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發布
關於印發《甘肅省普通高中新課程選課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
為了加強對甘肅省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工作的指導,在廣泛徵求各方意見的基礎上,省教育廳組織專家制定了《甘肅省普通高中新課程選課指導意見(試行)》,現下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在實施過程中,如發現問題或有好的改進建議,請及時反饋到省課改辦。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甘肅省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工作方案》及《甘肅省普通高中新課程實施指導意見》等檔案精神,加強對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工作的指導,根據我省實際,特制定本指導意見。
檔案內容
指導思想
選課指導工作要以教育部《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和普通高中各科的課程標準(實驗)為指導,建立科學合理、行之有效的選課制度和選課指導體系,以促進新課程實驗的順利進行。選課指導要有助於避免學生選課的盲目性,有助於學生未來職業的選擇和人生規劃,有助於實現新課程標準所規定的培養目標。
各普通高中要開設豐富多彩的、高質量的選修課程,幫助和指導學生根據自己的人生規劃、興趣和需要,形成符合個人特點的、合理的課程修習計畫,以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的發展,為學生的終身發展奠定基礎,以適應社會對多樣化人才的需求,培養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所需的新型人才。
基本要求
(一)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認真貫徹教育部《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精神,密切結合新課程理論與本地的教育實際,指導普通高中選課制度的建設,做好選修課程開設的條件保障工作。
(二)各普通高中要充分利用學校現有的教育資源,最佳化校內外資源的配置,處理好學校設課與學生選課的關係。要積極創造條件,逐步增設選修課程, 開發學校課程,形成富有特色的課程體系,保證學生有足夠的自主選擇課程修習的空間。
(三)各任課教師要不斷加強自身的專業修養,處理好選修課程與教師專業發展的關係。要以提高實施新課程教育教學能力為重點,積極參與學校課程的開發和實施;在選修課的內容設定和開設形式方面儘量滿足學生多樣性選擇的要求,並指導學生做出合理的選擇。
(四)學生在普通高中三年的學習過程中,要按照新課程學分管理的要求,在每個學習領域都要修習一定的課程,要處理好選修課程與必修課程的關係。應先修習各科目課程標準所規定的必修(包括必選)模組、並且參加綜合實踐活動,獲得116學分;再根據興趣、愛好和就業志向,從各科目課程標準所設定的選修模組中選修一定數量的模組,至少獲得22學分;還要從學校課程中選修一定數量的模組,至少獲得6學分。修滿144學分以上才能達到畢業的學分要求。學生要在保證學有餘力的前提下,在自己感興趣、有潛能的方面,修習更多的選修Ⅰ和選修Ⅱ課程,以促進個性的發展。
組織與管理
(一)成立選課指導委員會。學校選課指導委員會主要由學校領導、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各學科負責人等組成, 負責全校學生選課指導工作的領導、規劃、組織和協調等工作,結合本校實際制訂學校課程方案。選課指導委員會下設各學科選課指導小組,主要由各學科任課教師組成,具體負責學科的選課指導工作。
(二)編制《學生選課指導手冊》。學校選課指導委員會要根據本校課程方案和選課機制編制《學生選課指導手冊》。該手冊主要內容應包括學校課程政策、選課的目的、供選課程的簡介、選課的規程、學校對選課的有關規定、授課教師信息和方法以及與選課相關的表格等。
(三)制訂學生選課的課程清單。學科選課指導小組根據學校課程方案,討論本學科所能開設的模組課程數、能接納的學生數及對場地設施的要求等,並提出本學科的開課方案以及課程說明,報選課指導委員會。選課指導委員會對各學科上交的方案進行整合、協調,並考慮教室、時間、科目分布等因素,統籌安排,形成供學生選擇的課程清單。
(四)制訂選課規程和方法。學校選課指導委員會應結合本校的實際,制訂明確和清晰的選課操作規程和方法,包括選課的流程、時間規定、開設條件、確認方式等,確保選課工作有序進行。有條件的學校應充分利用信息技術和依託校園網,開發和利用選課軟體等數位化的課程管理系統,為教師、學生和家長提供查詢和互動的平台,提高學生選課的實效性。
(五)加強教師對學生選課的指導。學校選課指導委員會應為每位學生指派一位保持長期聯繫的選課指導教師。指導教師一般由本年級任課教師擔任,主要職責是指導學生合理選擇課程,合理分配學分,制訂課程修習計畫。
選課程式
(一)組織學習。學校向每一位學生髮放《學生選課指導手冊》,通過多種方式組織學生和家長學習,了解學校課程計畫和課程設定情況,明確選課要求和方法。
(二)指導選課。由班主任和選課指導教師共同指導,學生根據新課程的要求和自己的人生規劃、興趣和發展潛能,合理地選擇課程,填報個人選課計畫。要以行政班為單位進行學生選課管理,班主任負責組織和協調本班學生的選課指導工作。
(三)匯總信息。學校對學生選課情況進行匯總並依據學生選課結果進行調整,或者調整課程編排方案,或者指導部分學生重新選課。最後選課結果要由學生和家長(監護人)簽名,學校存檔。
(四)編班排課。學校根據學生的選課情況,組織選修課程修習教學班(開班人數視學校實際情況而定),確定各班和各科的學期課程表,安排教師、教室和教學設施,並向學生公布。
(五)修習課程。學生根據學校公布的課程表,制訂個人的課程表,並按照學校安排的時間、地點,在相應的教學班進行學習。
(六)調整完善。原則上學生按學年選擇課程,按學期進行必要的調整。學校應在每學期末向學生和家長公布課程設定變更情況,以方便學生及時調整修習計畫。
應注意的問題
(一)選課指導教師應依據不同學生的不同特點作出有針對性的指導。結合學生的興趣愛好、學業成績、成長記錄、發展潛能等給學生提供符合個人特點的、合理的參考建議,以滿足學生個性化的學習需求,促進學生的個性發展。
(二)選課指導教師在選課指導過程中,應體現民主、平等的師生關係,要以學生為主體,尊重學生的學習意願,尊重學生的人生規劃,不能包辦代替,更不能把自己的意願強加給學生。學生在選擇課程時也應徵求老師和家長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