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市黑臭水體治理專項攻堅戰實施方案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國家級、省級開發(度假)園區管委會,各直屬機構:

《昆明市城市黑臭水體治理專項攻堅戰實施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昆明市城市黑臭水體治理專項攻堅戰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19年6月15日
  • 實施時間:2019年6月15日
  • 發布單位: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為深入貫徹全國、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落實國家相關部委“七大專項行動”的工作方針和《雲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雲政發〔2016〕3號)《雲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雲南省生態環境廳關於印發雲南省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的通知》(雲建城〔2018〕428號)等檔案要求,根據《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昆發〔2018〕20號)、《中共昆明市委辦公廳印發昆明市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委辦〔2018〕97號),進一步紮實推進城市黑臭水體治理工作,鞏固近年來治理成效,加快補齊城市環境基礎設施短板,改善城市水環境質量,提升人民民眾滿意度,特制定本方案:
、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認真落實全國、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大會要求,將更好的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緊緊圍繞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總體要求,全面整治城市黑臭水體,確保用2年時間使城市黑臭水體治理取得明顯成效,讓人民民眾擁有更多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則
1.系統治理,統籌推進。堅持統籌兼顧、整體施策、多措並舉,全方位、全過程實施黑臭水體整治。堅持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統籌好上下游、左右岸、地上地下,重點抓好源頭污染管控。集中力量打好黑臭水體的殲滅戰,謀劃長制久清的持久戰。
2.多元共治、形成合力。落實市級統籌、區級實施、多方參與的城市黑臭水體治理體制,上下聯動,多措並舉,確保工作順利實施。強化屬地政府主體責任,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加強職能部門協調,市滇管、住建、生態環境、水務部門與其他市級相關職能部門協同聯動,形成指導督促合力;調動社會力量參與治理,發揮公眾監督作用。
3.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堅持治標和治本相結合,力戒形式主義,嚴格按照時間節點實現黑臭水體消除目標,同時通過加快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完善長效機制,從根本上解決導致水體黑臭的相關環境問題。
4.民眾滿意,成效可靠。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確保黑臭水體治理效果與民眾的切身感受相吻合,贏得民眾滿意。對於黑臭現象反彈、民眾有意見的,經核實重新列入城市黑臭水體清單,繼續督促治理。
(三)主要目標
1.總體目標
2018年底,全面完成昆明市城市建成區入河排污口清理整治及黑臭水體綜合整治工程,昆明市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消除比例達到100%,基本實現長制久清。
2019年至2020年底,持續鞏固昆明市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整治成果,實現長制久清。其他設市城市、縣(區)城建成區黑臭水體排查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2.具體目標
(1)2018年底前完成廣普大溝、上峰村防洪溝、鐵路邊溝、小清河、姚安河、大清河、車家壁岔河、鄭和路溝、花漁溝、漁村溝、老運糧河、東白沙河、六甲寶象河、烏龍大溝、第三溝、牛屎溝、龍王廟溝、水龍溝、青苔河、金柳河、星海排洪溝黑臭水體整治工程,確保昆明市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消除比例達到100%;
(2)2019年至2020年,昆明市城市建成區構建完善黑臭水體整治長效機制。健全水質監測、預警應對、信息公開等機制,強化監管和公眾參與,發揮“河(湖)長制”作用。落實督查督導、追責問責,嚴防已整治到位的黑臭水體出現反彈,實現長制久清。
二、組織領導
成立昆明市城市黑臭水體治理專項攻堅戰工作小組(以下簡稱工作小組),全面統籌協調全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工作。
組 長:吳 濤 副市長
高中建 副市長
副組長:龔詢木 市政府副秘書長
付 文 市滇池管理局局長
陳 漢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趙 文 市生態環境局局長
儲汝明 市水務局局長
趙小平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局長
徐毅清 市財政局局長
郭志宏 市發展和改革委主任
畢 強 市農業農村局局長
陳劍平 市城市管理局局長
張正平 市林業和草原局局長
王 濤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長
王 鍵 市科技局局長
成 員:李克武 五華區副區長
張 波 盤龍區副區長
汪洪忠 官渡區副區長
殷磊民 西山區副區長
楊 雲 呈貢新區管委會副主任
李紹榮 晉寧區副區長
陳全季 昆明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
王桂澤 昆明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
王 軍 昆明滇池國家旅遊度假區管委會副主任
金 雄 昆明空港經濟區管委會副主任
李寶林 安寧市副市長
唐洪發 富民縣副縣長
艾發偉 嵩明縣副縣長
何盛龍 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副縣長
楊洪坤 宜良縣副縣長
