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0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0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工作的通知》是一則檔案,二00四年十一月十五日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0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工作的通知
  • 編號:教學廳[2004]20號
  • 機構:教育部辦公廳
  • 時間:二00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簡介,詳情,

簡介

教學廳[2004]20號

詳情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高校招生辦公室,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
為認真執行國家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工作,現將《200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的辦法》(附屬檔案一)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領導、嚴格評估。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並加強對本地區高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工作的領導,組織專家組,對本地區有關高校近年來高水平運動員招生教學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和評估,並於11月30日之前將檢查和評估情況報告以及符合條件同意繼續招收高水平運動員的高校(含項目)名單報我部(高校學生司、體衛藝司)備案。我部將對2005年具有招收高水平運動員資格的高校名單進行集中公布。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對教學訓練條件不達標、招生教學工作管理問題多的高校,不得同意其繼續招收高水平運動員,並將處理意見報我部(高校學生司)核准。
二、嚴格專項測試要求和程式,實行信息公開制度。經我部備案,具有招收高水平運動員資格的高校應根據本校高水平運動隊項目建設需要,組成專家評審委員會制定專項測試標準和選拔程式。測試項目、時間、地點、選拔人數、錄取辦法等內容須通過招生簡章向社會公布。在測試和選拔過程中,要嚴格按照向社會公布的標準和程式進行。學校所在地的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要對測試工作進行監督。
招生學校應於2005年4月15日前將體育專項測試合格考生信息按照規定格式(附屬檔案二)報生源所在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和我部(高校學生司)備案。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要將考生信息以適當方式進行公示。我部將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對合格考生名單進行集中公示。未經我部集中公示的考生,招生學校不得錄取。
三、適當提高招收高水平運動員的文化成績。招生學校對體育專項測試合格的考生,可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決定是否錄取。少數體育專項測試成績特別突出,確有培養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60%的,由招生學校決定是否錄取;該類考生的錄取人數不得超過本校錄取高水平運動員人數的15%。
四、加強監督管理,認真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及招生考試機構,要按照《200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的辦法》和本通知要求對本地區招收高水平運動員的普通高等學校相關工作加強管理。對違反要求的普通高等學校,取消其招收高水平運動員資格;對違反規定的工作人員,要嚴厲查處;凡通過弄虛作假等欺騙手段報考或錄取的考生,一經發現,取消其當年報考或錄取資格。
五、從2005年起,招生學校不再招收預備班學員。
六、原國家教委《關於部分普通高等學校試行招收高水平運動員工作的通知》[(87)教學字008號]和《關於部分普通高等院校試辦高水平運動隊的通知》(教學廳[1995]7號)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不再執行。
請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將本通知及附屬檔案及時轉發至本地區有關普通高等學校。
附屬檔案:
1.200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的辦法
2.高水平運動員合格考生成績資料庫結構
二00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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