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如何與其他媒體合作以達到最佳的效果,是行銷者非常關心的一個問題。2004年夏天,Yuhmiin Chang和Esther Thorson在《廣告期刊》(Journal of Advertising)發表了一項研究。在這項研究中,他們比較了不同媒體組合的效果,其中包括電視的單獨運用、網際網路的單獨運用以及電視與網際網路的聯合運用。此項研究發現,電視與網際網路聯合運用的效果最好,其優勢主要表現為:
網際網路與其他行銷手段之間的影響非常強烈。Brigitte Muller和Jean-Louis Chandon 在2004年6月出版的《行銷傳播期刊》(Journal of Marketing Communications)上發表了一篇文章,文章指出,消費者在訪問某品牌網站後將更傾向於對該品牌產生正面聯想。
信任度
為了更好地利用網際網路,學術界進行了不同的研究。Hong-Youl Ha在《產品及品牌管理期刊》(Journal of Product and Brand Management)2004年版中探討了網際網路環境下的品牌信任度問題。他指出,在網際網路情況下,並不是所有的傳統信任建設策略都能發揮作用。網路安全、個人隱私、品牌名稱、口碑、消費者上網經驗以及廣告信息質量,這些因素都對建立品牌信任度產生極大的影響,也只有當這六個因素同時具備時,才能夠建立消費者對品牌的信任。
互動性
Wendy Macias在2003年秋季版的《當今熱點與廣告研究期刊》(Journal of Current Issues & Research in Advertising)發表文章,研究網站的互動程度對消費者理解網站內容的影響。經過研究,她指出,越高的互動程度越有利於消費者理解網站的內容。
娛樂性
Arthur Raney, Laura Arpan, Kartik Pashupati 和 Dale Brill在2003年秋季版的《互動行銷期刊》(Journal of Interactive Marketing)上發表文章,考察了網站上娛樂和互動內容的效果。研究表明,娛樂元素中加入更多的品牌特徵,將提高消費者對品牌的回憶度。此外,網站越有趣,消費者再次訪問的機會也就越大。
正當網際網路通過電腦不斷延伸的同時,手機也逐漸成為行銷者建立品牌資產的一項重要工具。
Fareena Sultan 和 Andrew Rohm 在2005年秋季版的《麻省理工斯隆管理評論》(MIT Sloan Management Review)上發表文章指出,手機是一個非常個人化的行銷媒介。手機行銷已經逐漸被一些國際知名的大公司採用,如麥當勞、可口可樂、沃爾沃、MTV和愛迪達。根據他們的研究,手機行銷的獨特之處在於它擁有較高的互動性,同時不受地域的限制。
在2005年2月出版的《服務研究期刊》(Journal of Service Research)上有一篇由Herbjorn Nysveen, Per Pedersen, Helge Thorbjornsen 和 Pierre Berthon發表的文章,描述了手機行銷的發展。這些學者以三個品牌作為對象,考察了手機行銷對這三個品牌產生的影響。通過試驗,他們發現,當行銷策略組合中加入了手機行銷後,品牌的滿意度以及消費者與品牌之間的關係都得到了提高──前提是行銷者慎用手機行銷策略。
手機不僅可以傳遞信息,還可以下載和播放歌曲,甚至還可以用來玩遊戲。電子遊戲及其設備正逐漸成為行銷者建立客戶關係的一個重要載體。在行銷界,無論是電影、音樂錄影帶還是電子遊戲,植入式廣告越來越盛行。有人預測,到2010年,單是植入式廣告就能為整個廣告行業帶來20億美元的收入。 學術界也在嘗試著理解電子遊戲所產生的影響。Lars-Peter Schneider 和 T. Bettina Cornwell在2005年版《國際廣告學期刊》(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Advertising)發表文章,回顧了在電子遊戲中植入品牌名稱、標誌以及產品的例子。他們發現,在電子遊戲中除了大而搶眼的廣告橫幅能夠吸引遊戲者的關注,從而提高他們對品牌的回憶之外,一些規格雖小但造型精美的廣告橫幅同樣能夠深深地植入遊戲者的腦海中。除此以外,他們還發現,越有經驗的遊戲迷越能夠回憶起在遊戲中植入的品牌。
Dan Grigorovici 和 Corina Constantin 在2004年秋季版《互動廣告期刊》上發表文章,也是研究電子遊戲中的植入廣告。他們發現,遊戲中的廣告越具有暗示性和互動性,越能使消費者與廣告中的品牌融合,但遊戲者對品牌的回憶程度很低。然而,一旦他們回憶起來,則通常會表現出較高的品牌偏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