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基礎研究工作的指導意見

為深入貫徹國家教育、科技、人才規劃綱要要求,推進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實施,充分發揮高等教育作為科技第一生產力和人才第一資源重要結合點的獨特作用,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基礎研究工作,2012年3月9日,教育部以教技〔2012〕2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基礎研究工作的指導意見》。該《意見》分以“四個堅持”為指導,推動基礎研究發展方式轉變;加快人才隊伍建設,以高水平科學研究支撐高質量人才培養;加強創新平台建設,完善高等學校基礎研究體系;促進學科交叉和匯聚,培育新興學科和優勢學科集群等10部分。

基本介紹

  • 書名: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基礎研究工作的指導意見
  • 類別:法文
  • 出版時間:2012年3月9日
  • 發布單位:教育部
簡介,教育部加強高等學校基礎研究工作的指導意見,以“四個堅持”為指導,加快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創新平台建設,促進學科交叉和匯聚,加強基礎研究條件建設,開展協同創新,推進國際化戰略,培育創新文化,加大投入力度,

簡介

教技〔2012〕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為深入貫徹國家教育、科技、人才規劃綱要要求,推進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實施,充分發揮高等教育作為科技第一生產力和人才第一資源重要結合點的獨特作用,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基礎研究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見:

教育部加強高等學校基礎研究工作的指導意見

以“四個堅持”為指導

圍繞科學發展前沿和國家重大需求,堅持基礎研究在高等學校科技工作中的核心地位,堅持把支撐高質量人才培養作為基礎研究發展的本質要求,堅持把機制體制改革作為提高基礎研究能力的強大動力,堅持把提升國際化水平作為基礎研究發展的重要方向,推動自由探索與服務國家重大需求的有機結合,實現高等學校基礎研究由注重數量的外延式發展向注重質量的內涵式發展轉變,發揮高等學校作為知識創新策源地、知識轉移發動機和知識傳播主力軍的作用。

加快人才隊伍建設

繼續實施“長江學者獎勵計畫”、“創新團隊發展計畫”和“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畫”,組織高等學校積極承擔國家各類人才計畫項目,加快優秀拔尖人才的匯聚和高層次人才的培養。加大對青年科技人才的傾斜和穩定支持力度,不斷培養具有較強創新能力和發展潛力的青年學術骨幹。深入推進科教結合,充分發揮基礎研究對培育學生創新思維和科學精神的重要作用,加強基礎研究成果向教學內容的轉化。建立研究生參與科學研究的長效機制與穩定途徑,支持和引導本科生早進實驗室、早進課題、早進團隊。鼓勵高等學校與科研院所、行業企業聯合培養創新人才,不斷增強人才培養的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

加強創新平台建設

加強頂層設計和分類指導,加快高等學校優勢學科創新平台和重點基礎研究基地建設。繼續實施“985工程”,支持一批重點建設高等學校依託優勢學科集群和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組建若干符合國際慣例、具有國際水平的學術中心。繼續加強高等學校國家重點實驗室的建設與培育,提升原始創新能力和競爭實力,使之成為本領域具有重大國際影響的研究基地。調整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定位,轉變發展方式,突出人才培養,強化特色發展,注重學科融合,保持規模穩定,爭取穩定投入,使之成為拔尖創新人才培養的國家隊。

促進學科交叉和匯聚

以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為導向,不斷調整和最佳化高等學校學科布局。繼續實施“211工程”,推進重點和特色學科發展,力爭有更多學科進入世界前列。進一步發揮高等學校多學科優勢,圍繞解決重大科學問題,增強學科集聚能力,形成優勢學科集群。圍繞探索科學前沿,促進學科交叉融合,培育新的學科生長點。
五、推動機制體制改革,營造有利於基礎研究發展的環境氛圍。大力推進基礎研究改革試點工作,突破制約原始創新的機制體制障礙,激發創新活力和動力。探索更加適應於基礎研究特點的人事管理制度,建立符合國際慣例的人員聘用和薪酬機制。轉變高等學校基礎研究考核與評價方式,健全以原始創新和人才培養質量為導向的新機制。完善寓教於研的拔尖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推動科研優勢向人才培養優勢的轉化。加強高等學校科研管理隊伍建設,構建適應重大科學研究的新型組織形式。最佳化經費、設備、用房等資源配置及使用政策,形成科學規範、開放合作、運行高效的現代科研管理機制體制。

加強基礎研究條件建設

加快高等學校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的培育和建設,推動科學研究與工程技術的有機結合,提升高等學校科技創新競爭力。加強對高等學校基礎研究的組織和引導,注重項目培育,保障實施條件,提升高等學校承擔國家重點基礎研究計畫、國家重大科學研究計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等重大項目的能力。積極支持創新方法研究,提高高等學校科學儀器、配套設備的自主創新能力和自我裝備水平。注重基礎性工作,加強科學數據和成果的收集、整理,建立科技資源開放共享機制,為基礎研究發展提供條件支撐。

開展協同創新

組織實施“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畫”,按照“國家急需、世界一流”的要求,堅持“需求導向,全面開放,深度融合,創新引領”的基本原則,充分發揮高等學校多學科、多功能優勢,與國內外高水平大學、科研機構、骨幹企業等開展深度合作,提升人才、學科和科研三位一體的創新能力,推動高等學校創新發展方式的轉變,加快知識的轉移和轉化,促進知識創新、技術創新、區域創新的戰略融合,支撐國家經濟社會又好又快地發展。

推進國際化戰略

推動高等學校與國際一流大學、科研機構開展實質性合作,依託現有各類基礎研究基地建設一批國際聯合實驗室,培養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領軍人才,產出一批國際一流水平的科研成果。繼續實施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計畫,引進國際智力資源和先進管理經驗。鼓勵高等學校積極參與和設立國際學術組織、國際科技計畫、重大國際合作研究項目。支持青年教師和優秀學生出國留學,擴大公派出國留學規模。加快培育一批優秀學術期刊,提升國際學術影響力。

培育創新文化

倡導追求真理、嚴謹求實、尊重規律的科學精神,營造科學民主、學術自由、開放包容的創新氛圍,激發創新思維,活躍學術氣氛。大力加強科普活動,弘揚科學精神,提升全民科學素養,為全社會創新文化建設做出貢獻。建立並完善弘揚優良學風的長效機制,營造風清氣正的育人環境。加強科研誠信教育,強化監督管理,建立學術誠信檔案和學術不端行為問責制,加大懲治學術不端行為的力度。

加大投入力度

加大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資金投入力度,為高等學校自主開展科研活動提供穩定支持,完善基礎研究競爭性經費與穩定支持相結合的資源配置方式。加強國家重點實驗室專項等經費的規範使用,加大對國家基礎研究項目經費的監管,提高使用效益。逐步建立科研項目全成本核算制度。引導社會力量支持高等學校基礎研究,形成多元投入機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二○一二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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