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辦法》是日照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日照市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辦法
- 類別:地方政府規章
《日照市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辦法》是日照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
《日照市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辦法》是日照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第一條 為了保護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確保氣象探測信息的代表性、準確性、連續性和可比較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
本辦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內氣象探測環境和設施的保護。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氣象探測環境,是指為避開各種干擾保證氣象探測設施準確獲得氣象探測信息所必需的最小距離構成的環境空間。本辦法所稱氣象探測...
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條例(2016修訂)是國務院於2016年02月06日發布,自2012年12月0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修訂 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條例,2012年08月29日發布。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2016),2016年02月06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對氣象探測環境保護等有關問題做了一些原則性的規定。國務院2012年出台的《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條例》雖然為氣象探測環境保護確立了更為明確的法律制度,但在具體落實上,部分內容仍需以地方立法的方式進行...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損毀或者擅自移動前款規定的氣象災害防禦設施。第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按照法定標準劃定氣象探測環境保護範圍,並將保護範圍納入城市規劃或者村鎮規劃。規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審批可能影響氣象探測環境和設施的...
在《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條例釋義》制定過程中,國務院法制辦先後三次徵求有關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意見,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並赴湖北等地進行實地調研,召開了專家論證會。在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會同中國氣象局反覆研究、...
山東省氣象台站觀測環境保護規定 (1988年9月6日)機構總則 第一條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氣象台站,系指國家投資設立的縣級以上(含縣級)氣象部門管理的氣象台站,包括國家基準氣候站、國家基本站和一般氣象站。第三條 氣象台站的觀測環境...
氣象設施,是指氣象探測設施、氣象信息專用傳輸設施和大型氣象專用技術裝備等。引用示例 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條例》明確界定:氣象設施,是指氣象探測設施、氣象信息專用傳輸設施和大型氣象專用技術裝備等。
民用航空氣象探測設施及探測環境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民用航空氣象探測設施管理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工作,保證氣象探測信息的代表性、準確性和連續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民用機場管理條例》和《氣象設施...
危害氣象探測環境行政許可行為,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保障和監督氣象主管機構有效實施行政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制訂本辦法。
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保障和監督氣象主管機構有效實施行政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2)組織管理日照市行政區域內氣象探測資料的匯總、傳輸;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3)負責日照市行政區域內的氣象監測、預報管理工作,及時提出氣象災害防禦措施,並對重大氣象災害進行評估,為本級人民政府組織防禦氣象災害提供決策依據;...
多省市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力實施辦法》、《氣象災害防禦條例》、《氣象探測環境和設施保護辦法》、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條例等。對各級政府在氣象災害防禦中的地位和作用、氣象部門的責任和義務以及氣象災害監測和預報等內容都做出了明確...
中國氣象局通知 中國氣象局關於印發國家級地面氣象觀測站遷建撤暫行規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局,各直屬單位,各內設機構:為落實《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條例》,規範國家級地面氣象觀測站的遷移、新建和撤銷管理工作,現...
(一)氣象觀測場、氣象觀測平台;(二)自動氣象觀測系統、自動氣象站;(三)天氣雷達;(四)風廓線雷達。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運輸機場民用航空氣象探測環境的選擇、審批和保護。第四條 除氣象觀測場和氣象觀測平台外的民用航空氣象...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2001年1月)2.《山東省氣象管理辦法》(2004年3月)3.《城市規劃編制辦法》(2006年4月)4.《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08年1月)5.《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條例》(2012年)6.《即墨...
本辦法所稱氣象探測環境,是指為避開各種干擾,保證氣象探測設施準確獲得氣象探測信息所必須的最小距離構成的環境空間。第四條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實行統籌規劃、分類保護、分級管理的原則。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氣象設施和...
《葫蘆島市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辦法》是2016年葫蘆島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發布信息 葫蘆島市人民政府令 第179號 現將《葫蘆島市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辦法》予以公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市長 王力威 2016年10月25日 ...
(三) 為當地農業、漁業、防汛、環境保護及防災、減災等開展的氣象探測和服務項目;(四) 人工影響天氣業務;(五) 農村氣象科技服務網;(六) 國家和省規定的其他項目。第六條 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項目所需基本建設投資、維持費...
確保氣象探測信息的代表性、準確性、連續性和可比較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條例》《廣西壯族自治區氣象條例》《廣西壯族自治區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管理辦法》,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為了保護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確保氣象探測信息的代表性、準確性、連續性和可比較性,為防災減災、應對氣候變化提供科學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國務院《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
第六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在氣象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第二章 氣象探測環境保護 第七條氣象台站探測環境的基本保護範圍是:(一)地面氣象探測場四周的障礙物、工程設施及污染源與探測場邊緣的距離:孤立障礙物...
本辦法所稱氣象探測環境,是指為避開各種干擾,保證氣象探測設施準確獲得氣象探測信息所必需的最小距離構成的環境空間。第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將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
《雲南省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辦法》已經2016年12月8日雲南省人民政府第104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代理省長 阮成發 2016年12月26日 雲南省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辦法 第一條為了保護氣象設施和氣象...
《龍鳳山區域大氣本底站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條例》經2014年10月23日黑龍江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15次會議通過,2014年10月23日黑龍江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12號公布。該《條例》共17條,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福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決定對《福州市氣象探測環境和設施保護規定》作如下修改: 一、第三條修改為:“市、縣(市)氣象主管機構負責氣象探測環境和設施的保護工作,並應當將本行政區域內氣象台站的分布狀況、氣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