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和定期註冊改革擴大試點工作平穩順利實施,教育部於2013年8月15日印發《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中國小教師資格定期註冊暫行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
- 相關檔案:教師[2013]9號
- 頒發時間:2013年8月15日
- 頒發機構:教育部
為確保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和定期註冊改革擴大試點工作平穩順利實施,教育部於2013年8月15日印發《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中國小教師資格定期註冊暫行辦法》。
為確保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和定期註冊改革擴大試點工作平穩順利實施,教育部於2013年8月15日印發《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中國小教師資格定期註冊暫行辦法》。檔案細則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建立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制度,嚴...
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是由國家建立考試標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全國統一考試。考試目的 通過實施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考查申請人是否具備教師職業道德、基本素養、教育教學能力和教師專業發展潛質。嚴把教師入口關,擇優選拔樂教、適教人員...
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建立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制度,嚴格教師職業準入,保障教師隊伍質量,依據《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和《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中國小...
《海南省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考務管理工作實施細則》是海南省教育廳於2019年12月20日印發的細則。印發通知 海南省教育廳關於印發《海南省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考務管理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 (瓊教規〔2019〕4號)各市、縣、自治縣教育...
2015年7月20日,教育部辦公廳以教師廳〔2015〕3號印發《關於進一步擴大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與定期註冊制度改革試點的通知》,決定進一步擴大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和定期註冊改革試點範圍,在浙江、湖北等15個省(區、市)試點基礎上,新增13個省(...
根據《教育部關於擴大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與定期註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教師函〔2013〕2號)精神,制定《山東省中國小教師資格定期註冊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試行)》,我省自2013年起實施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改革和定期註冊制度試點工作。
通過第二級認證專業的師範畢業生,可由高校自行組織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面試工作。所在高校根據教育部關於加強師範生教育實踐的意見要求,建立以實習計畫、實習教案、聽課評課記錄、實習總結與考核等為主要內容的師範畢業生教育實習檔案袋,通過...
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的教師資格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有關主管部門認定。普通高等學校的教師資格由國務院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或者由其委託的學校認定。具備本法規定的學歷或者經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的公民,...
教育部中央編辦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加強幼稚園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318 教育部關於印發《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的通知320 教育部關於印發《幼稚園教職工配備標準(暫行)》的通知345 教育部關於印發《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
:①身份證及戶籍證明;②學生證;③所在院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畢業生就業協定書”(空白);④在校期間的全部課程成績單及相關獲獎證書;⑤應屆非師範類本科畢業生須提供參加教師資格考試的教育學...
為滿足洛陽市教育工作需要,經市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考試招錄市直學校聘用教師166名,其中:高中(職高)57名、國中43名、國小66名。依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第6號令),現制定如下考試招錄工作方案。
選擇練習,關鍵指標有:(1)練習的題目是否和考試範圍相符;(2)練習的題型是否和考試題型相符。建議考生做一些全國教師資格證考試試題、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試題和中考、高考試題。如果是外語專業的考生,還可以適當做一些四、六級試題。
種族、性別、職業,凡擁護憲法規定的基本原則,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為人師表;具有教育教學能力和擔任教學工作所必須的身體條件和健康狀況,具備規定的學歷或經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經認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師資格...
第一條為提高質量專業技術人員素質,保證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的實施,根據《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國家對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以下簡稱“質量專業資格”)實行定期註冊登記制度。經全國統一...
新教師的補充錄用一般安排在每年暑假期間進行。第二十二條 嚴格實行教師資格準入制度,凡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人員,一律不得錄用為中國小教師。第二十三條 教師補充應採取考試和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公開招聘。應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有第(一)、(二)、(五)款規定情形的,由市級創業培訓管理機構報省勞動就業服務局批准後,取消其創業培訓教師資格。有第(三)、(四)款規定情形的,由市級創業培訓管理機構中止其創業培訓教師資格,須重新通過本辦法第十七條第(...
(十)取消《教育部關於印發〈關於首次認定教師資格工作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教人〔2001〕4號)附屬檔案第四條和《教育部關於印發〈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中國小教師資格定期註冊暫行辦法〉的通知》(教師〔2013〕9號)中《中...
附屬檔案 附錄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附錄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附錄三 幼稚園教師專業標準(試行)附錄四 國小教師專業標準(試行)附錄五 中學教師專業標準(試行)附錄六 教師資格條例 附錄七 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 後記 ...
通過第二級認證的專業,其所在高校可自行組織該專業中國小教師資格證考試面試工作。通過建立師範畢業生教育實習檔案袋,嚴格程式組織認定該專業師範畢業生的教育教學實踐能力,視同面試合格。通過第三級認證的專業,其所在高校可自行組織該專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教師資格條例》 《普通高等學校檔案管理辦法》《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掃除文盲工作條例》 《幼稚園管理條例...