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托馬斯主義法學

新托馬斯主義 (neo-Thomism) 亦稱“ 新經院哲學”。現代西方哲學流派之一,因淵源於托馬斯·阿奎那的學說。並將其理論推進到現代階段,故名。19世紀末20世紀初產生於西歐。1879年教室利奧十三世發表《永恆之父通前》,號召“重建托馬斯主義”,並把它規定為天主教的“惟一真正哲學”,要求各地教會把托馬斯的學說與現代科學結合起來,開展”托馬斯主義”運動。

1894年比利時樞機中教曼爾西埃創辦的《新經院哲學評論》(1946年改名為《盧汶哲學評論》)被教皇規定為機關用物,正式提出新托馬斯主義或新經院哲學的名稱,標誌著新托馬斯主義的正式興起,1923年教皇庇護十一世發表通諭,進一步確認新托馬斯主義在天主教中的地位。20世紀20-50年代新托馬斯主義有了很人發展,其代表人物系統闡發了新托馬斯主義的基本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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