周林春 石林彝族自治縣副縣長
熊國志 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副縣長
工作小組下設兩個辦公室,滇池流域內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滇池管理局,滇池流域外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按照分工具體負責滇池流域內、外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日常工作和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市級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開展工作。
三、主要工作任務
(一)控源截污
一是加快城市生活污水收集處理系統“提質增效”。推動城市建成區污水管網全覆蓋和城鎮生活污水全收集、全處理以及老舊污水管網改造和破損修復。全面推進城中村、老舊城區和城鄉結合部的生活污水收集處理,科學實施沿河沿湖截污管道建設。所截生活污水儘可能納入城市生活污水收集處理系統,統一處理達標排放;現有城市生活污水集中處理設施能力不足的,要加快新、改、擴建設施,對近期難以覆蓋的區域可因地制宜建設分散處理設施。城市建成區內污水未接入管網或未建設分散式處理設施的新建建築小區或公共建築,不得交付使用。新建城區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要與城市發展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市滇池管理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按職責分工牽頭負責,市發展和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配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園區管委會負責具體落實。以下均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園區管委會落實
二是深入開展入河(湖)排污口整治。研究制定排污口管理相關檔案,對入河(湖)排污口進行統一編碼和管理。組織開展城市黑臭水體沿岸排污口排查,摸清底數,明確責任主體,逐一登記建檔。不斷加大整治力度,取締一批、清理一批、規範一批入河湖排污口。(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水務局、市滇池管理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配合)
三是削減合流制溢流污染。全面推進建築小區、企事業單位內部和市政雨污水管道混錯接改造。城市新區建設均實行雨污分流,有條件的區域要積極推進雨污分流改造;暫不具備條件的轄區可通過溢流口改造、截流井改造、管道截流、調蓄等措施降低溢流頻次,採取快速淨化措施對合流制溢流污染進行處理後排放,逐步降低雨季污染物入河湖量。(市滇池管理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按職責分工牽頭負責,市水務局配合)
四是強化工業企業污染控制。在城市建成區內依法嚴格執行企業排污許可證制度,對超標或超總量的排污單位一律限制生產或停產整治。排入環境的工業污水要符合國家或地方排放標準;有特別排放限值要求的,應依法依規執行。新建冶金、電鍍、化工、印染、原料藥製造等工業企業(有工業廢水處理資質且出水達到國家標準的原料藥製造企業除外)排放的含重金屬或難以生化降解廢水以及有關工業企業排放的高鹽廢水,不得接入城市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組織評估現有接入城市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工業廢水對設施出水的影響,導致出水不能穩定達標的要限期退出。工業園區應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並穩定達標運行,對廢水分類收集、分質處理、應收盡收,禁止偷排漏排行為,入園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預處理,達到工藝要求後,接入污水集中處理設施處理。(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和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滇池管理局、市水務局配合)
五是加強農業農村污染控制。強化農業面源污染控制,改善城市水體來水水質,嚴禁城鎮垃圾和工業污染向農業農村轉移,避免對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治理產生負面影響。加強畜禽養殖環境管理,加快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應當持有排污許可證,並嚴格按證排污。總結推廣適用不同區域的農村污水治理模式,加強技術支撐和指導,梯次推進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推動城鎮污水管網向周邊村莊延伸覆蓋。積極完善農村垃圾收集轉運體系,防止垃圾直接入河或在水體邊隨意堆放。(市農業農村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牽頭負責)
(二)內源治理
一是科學實施清淤疏浚。在綜合調查評估城市黑臭水體水質和底泥狀況的基礎上,合理制定並實施清淤疏浚方案,既要保證清除底泥中沉積的污染物,又要為沉水植物、水生動物等提供休憩空間。要在清淤底泥污染調查評估的基礎上,妥善對其進行處理處置,嚴禁沿岸隨意堆放或作為水體治理工程回填材料,其中屬於危險廢物的,須交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安全處置。(市滇池管理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按職責分工牽頭負責,市水務局、市生態環境局配合)
二是加強水體及其岸線的垃圾治理。全面劃定城市藍線及河湖管理範圍,整治範圍內的非正規垃圾堆放點,並對清理出的垃圾進行無害化處理處置,降低雨季污染物沖刷入河量。規範垃圾轉運站管理,防止垃圾滲濾液直排入河。及時對水體內垃圾和漂浮物進行清撈並妥善處理處置,嚴禁將其作為水體治理工程回填材料。建立健全垃圾收集(打撈)轉運體系,將符合規定的河(湖、庫)岸垃圾清理和水面垃圾打撈經費納入屬地財政預算,建立相關工作檯賬。(市滇池管理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水務局按職責分工牽頭負責,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配合)
(三)生態修復
