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1年度全國普通高校校辦產業統計工作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1年度全國普通高校校辦產業統計工作的通知
  • 發布機關教育部
  • 發布時間:二○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 適用對象: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
概述,詳細內容,

概述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全國普通高校校辦產業統計年報是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了解和評價高校校辦產業的基本情況、資產狀況、經營狀況及其對高校和社會貢獻的重要依據,對推動高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和深化高校科技與產業體制改革發揮著積極的作用。為做好2011年度全國普通高校校辦產業統計年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詳細內容

一、政策措施與條件保障
各有關單位和統計人員要增強責任感和法律意識,認真負責地如實提供數據,杜絕填報、錄入中的差錯,按時上報統計年報。各單位要進一步完善校辦產業統計工作制度,加強校辦產業信息系統建設,建立和完善校辦產業管理信息的基礎資料庫,努力提高統計人員的業務素質,為其業務學習和與產業統計有關的業務活動提供必要的經費和條件保障,發揮產業統計數據在管理與決策中的作用,為學校和產業的改革與發展服務。
二、年報範圍
根據國家規定和審批程式批准設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包括大學學院高等專科學校高等職業技術學院)的校辦產業,均應進行統計。
三、組織實施
全國普通高校校辦產業統計年報由教育部組織實施。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按屬地原則組織所在地區高校的校辦產業統計年報。
各高校的校辦產業統計年報工作由主管校長領導,專人負責。
四、統計數據的填報、審核與報送
各高校於2012年3月底前將高校校辦產業統計報表和數據報送所在地區省級教育行政部門。
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高校校辦產業統計報表和數據進行集中審核後,於2012年4月15日前將產業統計報表和數據報送教育部科技發展中心高校產業處。
請認真填寫《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高校校辦產業統計工作的部門與人員名單》(見附屬檔案),並將此名單於2012年1月10日前傳真或郵寄到教育部科技發展中心高校產業處。
五、全國普通高校校辦產業統計網上申報系統請登入以下網址:http://211.68.23.115。如在使用過程中遇到問題,請與下列人員聯繫:
教育部科技發展中心高校產業處 苑傑、邢庚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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