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經過幾十年的努力,終於擺脫貧窮與落後,跨進中等已開發國家的行列。而“新村運動”對韓國經濟快速發展和推動社會和諧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村運動
- 外文名:새마을 운동
- 國家:韓國
- 作用:推動社會和諧發展、經濟快速發展
- 時間:上世紀70年代末
背景
歷史
依據
發展階段
1.基礎建設階段(1971--1973年)
這一階段的目標是改善農民的居住條件,如改善廚房、屋頂、廁所,修築圍牆、公路、公用洗衣場,改良作物、蔬果、蓄禽品種等。自1970年冬季開始,政府無償提供水泥、鋼筋等物質,激發農民自主建設新農村的積極性、創造性和勤勉、自助、協同精神。由中央內務部直接領導和組織實施,建立了全國性組織新村運動中央協定會,並形成了自上而下的全國性網路,同時建立新村運動中央研修院,培養大批新村指導員。新村運動經過基礎建設階段,初步改變了農村的生活居住條件,引起了廣大農民的共鳴,調動了他們立足家鄉、建設家鄉的積極性,婦女也開始參與各種社會活動。
2.擴散階段(1974--1976年)
在這一階段,新村運動迅速向城鎮擴大,成為全國性的現代化建設活動。原來劃分的自立村,根據村民的收入情況改劃為福利村。新村建設的重點從基礎階段的改善農民居住生活條件發展為居住環境和生活質量的改善和提高,修建了村民會館和自來水設施,以及生產公用設施,新建住房,發展多種經營。政府對新村指導員、國家各級公務員、社會各界負責人分批進行了新村教育;對卓有成就的農村提供貸款,並在各方面提供優惠政策;動員理工科大學和科研院所的教師、科技人員輪流到農村巡迴講授和推廣科技文化知識和技術。在這一階段,農民收入大幅度提高,農業連年實現了豐收。
3.充實和提高階段(1977--1980年)
在這一期間,隨著城鄉差距的逐步縮小,社區經濟的開發日趨紅火,政府推進新村運動的工作重點放在鼓勵發展畜牧業、農產品加工業和特產農業,積極推動農村保險業的發展。同時,為推動鄉村文化的建設與發展,為廣大農村提供各種建材,支援農村的文化住宅和農工開發區建設。在這一階段,國內政治不斷動盪,新村運動受到種種批評和責難。經過調整以後,新村運動從政府主導的“下鄉式運動”轉變為民間自發,更加注重活動內涵、發展規律和社會實效的民眾活動。
4.轉變為國民自發運動階段(1981--1988年)
在這一階段,政府大幅度調整了有關新村運動的政策與措施,建立和完善了全國性新村運動的民間組織,培訓和信息、宣傳工作改由民間組織來承擔。政府只是通過制定規劃、協調、服務,以及提供一些財政、物質、技術支持和服務等手段,著重調整農業結構,進一步發展多種經營,大力發展農村金融業、流通業,進一步改善農村的生活環境和文化環境,繼續提高農民收入等。當時,農村居民普遍認為,他們的經濟收入和生活水平已接近了城市居民生活水準。
5.自我發展階段(1988年以後)
隨著韓國經濟的快速發展,一派繁榮氣象從城市開始逐步向四周農村地區擴散,新村運動也帶有鮮明的社區文明建設與經濟開發的特徵。政府倡導全體公民自覺抵制各種社會不良現象,並致力於國民倫理道德建設、共同體意識教育和民主與法制教育。同時,積極推動城鄉流通業的健康發展。新村運動轉變為國民自我發展階段以後,為在運動初期啟動農村經濟、文化活動而建立的政府機構、活動內容和形式逐步弱化,而具有客觀生存與發展規律,有助於農村經濟、文化發展的機構、活動內容和形式,如農業科技、推廣、培訓組織,農村教育機構、農協、流通、農村綜合開發、農村經濟研究等組織機構應運而生,並在不斷最佳化其結構中生機昂然地傳承著新村運動的精神和理念,發揮著應有的作用。
(三)新村運動的主要內容、形式和社會效益
新村運動初期,政府把工作重點放在改善生活環境上,其理由是:(1)農民當時最為迫切的要求是改善自己的居住生活條件;(2)改善農民基本生活條件,更容易啟發農民並得到廣大農民的積極回響。新村運動就是在這種農村社會背景下發起,又通過一系列實實在在的項目開發和建設工程,增加了農民的收入、改變了農村的面貌,得到了廣大農民的擁護和稱讚。