一是加強水體生態修復。強化沿河湖園林綠化建設,營造岸綠景美的生態景觀。在滿足城市排洪和排澇功能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對河湖岸線進行生態化改造,減少對城市自然河道的渠化硬化,營造生物生存環境,恢復和增強河湖水系的自淨功能,為城市內澇防治提供蓄水空間。(市滇池管理局、市水務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局按職責分工牽頭負責)
二是落實海綿城市建設理念。運用海綿城市理念對城市建成區雨水排放口收水範圍內的建築小區、道路、廣場、公園等,綜合採取“滲、滯、蓄、淨、用、排”方式進行改造建設,從源頭解決雨污管道混接問題,減少徑流污染。(市水務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局按職責分工牽頭負責,市滇池管理局配合)
(四)活水保質
恢復生態流量。合理調配水資源,加強流域生態流量的統籌管理,逐步恢復水體生態基流。嚴控以恢復水動力為理由的各類調水沖污行為,防止河湖水通過雨水排放口倒灌進入城市排水系統;推進再生水、雨水用於生態補水。鼓勵將城市污水處理廠再生水、分散污水處理設施尾水以及經收集和處理後的雨水用於河道生態補水。推進初期雨水收集處理設施建設。(市水務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滇池管理局按職責分工牽頭負責)
四、建立長效機制
(一)建立黑臭水體常態排查識別機制
每年每季度至少開展1次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全面排查識別,排查結果實行“零報告”制度,形成城市黑臭水體問題清單;對國家、省、市環保督查相關工作反饋問題、公眾監督舉報問題及時跟進排查識別,確認黑臭水體等級,認真分析問題成因,嚴格按照住建部發布的《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指南》,制定整治方案並按要求切實抓好整改落實。(市滇池管理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按職責分工牽頭負責,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務局配合)
(二)嚴格落實河(湖)長制
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的通知》(廳字〔2016〕42號)《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在湖泊實施湖長制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廳字〔2017〕51號)《中共雲南省委辦公廳 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雲南省全面推行河長制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雲廳字〔2017〕6號)《中共昆明市委辦公廳 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昆明市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昆辦通〔2017〕33號)要求,河(湖)長要切實履行責任,按照治理時限要求,加強統籌謀劃,調動各方密切配合,協調聯動,確保黑臭水體治理到位。(市水務局牽頭,市滇池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局配合)
(三)加強巡河管理制度
河(湖)長要帶頭並督促相關部門做好日常巡河工作,市級河長每季度巡河1次,區級河長每2個月巡河1次。及時發現解決水體漂浮物、沿岸垃圾、污水直排問題。有條件的區域可建立監控設施,對河道進行全天候監督,著力解決違法排污、亂倒垃圾取證難問題。全面拆除沿河湖違章建築,從源頭控制污染物進入水體。嚴格執行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制度,嚴禁洗車污水、餐飲泔水、施工泥漿水等通過雨水口進入管網後直排入河。(市水務局、市滇池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局按職責分工牽頭負責)
(四)落實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聯席會議機制
每季度定期召開1次工作會議,聽取屬地政府、管委會黑臭水體治理工作推進情況,針對問題清單分析、研究並協調解決存在問題,確定治理方向、工作措施、任務和完成治理時限等。(市滇池管理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按職責分工牽頭負責,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務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林業和草原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林業和草原局、市財政局配合)
(五)落實定期水質監測制度
按《住房城鄉建設部 環境保護部關於印發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指南的通知》(建城〔2015〕130號),針對黑臭水體透明度、溶解氧、氨氮、氧化還原電位4項指標開展水質監測。對列入全國城市黑臭水體整治監管平台未完成治理工程及未銷號的水體每周監測1次;已銷號水體每月監測3次。每次水質監測要形成監測報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滇池管理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按職責分工牽頭負責)
(六)加快推行排污許可證制度
對固定污染源實施全過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協同控制,按行業、區域、時限核發排污許可證,全面落實企業治污責任,加強證後監管和處罰。強化城市建成區內排污單位污水排放管理,特別是城市黑臭水體沿岸工業生產、餐飲、洗車、洗滌等單位的管理,嚴厲打擊偷排漏排。對污水未經處理直接排放或不達標排放導致水體黑臭的相關單位和工業集聚區嚴格執法,嚴肅問責。(市生態環境局、市滇池管理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按職責分工牽頭負責)
(七)強化運營維護制度
落實河(湖)日常管理和各類治污設施維護的單位、經費、制度和責任人,明確績效考核指標,加大考核力度。嚴格城市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營監管,切實保障穩定運行。推進機械化清掃,逐步減少道路沖洗污水排入管網。定期做好管網的清掏工作,並妥善處理清理出的淤泥,減少降雨期間污染物入河。分批、分期完成生活污水收集管網權屬普查和登記造冊,有序開展區域內無主污水管道的調查、移交和確權工作,建立和完善城市排水管網地理信息系統。落實管網、泵站、污水處理廠等污水收集管網相關設施的運營維護管理人員,逐步建立以5—10年為一個排查周期的管網長效管理機制,有條件的區域,鼓勵在明晰責權和費用分擔機制的基礎上將排水管網管理延伸到建築小區內部。推進城市排水企業實施“廠—網—河湖”一體化運營管理機制。(市水務局、市滇池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按職責分工牽頭負責)
