬上市企業規範化水平。
(三)組織保障。一是加強組織領導。調整充實州支持服務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切實發揮各成員單位職能職責,確定第一順位責任單位為牽頭單位,全面推進企業上市工作。二是強化工作支持。各縣市、各牽頭單位要結合本縣市、本單位政策、項目、資金等優勢,制定支持上市企業工作計畫,為上市企業創造有利條件。各支持計畫於檔案印發之日起15天內報送領導小組辦公室(州財政局)。三是壓實責任。充分發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能職責,每年提出企業上市任務清單,建立健全督辦工作機制,按季度通報有關工作進展,確保各項工作有力、有效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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