1.改善農村公路
當時的韓國農村,從地方公路到村級公路既狹窄又彎曲,沒有橋樑,各種車輛和農機具無法通過,交通十分不便。新村運動初期,全國大部分農村都組織實施了修建橋樑、改善公路的工程。1971--1975年間,全國農村共新架設了65000多座橋樑,各村都修築了寬3.5米、長2--4公里的進村公路。到70年代後期,除了個別極為偏僻的農村外,全國都實現了村村通車。村民們又自發起來,修築了許多政府還沒有顧及到的大小河堤。不少農民無償讓出了自己的土地,供村里修路。新村運動發起後,很多農村婦女積極參與,村里選出男女各1名擔任新村指導員,婦女活動在新村運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2.改善住房條件
1971年,在全國250多萬農戶中約有80%住在苫有稻草的茅草屋,但到1977年,全國所有的農民都住進了換成瓦片或鐵片房頂的房屋,使農村面貌煥然一新。由於改善了農村周圍的公路,水泥和鋼筋等物質的運費也大大降低,很多農民從外地運來水泥和沙子,改善屋頂工程逐漸轉變成以建新房為開端、建設新農村的事業,政府也積極給予貸款支援農民改善居住條件和環境。
3.農村電氣化
60年代末,在韓國的農村只有20%的農戶按上了電燈,其餘的農戶還在傳統的煤油燈下生活。到1978年,全國98%的農戶都裝上了電燈,90年代全國已實現了電氣化。新村運動初期,政府鼓勵競爭,優先給積極參與的農村供電。隨著新村運動的深入開展,農村電氣化得到迅速發展,縮小了城鄉之間的差距。在這期間,由政府補助一部分,農民借用低息貸款,加速實現了農村電氣化。農民的生活發生了相應的變化,家電得到了普及,農民為了購買彩電、冰櫃、洗衣機就要儲蓄,這又促進了農村儲蓄業的迅速發展。
4.農民用上自來水
自古以來,韓國農民飲用井水,而傳統的井水既不衛生又不方便,需要花費很多勞動力和時間。當時,能喝上自來水,對農民來說是夢寐以求的夙願。新村運動開始時,村民們自覺地動員起來,把山上的水引到村裡的蓄水池後用水管接到每家每戶。因地勢高,不宜引水的村莊,深挖井,再用水管接到每家廚房,用抽水泵取水。80年代,普及使用汲取地下水的井管挖掘機,農村的飲水條件進一步得到改善,農村環境衛生條件也明顯得到改善。
新村運動初期,政府開始推廣“統一系”的水稻高產新品種,使韓國的水稻生產跨入劃時代的發展階段。1970--1977年,水稻的每公頃單產從3.5噸增加到4.9噸。農民們在水稻生產中,學到了共同合作的“集團栽培”方式。水土條件相近的10--30戶農民,這種共同協作的“集團栽培”,使得水稻高產品種在極短時間內推廣到各地農戶,提高了全國農民的水稻栽培水平。
在韓國,農戶收入由種植業為主的農業收入和非農收入兩部分組成。隨著工業化和城市化逐步向農村地區擴散,農戶收入中的非農收入所占比重逐步增大,預計到2004年,非農收入所占比重從1994年的35%增加到50%。韓國農民收入的明顯提高是從70年代開始的。1970年,農戶年平均收入為25.6萬圓(當時可折合成824美元),按每戶6口人算,人均收入137美元;1978年農戶年平均收入為3893美元,人均649美元,即使考慮通貨膨脹的因素,農戶的實際收入也大大提高。韓國農民的收入急劇提高,得益於如下幾個因素:(1)自1973年以來,在全國範圍內推廣水稻新品種;(2)自70年代中期,政府為保護“統一系”水稻新品種的價格,給予財政補貼;(3)部分農戶改種經濟作物,調整最佳化農業結構;(4)政府以新村運動的名義,大量投資,扶持農村經濟持續發展。
70年代的新村運動,對於韓國農協,尤其是基層農協的發展作出了很大貢獻。自古以來,韓國農民因貧困交加而沒有多少儲蓄的習慣,但自70年代以來,越來越多的農民開始到農協金融機構儲蓄,而且儲蓄額也不斷增大。1971年每戶農民的儲蓄額只有4300韓圓(時價12美元),而1978年增長到24.5萬韓圓(500多美元)。隨著農民儲蓄額的不斷增加,由農協提供的農業生產資金也不斷增多。60年代中期,由農協提供的生產資金中,70%來自政府的財政資金或金融資金,而到70年代中期,這一比重下降到25%。農協的信用資金主要來源於農民的儲蓄,農協的金融組織在農村金融業中占據重要的位置。婦女組織在發展農村儲蓄業中發揮了積極的作用,為新村運動注入了新的活力。
