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工作的指導意見

004年9月,廣東、山東、海南、寧夏四省(區)開始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實驗工作正在穩步推進。2005年9月,江蘇和福建兩省也將開展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為進一步加強對實驗工作的指導,探索建立有效的工作機制,確保實驗工作有序進行,促進改革不斷深化,特提出如下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工作的指導意見
  • 性質:指導意見
  • 發布時間:2004年9月
  • 發布單位:教育部
加強工作指導,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加大工作力度,探索考試制度改革,加強工作督導,

加強工作指導

教育部將成立由基礎教育司牽頭,高校學生司、師範教育司、國家教育督導團辦公室參加的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工作指導組,根據教育部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工作的統一部署,加強對新課程實驗推進工作的領導和指導。
教育部將建立實驗省(區)聯繫會議制度,定期交流有關信息,研究具有普遍性的問題和政策措施,共享資源和經驗,推動各實驗省(區)實驗工作的協調發展。
教育部將組織專家工作組深入各實驗省(區),全程跟蹤實驗工作,加強專業指導,幫助實驗省(區)總結推廣經驗,以促進實驗工作的順利進行。同時,收集和分析各學科課程標準和教材使用的反饋情況,為修訂、完善工作做好準備。
教育部將在基礎教育課程教材發展中心設立網站,負責收集新課程實驗的有關信息,聽取意見、及時了解和掌握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整體情況。同時,介紹改革動態,諮詢答疑,形成暢通的信息溝通渠道。

建立健全工作機制

各實驗省(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在省級人民政府的統籌領導下成立由相關職能部門組成的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制定政策,落實配套措施。凡是改革進程中的重大問題和政策要報請省級人民政府同意。
各實驗省(區)要建立健全專家諮詢系統,完善決策機制。教材選用、考試評價等實驗推進中的重要政策問題,要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科學分析,充分論證。
各實驗省(區)要加強對地(市)新課程實驗工作的領導和指導。要組織專家指導組,深入學校,在課程管理、教學研究、教師專業發展等方面全程跟蹤指導。同時,要推動地(市)加強對縣(市、區)實驗工作的指導。
各實驗省(區)要加強普通高中教研網路建設。地(市)一級要逐步建立起面向全體學校的教研網路,發揮業務指導作用,解決教師在教學中遇到的實際問題。要加強教研工作的協作和對口支援,充分發揮省會城市、中心城市和教育質量較高的地區以及樣本學校的示範作用。

加大工作力度

教育部將根據實驗省(區)校長和教師的需要,加大工作力度,分期分批開展培訓工作。
教育部將委託北京師範大學、華東師範大學、首都師範大學和南京師範大學等高等學校針對實驗省(區)反映比較集中的語文、數學、英語、物理、技術等學科的教學問題,設計培訓方案,開展骨幹教師國家級培訓工作。同時組織開展對2005年實驗省新課程骨幹培訓者的國家級研修活動。
教育部將依託教育部中學校長培訓中心(華東師範大學)組織面向實驗省(區)的高中骨幹校長培訓班,切實加強實驗省(區)的校長培訓。
教育部將進一步發揮全國教師教育網路聯盟的作用,整合教師教育資源,在相關網站開闢高中新課程實驗專欄,幫助教師解決實驗過程中的教學問題。同時,協調和整合各實驗省(區)的優質資源,通過網路為學校和教師服務,實現資源共享。
各地也要高度重視新課程的培訓工作,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地開展校長和教師的培訓活動,切實提高培訓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同時,要大力推進普通高中以校為本教研製度的建設,提高教師教學研究能力,促進教師的專業發展。

探索考試制度改革

各實驗省(區)要加強領導,加大對本省基礎教育考試改革工作的統籌協調力度,認真研究制訂本省(區)高校招生考試方案。高校招生考試方案的研究制訂要遵循有助於高校科學公正地選拔人才、有助於實施素質教育、有助於高校依法行使辦學自主權的原則,切實體現普通高中新課程的改革精神,反映各學科課程標準的整體要求。要建立科學決策機制,廣泛徵求意見,充分論證,取得大多數考生、學校和社會的認同。實驗省(區)高校招生考試方案須經省級人民政府同意,報經我部核准備案後公布施行。
教育部將組織高中新課程實驗省(區)開展高校招生考試方案研製工作的研討交流活動,指導、幫助實驗省(區)形成符合改革方向的高校招生考試方案。

加強工作督導

國家教育督導部門將根據實驗情況,組織國家督學和有關方面專家對實驗省(區)的實驗工作進行專項督導。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重視發揮教育督導部門的作用。各級教育督導部門要把對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工作的督導作為督導工作的重要內容,抓緊落實,以促進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順利、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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