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寧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2004年新寧縣委、縣政府為適應新形勢城市管理工作需要,向邵陽市人民政府提出組建城管局的報告,後經市政府批准轉呈省人民政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寧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 外文名:The new county city administrative and Law Enforcement Bureau
  • 所屬地區:新寧縣
  • 成立時間:2004年
機構簡介,職能職責,領導分工,

機構簡介

2004年新寧縣委、縣政府為適應新形勢城市管理工作需要,向邵陽市人民政府提出組建城管局的報告,後經市政府批准轉呈省人民政府。2005年5月,湖南省人民政府下發《關於在新寧縣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批覆》(湘政函[2005] 124號)批准成立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為新寧縣人民政府獨立的正科級行政執法部門。2006年6月市編辦下發編制檔案,加掛“新寧縣城市管理局”的牌子。2007年5月29日正式掛牌成立,2008年完成公務員考錄過渡工作,2011年政府機構改革將城管局列入政府25+1工作部門之列,後經省里批轉定性為“縣政府獨立的正科級行政執法機構”。

職能職責

(一)負責宣傳、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縣有關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縣人民政府關於城市管理方面的規範檔案。負責全縣城市管理的統一規劃、協調和督促檢查、考核、考評工作。負責對鄉鎮與城市管理有關的業務工作進行指導協調和檢查督促。對城區城市管理責任單位納入年終文明績效考核。
(二)負責編制縣城城市管理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和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編報縣本級城市管理資金的年度計畫,並按批准的計畫實行管理。負責全縣城市管理系統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及專項資金計畫、編制。負責本局職責範圍內的行政審批項目、配套服務項目審批和管理工作。
(三)負責縣城區市容環境衛生綜合協調、監督管理、檢查考核;負責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管理;負責城區環衛基礎設施建設計畫、協調、實施和維護管理;負責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渣土、戶外廣告場地、城區燈化、美化及城市廣場、遊園(公園)等公共場地的管理;負責對各建制鎮城鎮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業務指導。負責數位化城市管理工作和“12319”服務熱線電話的建設和管理。
(四)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依法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違法建築物或者設施。
行使城市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在城區規劃建成區內,對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進行建設的行政處罰權。
行使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行使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在城區未經環保部門許可,經營或作業產生超標噪聲的、在城區向水體傾倒廢棄物和在城市人口集居區因焚燒或運輸和經營餐飲等行為而產生有毒有害氣體或煙塵的行政處罰權。行使新政發[2011]2號檔案規定的其他關於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
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無證照商販以及有照但不按照規定場地經營而進行店外經營、店外作業的商販的行政處罰權,行使對自產蔬菜和農副產品未進入政府指定地點銷售的行政處罰權,行使對違規設定戶外廣告行為以及對影響市容的破損、殘缺廣告的所有者或經營者的行政處罰權。
行使城市公安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車輛亂停亂擺、道路擺攤設點、堆物及占道作業侵占城市道路行為行政處罰權,行使對在城區違反菸花爆竹燃放規定的行政處罰權。行使對城區內違法、違規養犬、算命等影響治安和城市管理秩序行為行政處罰權。
(五)負責管理指導隸屬管理的新寧縣公用事業管理局和新寧縣環境衛生管理所的各項工作。
(六)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局長鄧昌余:主持城管局全盤工作,配合垃圾無害化處理場工程建設指揮部工作;主抓文明創建、縣城創衛、假日旅遊(全民興游)等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黃繼友:協助局長分管環衛所,負責組織、政工、人事、安全生產等工作,分管法規股。
黨組成員、副局長文鳳云:協助局長分管城管執法大隊、機關內務、城市經營、計畫生育、優環工作、政務公開、宣傳、統戰、提案回復、信訪、保密、檔案、統計等工作,主管局辦公室、市容管理股、客運辦等工作。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劉祥華:協助局長分管公用事業管理局,負責財務會審、幹部作風整頓、黨風廉政建設、省級園林城市創建、治理商業賄賂、執法培訓、綜合治理、禁毒防賭、刑釋幫教、處理和防範邪教、普法、人民調解、依法治縣、行政執法等工作,主持紀檢監察工作。
黨組成員、武裝部長姚繼清:主抓垃圾無害化處理場工程建設工作,協助局長分管機關財務、重點工程建設、跑項目、爭資金等工作,主持武裝和基幹民兵工作。
黨組成員、工會主席劉念恩:協助局長分管雙聯、統戰、假日旅遊(全民興游)等工作,主持工會工作。
監察室主任兼辦公室主任藍先斌: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局長辦公會、局務會和全局工作會議的會務及會議決定事項的督查和組織落實,新聞工作和書報刊發行,負責接待、局機關重大政務、事務的綜合協調,局印鑑的管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答覆工作,文明建設目標管理,綜合性檔案的起草、核稿、運轉和管理,人事、政工、機構編制管理等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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