除了金融業外,在流通方面,農協也發揮了積極的作用。農民在種植水稻高產新品種的過程中,施用了大量的化肥和農藥,農資、建材、家電等物質也都由農協來組織提供。隨著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農協的規模也迅速得到擴大。70年代,全國基層農協數為1500個,大致與邑為單位的行政區域數相近,一個基層農協對1000多戶農民開展業務。一個基層農協的工作人員從1972年的6名增加到1980年的18名;一個基層農協受理的資金從1977年的4300萬圓增加到1980年的23.4億韓圓(330萬美元),其中180萬美元來自信用事業,100萬美元來自經濟活動,50萬美元來自公共福利保險事業。由此可見,基層農協在當時社會經濟活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8.興建村民會館
新村運動一般在冬季農閒期間開展,但在當時很難找到村民能集中討論活動的場所。為在農忙期間節省勞動力,提高勞動效率,在村民會館中辦起了公共食堂。婦女會在村民會館中還舉辦了公共交易場,降低了產品的流通費用,節省了村民的購物時間。村民會館收集了包括農業生產統計資料和農業收入統計資料在內的各種統計資料。農民不是只通過書本,而是在各種實況展示和社會實踐中親身體會到了民主決策和管理的真諦,也學會了與各級政府同心協力,共同改變農村落後面貌,進而加快實現農村現代化的實踐能力。
上世紀90年代,韓國政府認為已經完成了運動初期需要政府支持、協調和推進的某些使命,國民及非政府組織已有能力自主開發一些活動,於是便通過規劃、協調、服務來推動新村運動向深度和廣度發展,培訓、信息和宣傳工作由民間組織來實施和完成。然而,因為農業本身的比較效益低,仍需要政府的一些保護和扶持,並有相應的資金投入,在這方面,韓國歷屆政府始終加以高度重視和努力施行。進入90年代,韓國政府制定一系列扶持農業和全面發展農村經濟、社會、文化、教育的政策措施,以促使新時期韓國農村與新村運動有機銜接、相互促進、協調發展。
(一) 教育
1、大學以區域劃定招生名額;2、優先照顧農業高中畢業生升學,對1萬名來自農漁村的大學新生提供註冊金;3、優先在農漁村地區建立專科大學;4、到1997年為止,完善農漁村國小的各項辦學條件;5、在人事制度方面,對農漁村學校的教師給予優厚待遇;6、對農漁村高中生減免學費比率從現在的15%提高到30%。 (二) 醫療
7、由國家財政承擔農漁村醫療保險的比率從40%提高到50%-60%;8、定期對農漁民進行體檢,使農漁民與其他行業的職員享受同等待遇;9、根據地理位置,合併相鄰市、郡的農協組織,共同分擔重病患者及老年人的醫療費。
10、自1995年下半年開始實行農漁民年金制度,最低等級金額的1/3由政府從農特稅中支出;11、為照顧高齡農漁民,申請加入的年齡界限從現在的60歲以下放寬到65歲以下。
12、免除畜牧業用物質生產增值稅;13、對經營耕地少的農民及收看電視困難的農民免收費;14、擴大對大小島嶼的飛行航線。
(五) 擴大非農收入
15、簡化申辦農工團地的手續,促進旅遊開發,解決30萬人的就業渠道;16、到2004年,將農漁民非農收入比率從30%提高到50%;17、指定小城鎮周圍為農漁村產業地帶,供其自由使用。
(六) 建設現代化的農漁村
18、組建790個100-300戶規模的現代化農漁村;19、改善現有農漁村住宅50萬棟。
(七) 擴建農漁村公路
20、對現有3.4萬公里中的2.7萬公里重新鋪修,將鋪修比率從26%提高到85%;21、為修建農漁村公路,提高地方養路費所占比率。
22、為取水困難的5000個村莊,開掘提供地下飲用水;23、為小規模村莊提供污水處理設施。