(八)落實河道垃圾管理制度
所有河道全部納入保潔範圍,明確縣(市)區級河(湖)長責任和巡查反饋制度,落實河道專管人員,全面開展河道保潔、河岸清理、河底淤積、河道管護等工作。主要保潔河道漂浮物、河道滋生物、生活和生產垃圾,清理河道岸邊圍欄、雜物和垃圾等。河道保潔要達到“四無”標準:即河面無漂浮物、河中無障礙物、河邊無圍欄養禽、河岸無暴露垃圾。把打撈的垃圾、雜物及時送到規定的垃圾堆放場所,垃圾、雜物要日產日清,確保河道環境整潔。實現“流暢、水清、岸綠、魚游”的河道保潔管理目標。(市水務局、市滇池管理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按職責分工牽頭負責,市城市管理局配合)
(九)落實活水調度機制
因地制宜編制昆明市城市建成區活水調度方案並實施,形成分工明確、工作協同的長效活水調度機制,實現城市環境優美、水質優良、生態宜居的目標,造福市民。(市滇池管理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務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配合)
(十)落實信息公開公示、公眾監督受理機制
按《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指南》要求公開黑臭水體治理信息,公布聯繫和舉報電話,接受公眾監督。加強全國城市黑臭水體整治監管平台的監控,及時受理公眾監督事項。(市滇池管理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按職責分工牽頭負責)
(十一)落實信息報送制度
列入全國城市黑臭水體整治監管平台的黑臭水體轄區,按規定要求及時報送整治周、月、季報信息;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度假)園區管委會,每年6月20日、12月20前分別向市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上半年及年終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總結。(市滇池管理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按職責分工牽頭負責)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部門要深刻認識打好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的重要意義,進一步壓實責任、強化舉措、狠抓落實,確保本方案明確的各項任務按期落實到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度假)園區管委會是城市黑臭水體治理的責任主體,要認真開展排查,核清城市建成區內黑臭水體情況,逐一建立健全並實施黑臭水體治理方案,明確消除時限,加快工程落地。制定本行政區域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年初確定年度目標、工作計畫和措施。存在城市黑臭水體轄區,每季度向社會公開黑臭水體治理進展情況,實施方案須經本級人民政府同意後向社會公布。將城市黑臭水體治理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按照本方案要求將治理任務分解到各部門,明確職責分工和時間進度,建立符合當地實際的黑臭水體管理制度。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指導和督促責任單位落實城市黑臭水體治理工作要求,並對治理目標和重點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對於城市黑臭水體治理工作中湧現出的先進典型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揚。(市滇池管理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按職責分工牽頭負責)
(二)嚴格責任追究
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中發〔2018〕17號)《中共雲南省委、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雲發〔2018〕16號)《雲南省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雲建城〔2018〕428號)要求,落實領導幹部生態文明建設責任制,嚴格實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國家級、省級開發(度假)園區管委會要把黑臭水體治理放在重要位置,主要領導是本行政區域第一責任人,其他有關領導班子成員在職責範圍內承擔相應責任,要制定城市黑臭水體治理部門責任清單,把任務分解落實到相關責任部門,下屬住房和城鄉建設(水務、滇管)、生態環境部門要抓好落實,會同和督促相關部門、單位做好工作,對於推諉扯皮、落實不力的,提請市政府進行問責;參與部門要積極作為,主動承擔分配的任務,確保工作成效。將城市黑臭水體治理工作情況納入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做好考核結果套用。對在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中責任不落實、推諉扯皮、沒有完成任務的,按照《雲南省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要求依紀依法嚴格問責,終身追責。市滇池管理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按職責分工牽頭負責、市紀委市監委、市委組織部配合
(三)加大資金支持
統籌整合相關渠道資金支持黑臭水體治理,加大財政支持力度,結合地方實際創新資金投入方式,引導社會資本加大投入,堅持資金投入同攻堅任務相匹配,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完善污水處理收費政策,各級、各部門要按規定將污水處理收費標準儘快調整到位,原則上補償應達到污水處理和污泥處置設施正常運營併合理盈利,加大污水處理費收繳力度,嚴格徵收、使用、管理。在嚴格審慎合規授信的前提下,鼓勵金融機構為市場化運作的城市黑臭水體治理項目提供信貸支持。按照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探索開展治污設備融資租賃業務發展。推廣規範股權、項目收益權、經營權、排污權等質押融資擔保。市財政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水務局、市滇池管理局按職責分工牽頭負責
(四)最佳化審批流程
