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龍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新龍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新龍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是新龍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新龍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州委、縣委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行政執法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龍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 辦公地址:新龍縣如龍鎮幹部周轉房3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下屬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州、縣有關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政策,分析研判行政執法工作形勢和綜合行政執法工作重大問題,對全縣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提出全局性部署。
(二)組織開展行政執法領域調查研究,擬訂全縣行政執法工作的政策措施,組織起草有關行政執法方面的規範性檔案和工作計畫、制度等並組織實施。
(三)統籌、指導、督查、考核縣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及工作,指導鄉鎮基層行政執法工作。
(四)統籌協調、組織調度、督查考核縣級“雙重”管理的行業行政執法工作。
(五)參與全縣城鄉發展規劃、重大建設項目設計方案審查。
(六)根據批准的行政執法職權劃轉目錄,負責行使各行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行政檢查權、行政強制權及其他行政權力。
(七)組織開展全縣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培訓。
(八)受理行政執法領域信訪、舉報、投訴、應訴和行政複議等工作。
(九)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
(十)完成縣委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有關職責分工。
行業執法隊伍實行綜合行政執法局和業務主管部門“雙重管理”。縣綜合執法局負責執法隊伍規範執法、考核評價和目標績效管理,統籌協調、指揮調度、督查考核全縣行政執法工作;業務主管部門負責行業執法隊伍編制、人員、經費管理。

內設機構

(一) 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局務日常工作;負責文秘、會務、檔案、機要保密、政務信息和有關綜合性檔案、文稿工作;組織制訂局機關各項規章制度;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行政處罰罰沒財物管理、車輛管理、後勤服務保障以及執法裝備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以及局領導班子建設日常工作; 對各行業行政執法人員進行目標考核;指導全縣綜合行政執法隊伍規範化建設及其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設具體工作;牽頭組織系統內業務教育、技術培訓和其他各類培訓工作。
(二)行政執法股。負責綜合執法具體工作。擬訂全縣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協調專項行政執法活動具體工作,負責行政執法案件核審、公示、備案、管理工作和來信來訪工作。
(三)信息建設與督查考核股。負責全縣綜合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系統管理維護。負責全縣綜合行政執法目標管理、績效評估等工作。負責督查全縣綜合執法隊伍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情況和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工作。
(四)政策法規股。負責宣傳國家、省、州、縣有關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有關政策措施,負責有關規範性檔案起草和重大行政執法決策、決定的合法性審查。負責聯繫刑事司法機關、法律顧問和案件聽證、行政複議、行政調解、行政應訴等工作。掌握分析行政執法輿情動態,做好行政執法重大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負責綜合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證件管理工作。

人員編制

縣綜合執法局行政編制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
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1名。

下屬機構

縣綜合執法局所屬的執法機構1個,與相關部門共同管理的執法機構5個,各執法機構職責和編制等事項另行規定。
(一)縣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為縣綜合執法局所屬的正科級行政執法機構。
(二)縣綜合執法局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大隊為縣綜合執法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管理的股級行政執法機構。
(三)縣綜合執法局自然資源監察執法大隊為縣綜合執法局、縣自然資源局共同管理的股級行政執法機構。
(四)縣綜合執法局水政監察執法大隊為縣綜合執法局、縣水利局共同管理的股級行政執法機構。
(五)縣綜合執法局衛生健康和計畫生育監督執法大隊為縣綜合執法局、縣衛生健康局共同管理的股級行政執法機構。
(六)縣綜合執法局安全生產監察執法大隊為縣綜合執法局、縣應急管理局共同管理的股級行政執法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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