24、免除因繼承農業或經營農業而回鄉者的城市住宅轉讓費。 (十) 增加信用保證基金
25、提高對農漁民的信用保證基金,每年增加信用保證基金700億韓圓,從現在的1750萬圓信用保證基金增加到1萬億韓圓。
26、廢除農用耕地所有面積上限和距離限制條件;27、對少於660平方米的旱田允許農民使用;28、將現行的3公頃以上非自耕農地處理權擴大到1公頃以上,對不在當地而擁有耕地者加重稅收,以防投機行為。 (十二)健全食品加工制度
29、修改現有的法規,使農民或農業生產者團體只需在市、郡、區申請就可以營業;30、廢除品目製造許可證制度。
31、培育15萬戶專業農戶(其中大米10萬戶,畜牧、果樹業5萬戶);32、到1998年為止,休整農業振興地區內的13.6萬公頃耕地;33、到2004年為止,培育2000所在城鎮有限投資的農業法人團體;34、提供1000億韓圓購買農機具貸款;35、到1998年為止,完成34個農產品公用批發市場;36、制定消費者協同組合法,以建立山區與城鎮的聯繫;37、建立各類綜合處理設施400個,畜產品綜合處理設施10個,水果、花卉及豬肉等出口專用基地60個。
38、1994年下半年,為實現農業國際化、區域化,加速整頓農林水產部、農村振興廳、山林廳和水產廳;39、分離農水產協同組合的信用產業和經營事業,合併基層農協單位組織;40、改革農漁村振興公社、農水產品流通公社的基層組織及職能。
金大中總統執政期間的1998年3-2003年2月,克服了國家的金融危機,恢復了經濟成長,進一步完善了政治民主化進程,更加注重城鄉和區域之間的平衡發展,實現了南北首峰會談。自2003年3月,盧武鉉當選總統開始執政以來,提出了20項基本國策,倡導建設具有競爭力和生活和美的農漁村,具體政策有8項:(1)確保農漁村預算達到10%,進一步提高農漁業的競爭力;(2)開發環境親和型農業;(3)增加農民收入,增幅達到20%,補貼農民收入因農產品價格走低而減少部分;(4)確保農漁業穩定經營;(5)建立農漁業福利體系;(6)穩定農民收入;(7)增強農村經濟的活力;(8)奠定農漁業旅遊基礎。
主要問題
進入上世紀90年代以後,韓國的農業與農村經濟發生了巨大變化,農村居民和城市居民的收入差距進一步縮小。1993年,農村居民的收入已達到城市居民的95.5%,其中,果農、菜農占較大比重的漢城市郊和濟州島的農民收入最高。1993年,農村居民的收入也顯著提高,每100戶農民所擁有彩電率達到123.6%,電冰櫃105%,燃氣灶100.4%,電話99.9%,汽車20.9%,計算機6.7%。
新村運動在國家發展和社區經濟開發中發揮了巨大的作用,但也出現了各種問題,遇到了種種難關,如新村運動的理論研究落後於社會實踐;在城鎮開展此項活動並不理想;因過分強調政府的統籌作用和依賴行政手段,助長了農民依賴政府號召和組織的思想;農村勞動力後繼乏人日趨嚴重;對烏拉圭回合以後開放農產品市場缺乏研究;對農業結構調整、發展特色農業、農業高新技術研究、發展效益農業、農業可持續發展都沒有更為有效的對策等。在這一期間,韓國的新村運動組織也組織開展過一些有效的活動,如“一區一社一村一品運動”、“農產品直銷”、“城鄉姊妹聯繫”、“文明市民和家庭活動”,以及敬老、環保、交通安全等活動。
這些都無非是城鄉、區域、產業結構調整內容,也是一個國家經濟、社會均衡發展和人與自然協調發展的具體體現,儘管與世界經濟發展的大背景、資金投入、科技教育、民間企業和農民的積極性有直接關係,但是農民通過新村運動樹立的勤勉、自助、協同精神和意識仍鼓舞著韓國農民積極向上和奮發進取的主人翁意識和勤勞致富的精神,值得學習和借鑑。新村運動不是一場政治運動(在法制政治體制下,不可能發生民眾性政治運動),而是在農業萎縮、農村衰退、社會頹廢的大背景下,農民得到政府、學界和城市居民有組織的支持和呼應而發起的自助、致富活動,也是城鄉、經濟社會均衡發展的成功嘗試和具體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