落實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最佳化營商環境的要求,結合工程建設項目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大對城市黑臭水體治理項目支持和推進力度,在嚴格前期決策論證和基本建設程式的同時,對報建審批提供綠色通道。市發展和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水務局、市滇池管理局按職責分工牽頭負責
(五)加強信用管理
將從事城市黑臭水體治理的規劃、設計、施工、監理、運行維護的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納入信用管理,其違法違規行為記入不良信用記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水務局按職責分工牽頭負責,市發展和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配合
(六)強化科技支撐
加強城市黑臭水體治理科研攻關和技術支撐,不斷提煉實用成果,總結典型案例,推廣示範適用技術和成功經驗。針對城市黑臭水體治理過程中出現的技術問題,及時加強技術指導,制定指導性檔案,探索現場排污超標預警系統建設。市科技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水務局、市滇池管理局按職責分工牽頭負責
(七)鼓勵公眾參與
各級、各部門要做好城市黑臭水體治理信息發布、宣傳報導、輿情引導等工作,限期辦理民眾舉報投訴的城市黑臭水體問題,保障民眾知情權,提高黑臭水體治理重大決策和建設項目的民眾參與度。採取喜聞樂見的宣傳方式,充分發揮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作用,面向廣大民眾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工作,引導民眾自覺維護治理成果,不向水體、雨水口違法排污,不向水體丟垃圾,鼓勵民眾監督治理成效、發現問題,形成全民參與治理的氛圍。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水務局、市滇池管理局按職責分工牽頭負責
(八)強化監督調度
進展情況實施月調度制度。各配合單位、責任單位於每月20日前將專項攻堅作戰進展情況報各牽頭單位匯總後報工作小組辦公室,由工作小組辦公室匯總形成專報於每月25日前報工作小組和上級督辦領導,並抄送昆明市環境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滇池管理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按職責分工牽頭負責

政策解讀

日前,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昆明市城市黑臭水體治理專項攻堅戰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作為2020年前城市黑臭水體治理的統領性檔案,明確了至2020年底,持續鞏固昆明市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整治成果,實現長制久清,其他縣(市)區建成區黑臭水體排查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的總體目標。
、 《實施方案》的出台背景
為進一步紮實推進城市黑臭水體治理工作,鞏固近年來治理成效,加快補齊城市環境基礎設施短板,改善城市水環境質量,提升人民民眾滿意度,按照經國務院同意的《住房城鄉建設部生態環境部關於印發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的通知》(建城〔2018〕 104號)、《中共雲南省委、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雲發〔2018〕16號)、雲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雲南省生態環境廳《關於印發雲南省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的通知》(雲建城〔2018〕 428號)要求,結合昆明實際,制定本行政區域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也是落實《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昆發〔2018〕20號)的部署和中共昆明市委辦公廳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昆明市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委辦〔2018〕97號)重要舉措與要求。
二、 《實施方案》的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以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認真落實全國和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大會要求,將更好的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緊緊圍繞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總體要求,全面整治城市黑臭水體,確保用2年左右時間使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明顯見效,讓人民民眾擁有更多的獲得感和幸福感。市委市政府高位統籌,在2016年成立的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基礎上,再次充實與完善了由市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的昆明市城市黑臭水體治理專項攻堅戰工作小組。
確定了今後一段時期至2020年底的總體目標和具體目標,把任務細化分解到相關職能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度假)園區管委會。明確相關責任職責範圍內承擔的相應工作任務、完成時限。制定建立了長效機制和保障措施。
三、《實施方案》的主要特點
堅持規定動作和自選動作相結合,在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的基礎上,結合昆明實際,在持續鞏固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整治成果,實現長制久清的同時,將黑臭水體治理工作擴展到其他縣(市)區建成區黑臭水體排查整治工作上,確保到2019年至2020年底取得明顯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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