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規章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及政策,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負責指導監督職業中介機構,對人力資源市場進行監督指導,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全區促進就業工作,擬訂城鄉統籌就業發展規劃,完善公共就業和創業服務體系,組織實施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逐步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落實上級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並組織實施。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統籌落實全區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政策和標準;推進失地人員養老保險制度。
(五)負責全區就業資金和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加強社會保障基金監督管理,確保基金安全運行。
(六)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市關於人事制度改革和軍隊轉業幹部安置的政策法規。規範公務員的管理,保障公務員的合法權益,依法對公務員實施監督管理。負責落實公務員職務與職級的管理、錄用、考核、職務任免、職務升降、獎勵、懲戒、培訓、交流與迴避、辭職辭退、職位聘任等具體政策。配合區委組織部完成大學生村官契約管理工作。
(七)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市關於事業單位分類制度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的政策、法規。規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保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負責落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職稱評審、競聘上崗、考核培訓、獎勵處分等具體政策。負責“三支一扶”招募及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地方聘請外國專家及出國(境)培訓項目審核;辦理地方派員出國(境)審核,隨契約出國(境)培訓項目備案管理。參與人才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人才引進、選拔和培養政策。
(八)貫徹執行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福利政策;會同有關部門規範地方性津貼補貼,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建立健全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審核登記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社會保險參保人員的退休。負責駐區企業的企業年金備案工作。
(九)貫徹執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人事關係政策,完善勞動、人事關係協調機制;負責勞動人事信訪事項的接待、協調、處理、分析、排查和化解工作;負責轄區勞動關係的調整和企事業單位勞動用工登記備案工作;承擔我區勞動關係協調三方機制工作;負責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有關政策諮詢的協調和指導。
(十)貫徹落實軍隊轉業幹部相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計畫和安置辦法;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的管理服務及教育培訓、就業指導工作,落實解困和穩定政策。
(十一)執行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依法開展勞動監察工作,調查和處理違反《勞動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組織勞動執法年審和培訓工作,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組織實施禁止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違法案件。
(十三)承擔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統計、信息工作;負責規劃、建設、管理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網路;發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有關信息。
(十四)承辦昆明市西山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行政審批項目,以昆明市西山區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為準。
內設機構
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設6個內設機構(正股級)。
(一)黨政綜合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文秘、會務、接待、信息、信訪、安全、保密、機要、檔案等工作;負責黨建、工、青、婦等工作;負責編制、人事、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組織辦理建議、提案;承擔機關綜合協調、政務運轉、督促檢查和服務保障等工作;負責發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有關信息;負責機關食堂及辦公樓管理;承辦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公務員管理科
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市關於人事制度改革和軍隊轉業幹部安置的政策法規。規範公務員的管理,保障公務員的合法權益,依法對公務員實施監督管理。負責落實公務員職務與職級的管理、錄用、考核、職務任免、職務升降、獎勵、懲戒、培訓、交流與迴避、辭職辭退、職位聘任等具體政策。配合區委組織部完成大學生村官契約管理工作。
(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市關於事業單位分類制度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的政策、法規。規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保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負責落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職稱評審、競聘上崗、考核培訓、獎勵處分等具體政策。負責“三支一扶”招募及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地方聘請外國專家及出國(境)培訓項目審核;辦理地方派員出國(境)審核,隨契約出國(境)培訓項目備案管理。參與人才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人才引進、選拔和培養政策。
(四)工資福利科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工資福利的政策;綜合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工作;對企業工資福利工作實行巨觀管理和指導;審核登記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社會保險參保人員的退休;負責駐區企業的企業年金備案工作;負責我區醫療保險的自謀職業方式準入資格和連續繳費年限認定。
(五)社會保障科
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審批工作,落實街道、社區兩級社會保障服務機構平台建設,承擔全區社會保障綜合調查、統計工作;負責規劃、建設、管理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網路;對社會保險基金實施行政監督;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人的管理和調配等工作;組織開展對市級委託區屬各類用人單位(個體工商戶除外)職工工傷認定工作;綜合管理全區職業培訓機構、職業技能鑑定工作,推行職業能力提升工程。
(六)信訪和勞動關係管理科
負責勞動人事信訪事項的接待、協調、處理、分析、排查和化解工作;負責轄區勞動關係的調整和企事業單位勞動用工登記備案工作;承擔我區勞動關係協調三方機制工作;承辦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負責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有關政策諮詢的協調和指導;承擔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